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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周永康被判刑与法治、正义无关

6月11日,前政法王被称为“维稳沙皇”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秘密在天津开庭、审判。以受贿,滥用职权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三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前所说的其他重罪,如雇凶杀妻等都不翼而飞了。

目前该案件已经出了上诉期,判决已经生效,可以被送往监狱服刑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周永康一定不能很快离开监狱回归社会。因通常中共官员入狱后,往往都会很快以“减刑”、“假释”或“保外就医”名义获得自由。这与被中共政权视为敌人的我们这些死磕维权者在监狱必须坐满最后一秒形成鲜明对比。

中共是独裁者,中共政权自然是独裁政权,毫无疑问,在中共独裁政权挟持下的中国当然就是专制国家。而在专制之下,是不可能有法治的。在一切都以当权者的好恶为是非标准的社会里,谈法治是一厢情愿。中共最大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为达到独裁专制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为所欲为。最近的“反腐”没有逾越也不会逾越以帮规代替国法的巢臼。周永康被从法院送到监狱,只是中共一定要在形式上看起来像“依法行事”而已。

要说犯罪,一直在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的道路上狂奔的中共当权者都应受到国际刑事法庭的审判,非此,正义就不算得到伸张。中共政权以几乎每个中共当权官员都有的罪抓判周永康,纯属一群流氓有组织地打击一个不忠的流氓的行为。并非是因为周滥用职权,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损失,或暴力维稳导致中国法制状况严重倒退、造成多人被迫害致死的冤假错案而被追究责任。故此与公平,正义,法治进步没有任何关系。这样避重就轻的罪名、见不得光的审判,原本就不能服人。周永康之所以不上诉,是因为他对中共的司法工具究竟是怎么回事太清楚了,根本不抱半点希望。所谓“当庭认罪,服从判决,不上诉”,不过是应景台词而已。

共产党早就在法外规定:县级检察院只能对科级以下的官员进行查处,要查科级官员需经县党委或市级检察院批准。市检察院只能对县处级以下的官员进行查处,要查县级官员须经市党委或省高级检察院批准。省高检只能对地、厅级以下的官员进行查处。要查地,厅级的官员须经省党委或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如此,省部级或以上的官员犯再大的罪,国家司法机关无权过问,一切得听从党中央的命令行事。周永康对诸如此类的规定怎能不知道?现在的周永康或许也在想:“中国若有真正得以法治那该多好啊。”天意难违,仍在助共作恶者应该想想你们的未来将会怎样。

对普通人来说,宫廷政变中看而不中用。周永康走了,维稳系统依然在疯狂运转,甚至变本加厉地强奸民意。周永康在位时被抓的高智晟,郭飞雄,郭泉,杨林等依然还在受迫害。周永康离职后,刘萍,郭玉闪,许志永,丁家喜,唐荊陵,陈云飞,吴淦等仍陆续被抓。中华儿女已经明白:没有制衡公权力的机制与力量,独裁者不会把从我们手里抢走的权利主动地还给我们。只有我们不断地积聚实力,携手努力争取才能获得。建立制度保障,不断勇于捍卫才能长久。

也希望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都知道:中国若不能结束专制,走上民主、法治的道路,世界就不会有真正的国际法秩序。国际法也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当专制政权从地球上消失,专制制度被彻底审判的时候,我们全人类才会得到真正的自由。拥有普世的人权,我们才能真正获得作为人应有的尊严,享受免于恐惧、没有担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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