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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统计自杀官员详数或为重审反腐运动

中国当局要求各地详细上自杀官员数字,目的可能是观察反腐对中国整个官场生态的震动程度。

近日中国各地的党政机关和高校、企事业机构都陆续上报了中组部要求的关于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非正常死亡情况的统计数据。

据中国媒体星期四(29日)的报道,中组部办公厅在元旦后下达了一份关于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非正常死亡情况的统计通知,要求各单位在1月中旬之前填报。

著名学者朱学勤教授在接受BBC中文网的采访时指出,自2012年习近平政府加大了反腐力度后,中国官场生态发生了新的变化,自杀官员的数量大增。

朱学勤教授认为,这种变化引起了中组部甚至中共更高层的警觉,他们需要确切的数据,来对这一新的官场生态及后果进行判断,以此决定今后的反腐措施和方向。

详细自杀细节

中共贪腐官员自杀数字近年来不断上升,自杀者中有30%与涉嫌违纪有关,尤其在2014年,据中国媒体报道,仅2014年1月到9月之间,就至少有32名中共官员自杀。

中组部今年要求的填报情况非常详细,不仅要求填写非正常死亡党员干部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和死亡原因,如果是自杀的话,还要求填写自杀地点和自杀方式等详情。

中组部的这一通知说,非正常死亡包括自杀、他杀、工伤、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以及突发急病死亡。统计对象的级别分六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乡科级、一般干部、其他人员。

非正常死亡的原因有自杀、他杀和其它原因,如果填写自杀,就必须注明自杀地点和方式等详情,对自杀地点的要求具体到必须在办公室或者住宅、宾馆、纪委办案点、公园……等项目中选择填写。

填写自杀方式的具体信息中包括自缢、跳楼、跳桥、跳河、割腕、卧轨、枪击和其它。填写自杀原因的选项有7条,第一条就是涉嫌违纪违法,其余包括工作压力大和自杀原因不明等。

官僚体系承受范围

中组部这一统计的细节要求如此详细,引起外界许多疑问,普遍认为,这是中国高层重审反腐运动的举措,但是对于习近平政府重审反腐的目的却有不同看法。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按照中国目前的流行做法,被纪委和检察部门盯上的贪官如果自杀成功,对他们的调查就会停止,不再往深处广处追究。

因此自杀的贪官不仅可能为自己的家人保住部分甚至全部贪腐钱财,更重要的是,他在这条贪腐链上的同僚和更高级别的官员也会幸免于灾。

所以要求确切上报非正常死亡官员、尤其是自杀官员的数字,可能是为了改变人死不究的现存做法,今后可能死了也要穷追深挖,堵住贪官逃避追查的每一条路。

但是朱学勤教授不这么乐观,他认为,还有一种更大的可能性,那就是中组部和中共更高领导层需要掌握准确的数据,以观察十八大反腐以来对中国整个官场生态的震动程度。

如果这一震动还在中国官僚体系的承受范围之内,那么改变目前人死不深究的反腐做法就完全有可能发生,贪官即便选择自杀,还是逃不脱被继续深究。

但是如果中共最高领导层认为目前的反腐力度可能危及到整个官僚体系的正常运转和稳定,那么将可能发生更大的转变,反腐运动甚至可能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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