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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眼皮底下,岂容暴徒公然逞凶!

调查2014年10月3日警方在旺角处理黑帮袭击集会市民一事的手法
决议案发言稿

一.前言

主席,俗称“雨伞革命”的街头占领运动,由学生主导,群众自发,一个月来在香港遍地开花,为港人争取民主的和平抗争运动写下光辉的一页!

警察九月廿八日在干诺道中、金钟道、中环大会堂、遮打道一带,向并无手持任何攻击性武器的集会群众发射催泪弹后,市民随即自发占领旺角弥敦道亚皆老街交界路面(金钟、铜锣湾部份地区亦被示威者占领),搭建阵地作长期抗争。占领运动至今已持续一个月,旺角占领区蒙受的冲击远较金钟占领区为多,面对无日无之有组织反占领者的暴力袭击,占领人士仍然不屈不挠,斗志昂扬。

本席曾经在二○一二年四月立法会会议中,就褫夺梁国雄议席议案发言时指出:“‘非暴力’的公民抗命运动,在中共极权主义者操控的国度,道路崎岖,艰难险阻,提倡非暴力的一方主动把自己置于不利、被动和弱势的境地,让自己受到暴力笼罩,一厢情愿地希望对方会循规蹈矩。假如对方残酷不仁,恬不知耻,无惧任何道德批判,就会有恃无恐继续作恶,‘非暴力’的一方就会白白牺牲。”特区政府是一个专权政府,旺角群众除了要抵受警察的胡椒喷雾和警棍,还要对付冲向人群的汽车、持武器袭击占领者的黑帮,以及附近大厦不时的高空掷物,于是采取勇武的方式继续抗争,例如搭建路障、戴上简单的防护装备,不再甘于被当权者虐待和漠视,也是一种“公民觉醒”,争取实现民主的人都应该乐观其成。

香港的青年有感于建制的不公义,纷纷参与勇武的占领运动,脱离以往静坐游行的表态政治模式,为社会的公义和自己的未来而战斗。本席谨此呼吁正在旺角留守的年轻人必须坚持到底,自己香港自己救!我们这批五六十岁,甚至更年长的人,实在无权决定你们的前途!

二.纵容暴力袭击黑警形象确立

自从梁振英当选特首后,不断有黑帮份子出现支持政府的集会,例如二○一二年五月立法会大楼外的反拉布集会,及二○一三年八月的天水围社区论坛。评论家练乙铮直指梁振英是“红色父系(共产党)与黑色母系(黑社会)结合的产物”,这个也确是大家心目中的“套板印象”(stereotype)。

“雨伞革命”开始后,警察多次清场不果。十月三日中午,一批暴徒涌到旺角弥敦道及亚皆老街交界的占领区,杀声震天,大肆破坏现场的帐篷和横额,当中更有人手持武器袭击占领人士甚至乘乱非礼女性占领人士。在场的警员起初坐视暴徒行凶,有多人受伤倒地后,才筑起人链分隔暴徒和占领人士,让占领人士离开,变相清场。不少占领人士被打得血流披面,当中更不乏中学生,暴徒的行径固然天地不容,而警察公然纵容暴力行为,几十年来辛苦经营的“公民褓姆”形象荡然无存!

警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廉政公署成立以后,大都克尽厥职,公正执法,成功摆脱“有牌烂仔”的恶名。然而在九七年主权移交以后,警察多次滥用武力和检控程序对付集会示威人士,加上出现多宗耸人听闻的滥权或犯法事件,形象一落千丈,厌恶警察的市民与日俱增。十月三日旺角的“警黑联手清场”事件,证明警队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打压异见工具,“黑警”将成为未来数十年港人的集体记忆,警民之间再无信任可言。

三.执法双重标准怀有政治目的

特区警察拥有执法权力及合法武力,但该权力和武力是有界限的,必须加以约制。警察维持秩序的任务,只能事后补救而非事先防范,如果事先防范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然后就会压抑人权、侵扰人民,损及人民基本权利。防患未然是一种在香港常见、积极的滥权形式,而另一种滥权形式就是消极的选择性执法,等如让执法者擅自选择何时使用权力,必然造成偏袒、勾结、敲诈甚至贿赂等行为,长远会令警权由公器变成私器。

警察投诉课“自己人查自己人”,监警会属“无牙老虎”,一般市民根本没有渠道阻止和制衡警察滥权,滥用武力、选择性执法和双重标准,有以致之。旺角事件中的占领人士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警察却没有即时执法,默许事态恶化,正是选择性执法的滥权行为,等于剥夺人民表达意见权利,也危害了市民的人身安全。

媒体报道指,警察事前已知悉有新界的黑社会计划在当天冲击旺角占领区,但旺角未见有明显的布防,只有西九总区冲锋队、刑事总部的便衣警员,以及旺角警区巡逻军装执勤,与金钟占领区的布防相差甚远。旺角的警员任由暴徒冲入占领区袭击占领人士,没有即时制止暴行,事后更有伤者在广华医院被警察以涉嫌公众打斗罪拘捕,移送旺角警署。当晚警察的执法行动,对反占领人士宽容,对占领人士严苛,显然是双重标准,偏袒暴徒。

不少市民挺身而出支援占领人士,反包围暴徒,包括曾获得中文文学双年奖的作家周淑屏。周在网上撰文亲述所见,称一名怀疑施袭者被市民包围后,获得数名警员护送离开现场,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本席不少义工都有参与旺角集会,也目睹同类“放生”事件,警察把本应即场拘捕的暴徒护送离开,即使没有勾结,亦贻人包庇罪犯的口实!

美国《华尔街日报》访问了一名香港警员,指警队内部普遍怨恨示威者,许多警员都庆贺有暴徒袭击示威者,并嘲笑浴血的示威者;该警员又指,警员并非拒绝帮助示威者,只是要让暴徒再打一会。当警队弥漫仇视示威者的气氛,警务处长曾伟雄上任迄今锐意打击集会示威,我们便再无法相信警员在执法时能够保持专业公正的了!

近年渐多退休督察及警员参与土共外围组织的活动,而七月更有警察工会表示认同警员以私人身分参与反占中签名运动。在这种氛围和同侪压力下,资历普遍较浅的前线警员还能保持政治中立、不偏不倚吗?

在“警黑联手清场”之后,再发生添马公园滥用私刑及“蓝丝带”集会纵容群众殴打记者事件,前者是警察向没有反抗、未经定罪的疑犯私自施加痛苦和伤害的滥权行为,后者则涉及与旺角事件性质相近的选择性执法,警权变成各级警务人员按个人意志使用的私器,反映了香港执法机关和纪律部队的职能废弛。

四.引用立会特权保障基本人权

事件翌日,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召开记者会,表示被捕者之中有八人有黑社会背景,并反驳“警黑联手清场”的指控为过份、不合理和捏造事实,对当场专业执法的警务人员极不公平。十月十五日的立法会会议中,有议员就事件提出急切质询,质问警察是否搜集情报不力或调配警力迟缓,以及为何没有即时拘捕施袭者。保安局回复指当时难以在人多混乱的环境下保障在场人士安全,首要工作是避免情况恶化,保护面临危险的人离开现场,同时已经拘捕五十二人。

洋洋千字的答复,根本没有回应情报搜集和调配警力的问题,亦没有清楚交代五十二名被捕疑犯的背景。倘若当天警察能够调配足够人手,必定能控制场面,阻止暴力行为发生并当场拘捕暴徒。答复亦回避了当日警员护送施袭者离开现场的事实,单凭“极不公平”“捏造事实”一类说词,又怎能释除港人对“警黑联手”的质疑?

直至星期一(十月廿七日)的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黎栋国仍然一副“阿sir 做野唔使你教唔轮到你理”的样相,态度骄横跋扈,毫无具体回应和认真处理“警黑联手清场”事件的意愿,这种官员还配作为港人的保安局长吗?

监督政府,乃立法会的责任,本会必须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成立专责委员会,要求政府向公众交代事件内情,包括警方当日的情报和部署,对旺角形势的评估,对现场情况的判断,指挥官向前线警员的指令,警员护送施袭者离开的原因等等。事件涉及集会示威市民的性命安全,人命关天,不论是支持或反对占领运动的代议士,都有义务替市民监察和制衡权力,使警察的执法重回正轨,保障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及人身安全!

主席,本席谨此陈词。

立法会大会

黄毓民议员

二○一四年十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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