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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绝不是仅仅是错判

专制政权的残暴向来可以轻松突破一般人的想象力

对聂树斌案件的质疑在互联网上已经不是一天两天。光是徐昕律师2003年的一条“死磕聂树斌案”的微博已经转发50多万次,可以说但凡关注公共事务的中国人已经没有谁不知道此案了。但是当地法院对影响如此巨大的案件拒不认错,到底原因何在呢?

其实这个网络事件的起因纯属巧合,完全是因为一个名为王书金的人主动承认作案,否则此案早已石沉大海。在聂树斌案之前,还有另外两个震惊全国的佘祥林案和赵作海案。幸亏二人没有判死刑,在被他们“杀死”的人突然重回老家的时候,官方才不得不承认所谓谋杀完全是错判。

想想有多恐怖吧:中国每年要处决数千名犯人,一般认为占全世界司法处决的80%左右。其中错案率有多少?聂案恰好有一个王书金引发讨论,其他案件哪有这么好运气?假设所有错案中真凶主动承认的概率是1%(这个估算不夸张吧?),被冤杀的人的预期数量应该上百了。

但聂树斌案的最恐怖之处还不在于是否错判,而在于是否故意错判!而最近的一系列发展已经完全有理由让人相信聂案是中国恐怖器官买卖的牺牲品。

这件事先要追溯到2006年,针对境外媒体对国内使用死囚器官的反复质疑,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坚称中国大部分器官移植依靠普通人的自愿捐献,死刑犯只占很少一部分,且遵循自愿原则。这点当时就广受质疑,因为中国器官移植手术的数量之大,自愿捐献的数量远远不够。而且“罪大恶极”的死刑犯为什么会同意“自愿捐献”也是非常让人不解的事。一直到2012年,大概是因为终于纸里包不住火,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一次政协小组讨论会上承认死囚器官是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狠狠打了自己单位发言人的脸。

大家不要小看这条信息。如果死囚是器官移植的主要供体,那么必然的逻辑推论是什么?那就是死刑能够给执法机关和医疗机构带来利润!当然,有人说,中国官员这么腐败,谁在乎移植手术这点利润?其实不然,虽然市场上公开的移植手术价格并没有多高,但是由于器官的高度稀缺,搞到器官背后打通关系所需要支付的金额,远远不会止于医院发票上写的几十万块钱。更何况,买卖器官的利润有时候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很可能也是政治上的。如果需要器官的人恰好是某个显赫人物,他所能提供的好处恐怕不仅仅是标准的手术费那么简单。

关于聂树斌的器官,最先是有匿名网友发帖,称石家庄法院早发现疑点,原准备疑罪从轻,判死缓,但是为了给某外交部高官“章某”换肾,临时决定立即执行。此后,众多网友发起搜索,发现曾任职外交部的一代名媛章含之(曾是毛泽东钦点的英文老师)恰好在1995年肾病加重,已接到病危通知书。而此后据她自己回忆“多活了12年”。如果这只是众多不靠谱的网络传闻之一,章含之的女儿,同样是大名人的洪晃断不会公开回应。但很显然是因为各种证据的说服力太强,洪晃不得不出面,强调她母亲换肾发生在1996年,而聂树斌被处决是1995年。

然而谁想到最近律师们在阅读案卷时又发现了让事件峰回路转的新状况。首先是聂树斌写的申诉书的日期竟然在公布的死刑执行日期之后的时间。其后,案卷中的一张死刑执行时的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是地面和人的对比度、人踩过地面的痕迹,以及血迹在地面浸润的形态,很显然是在下雪天拍的。经网友查证,该案判决后当地的第一场雪是在1996年1月。两个证据都显示聂死亡的时间和章含之换肾手术的时间同在1996年!在这两个证据公布之后,洪晃再没有就此事发表过评论。

当然,以上这些都还只是猜测,无法构成指控故意杀人的证据,但是由于当事人是国家司法机关,如果清白是完全有能力自证的。这件事一拖再拖,他们至今没有提出任何像样的证据反驳律师和网友提出的任何疑点。如果是一般的错判,当局显然没必要这样一瞒再瞒,支付国家赔偿,适当道歉,甚至开除几个执法人员,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完全可以用来平息民怨。很显然,这个时候不用阴谋论还更待何时?

这个国家还有无穷多的黑幕需要揭开。永远都不要天真的以为他们仅仅是“工作能力欠缺”,“死要面子不认错”。专制政权的残暴向来可以轻松突破一般人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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