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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你需要知道的10段话

12月22日上午10点,新华社播发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消息,以及条例全文。受此影响,房地产股全线下跌。

那么,这个条例未来会对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投资者偏好、财富配置带来哪些影响?我总结为下面10段话: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按照此前国家公布的的时间表: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2、消息公布后,有门户网站做出了“未提以人查房”的标题,其实是错误的。条例明确指出“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如果不能实现“以人查房”,就无法征收房产税、遗产税,也无法反腐败,搞统一登记就没有任何意义。

条例中说:“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条例还说:“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也就是说,不仅公权力随时可以“以人查房”,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但如果不是上述情况,一个普通人想随便查询另外一个人的房产情况,当然是不允许的。

3、虽然条例允许“以人查房”,但做了严格规定: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对于违反规定的,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后,房地产股立马暴跌。那么,房价短期内会不会暴跌?其实,当大家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真正含义是“贪官们也许会集中出货,所以会带来房价下跌”。我认为轻微影响会有,暴跌很难,因为贪官们早就知道有这个条例,该抛的早抛了,该转移的也早转移了。

5、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目的,不是为了反腐败(当然有利于反腐败),更不是为了打压房价,而是为了出台房产税和遗产税,这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需要。至于房产税,是未来地方政府的长期饭票。

6、条例实施,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哪些长期影响?一言以蔽之:强者恒强,弱者恒弱。或者说:“有用的房子”不用怕,“没用的房子”吓破胆。什么是有用的房子?要么自己住,要么可以出租的房子。你在郊区、新区、风景区买的房子,或者人口严重流失城市拥有的第二套、第三套房子,基本上就是没有用的房子,它们不能出租,也很难卖出。等房产税来了,只能默默支付成本。这些房子的价格,会随着房产税的出台而暴跌。

7、大城市中心区的房子,尤其是中小户型的普通住宅,由于“非常有用”,房价会随着房产税的开征继续上涨,租金也会出现跳涨。所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及房产税的出台,将加剧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分化。开发商、投资者会更加重视大城市中心区土地、房产的投资价值。而三四五线城市,特别是这些地方郊区、新区的物业、土地,会失去投资价值。

8、买房子好,还是买地产股好?当然是买大城市中心区的房子了!那些在中小城市有过多库存或土地储备的开发商,如果负债率比较高,很有可能猝死。

9、登记条例全面实施,还意味着遗产税开征不会太远。家里有太多房子的,需要规划一下未来遗产税的问题。小产权房能去登记吗?估计暂时不可以,因为登记就意味着权利得到了某种承认。但小产权房早晚会有一个说法,大部分房子不可能拆除了。

10、将来的房产税会是累进制、惩罚性的吗?换句话说,会不会房子越多,交税越重?我觉得可能性不大,因为国家对购房者的态度正在发生变化,2011年以后、2014年之前,严格限制拥有多套房。但最近为了救经济,除几个核心城市外,全面取消了限购,事实上鼓励拥有多套房。如果以后房地产市场进一步低迷,“买房就是爱国的说法”也许会出现在媒体上。到那时,没准儿有些地方会给多套房的房东们免征“房产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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