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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大多数好人

——幸运的大多数二之一

于是便我明白“主流”在此指的原来竟是官方。

“少数服从多数”,这可能是我最初所知的民主定义。大概小学三、四年级,老师在向我们介绍台湾为什么属于“自由世界”,而“万恶的共匪”又为什么不在民主阵营之内时,好像就是用这么一句最浅显最简单的话来教导我们民主的真谛。不只言教,我们还有实践,比如说选班长、选“风纪”,选各种各样的学生干事,我们全都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渐渐地,这句话就成了真理和常识,几乎不容置疑,就如说谎是坏事,孝顺是好事一样,全在小孩最早的价值认知之内,利落分明。再大一点,上了中学,我们就懂得用这项自小学到的真理去问一些老师难以回答的问题了:“既然我们可以选班长,那为什么我们不能一人一票选总统”?“为什么台湾和美国都是‘自由世界’的成员,但我们的总统却不像人家那样,要站出来让大家选呢”?

我不记得老师当时是怎么答的了,大概的意思就和今天在大陆看见的《环球时报》社论差不多,无非是现实很复杂,不可简单理解;而各国具体国情又都很不一样,不得一概而论,这一类的东西。

现实确实是复杂的。我后来才晓得至少在少数和多数的问题上,大陆与当年的台湾其实并没有那么大的差别。“少数服从多数”他们一样认同,小学班长他们也一样是选出来的,他们甚至比当时的我们更加肯定“多数”,乃至于到了一个把数量等同于是非,将有关数量的形容词变成关于价值的形容词的地步。

例如“占中”这种事情,由于它是坏事,所以就该强调它是“一小撮”人煽动出来的结果,而“大多数”市民是不赞成的。如果参与者众,实在不能说它是“一小撮”了;那就不妨说它是“别有用心的‘一小撮’人,利用了不明真相的‘多数’群众。”要是万一真有很多很多群众打从心底认同“占中”理念,甚且接近香港市民半数,那又该怎么办呢?没关系,我们还可以说“部份香港市民的过激行为和错误认识,十三亿中国人民是无法同意的”。

简单地讲,“多数”永远应该和正面的价值捆绑在一起,“少数”则必然要搭配负面事物。美国汉学家林培瑞(Perry Link)很多年前就发现了这种现代大陆中文的奥秘,他曾以“党中央”为例说明:“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代表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的党中央周围”,这句话理直气壮,听惯了官方语言的人一定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要是换个说法:“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党中央那极少数领导同志的周围”,那立刻就变得非常刺耳,而且还很政治不正确了;尽管严格来讲,这句话并没有错,因为党中央确实是极少数人构成的(七个政治局常委对比于十三亿人民,这难道不是极少数?)。可是话不能这么说,因为“极少数”往往是用来形容坏份子的,所以我们应该只谈党中央代表了“大多数人民群众”的那一面,不能指出它只有极少数人这个事实。

为什么多数一定是好的,而少数就一定要坏呢?这自然是因为不论喜欢与否,“民主”──那个我小时候真以为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这么简单的东西,确确实实已经成了普世价值。即便北韩,祖孙三代世袭统治,但它的国号也还是不可去掉“民主”二字。而共产党,身具左翼血脉,以平等为终极价值取向(这里所说的‘平等’必然也包括了政治权利的平等),当也不能否定民主这个好东西。问题只不过是如何诠释民主,如何说明执政者代表了大多数人,它又怎样由大多数人当中获得权力而已。所以怎么讲也好,“大多数人”是绝对不会错的,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牢牢站在大多数人那一边。

由于在日常生活的语言使用当中,“多数”无可置疑地等同了“正面”,因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主流”为什么会成为近年流行的新词汇了。我最初注意到这个词,大概也是常看《环球时报》的缘故。一开始在它的评论上见到“主流价值”、“主流媒体”和“主流意见”这些字眼,我是有点不习惯的。因为“主流”明显是个外来语,对应了英文里头的“mainstream”,而它的原意本该是指一些大众化的、通俗的,在市场上受欢迎的,在社会上广被接受的东西和观念。例如前两年在大陆红过的选秀节目和“历史穿越”电视剧,那就是主流娱乐的好例子,很媚俗、不高雅(通常高雅就不可能主流),可大多数人就是喜欢,它们的收视率就是好,于是各家电视台一窝蜂地赶制赶播。

这股风潮后来被政府部门制止,他们觉得这类很受主流爱戴的节目有问题,不高雅、太媚俗,并且还有歪曲历史常识与正确价值观之嫌。政府在这种事上出手,民间一时的不满难免。这时我就读到替政府护航的评论,说他们的命令是“为了捍卫主流价值观”。很奇怪,是不是?明明这类欢闹俗气的东西就是主流所好,怎么抵制它们却反而倒维护了主流呢?再后来我又看到零售上相当不济的《人民日报》被他们形容为“主流媒体”,大部份老百姓都记不全的各种宣传口号被称做是“主流意见”,于是便我明白“主流”在此指的原来竟是官方。官方认可的原则是“主流价值”,代表官方的媒体就是“主流媒体”。我看不惯,是因为我老把它想成“mainstream”,而英文里头几乎没有人会在官方和主流之间搭上关联,至少我从未听过有人会说“美国之音”是主流媒体。

我喜欢看《环球时报》评论的理由之一,是它写得这样聪明,策略上的聪明。在“大多数人民群众”显得陈旧、老气,甚至开始被人拿来当笑话的时候;它非常适时地推出了“主流”,洋派的语言,中式的内涵,撷取了“主流”原来那代表大多数人趣向的意思,又植入了正确的官方色彩。这种意义上的“主流”通行之后,大家就会渐渐开始觉得百姓喜爱的娱乐节目不能再叫做“主流”了;反而有些沉闷,但是“弘扬正气”的宣传片才是“主流”代表。

再说下去,一定会有人指责我这套分析出错。凭什么你要强把官方和多数人的爱好对立起来?难道一部电视剧就不能既得到官方的认可,又深受人民百姓的喜欢吗?“美国之音”之所以不算美国主流媒体,那是因为它只承担外宣任务;而且它还不能代表美国多数人的声音,只代表了西方假民主之名,行资产阶级掌政之实的政府的声音。没错,这种反驳是有道理的,因为归根究柢,中国的官方由始至终都站在大多数人民群众这边,所以它的主张绝对“主流”。

政府的取态,就是大多数人的立场;政府的发言,就是大多数人的心声。换做从前,我一定会笑话这是过时的党八股;可是这两年,我逐步发现它原来还真是实况,尤其那天在听完一位朋友告白他二十年来的心路历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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