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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七搭八红烧味

平心而论,本人驰骋料理界多年,数次问鼎中原,可最精通的手艺还是红烧。从我幼时第一次咬下一口红烧肉那一刻,天河倒灌,星月逆行,红烧味深深印入了我的味蕾,终成为我毕生绝学。酱油配糖之于我,就如同面包配牛奶,亚当配夏娃一般天经地义。

不过说白了,其实喜欢吃红烧的最主要原因是我爸一天到晚烧红烧。红烧肉红烧鱼红烧鸡红烧牛红烧虾红烧豆腐红烧油面筋嵌肉红烧土豆……真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曾经有一段时间听闻吃太多酱油会变黑,惊恐了好一阵子,怕丑上加丑,每次吃饭都要跟我爸抗议。可我爸这个闷骚男此时口才突然突飞猛进,执言红烧乃上海本地菜系精髓,弃之乃是弃祖什么的,我堂堂工科狗竟也说不过他。而他的红烧技法师承我外公,融合他本家手艺,最终让我家饭桌上有一半菜都是红的。想来我们家消耗掉的酱油瓶子,接起来也能绕内环一圈了。

说到我外公,也是一代料理界宗师了,我很怀疑他上过新东方厨师学校,因为他炒个青菜蘑菇摆盘时都须让青菜整齐地呈放射状置于盘缘。当初大年夜他祭出一大桌十几道菜,谓之曰‌‌“本帮菜全席‌‌”。我大惊,问他料理的秘诀是什么。这个年过七旬的老人慢慢抿了口绍兴黄酒,微皱着眉头,笃悠悠地说:‌‌“多放酱油,多放糖。‌‌”

而此时此刻,我正在地球的另一面,十三个小时的时差,离家乡不知道是十万八千里。每当思乡情切,就要做个红烧的菜。想必在多伦多凛冽的寒风里,还是一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最能温暖唇齿身心。

不过说白了,其实做红烧的菜无非就是图个省力。一大块五花肉,切方,焯水,和姜片一起下油锅煸炒,加老抽生抽料酒白糖热水淹没肉身,文火炖个三小时即可。做好以后一半冷冻一半冷藏,可以解决两周的肉类摄入。关键是红烧的肉吧,无论是猪肉牛肉鸡肉,在冰箱里放着风味也不减,且极易下饭。懒的时候,随便煮个面和一颗青菜,扔两块红烧牛肉进去,就能吃得大汗淋漓好不畅快。自我习得了焖饭之术,红烧的肉更加有了用武之地。焖饭的时候丢几块进去,顿时整锅饭就有了灵魂,一口饭入嘴,也是满满的肉香和浓郁的红烧味,舒服得类,一天世界。

进大学以后听说炒糖色也能做红烧味,便省去了加酱油这个环节,但这之于我酱油死忠党是不认可的,主要原因是还没学会炒糖色。六月鲜也出过一个上海红烧汁酱油,但像我这样专业的人一吃,这个味道是不对的,到底不及自己熬的香甜浓醇。

写这会儿字的时候,锅里的肉正欢快地扑腾着,满室生香。擦擦口水,也该去搅一搅,好让小鲜肉们均匀入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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