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最准的一枪

2000年的冬天,我马上要结束在香格里拉的执勤任务返回昆明。当时,我的头发已经齐肩,满脸卷曲的胡子,汉人以为我是藏人,藏人以为我是外国人。任务即将结束,人也就变得非常万恶。终日精力旺盛到无处发泄,像一条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在香格里拉县城里窜出窜进,喝酒、闲逛,并无一刻宁时。

抱着一切无所屌谓的心态,我那时一定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但是,在我那帮不法之徒的朋友眼中,却觉得我更富于魅力。冬天是狩猎季节,山上的熊会下来,草丛里会挤满了松鸡。当我们进入藏人的村落里偷猎时,我不小心掉进了了河里。从河里爬起来,我径直扒光了自己的衣服,在一片白茫茫的雾气中穿过火红的狼毒,回到集结地点烤火。他们回来,发现我的样子,不禁失声狂笑,欣赏到死,觉得天底下也只有我才能做出这种鸟事来。

因为这个缘故,那天在吉普车上,他们决定把荣誉让给我。

那是在前往香格里拉机场的路上,当时主路在维修,我们走烈士陵园到白塔的那条路。路修在高坡上,下面是草甸和水塘。车子悄然挺在路边,大家很小心地摇下车窗。在一个洗澡盆大小的池塘里有三只大鸟。我能分辨出其中一只灰色的是大雁,边上是两只不知其名绿色脖颈的鸭子。那天很晴,太阳直射,无风,是杀戮的好日子,车上放了三只小口径步枪。从停车处到水塘的直线距离只有50米不到,他们低声说:‌‌“一枪怎么都能打倒一个!‌‌”

于是,最精准的一杆枪放在了我的手里,它还配有瞄准镜。我是遗传的优秀射手,近视丝毫不会妨碍我的射术,就像我那戴眼镜的爹一样,当年他带着一帮知识分子同事,在沙漠中残酷地杀戮狼和黄羊,就像是他们的酋长。我在高中军训时要求抱着枪入睡,蒙眼装卸步枪的速度第一。没有人教我应该如何呼吸,也没有人教我应该如何击发,当我抱着步枪瞄准,人和枪一起上下起伏,如同躺在水面上。我根本看不清楚100米外的靶心,但是我天然知道应该在身体落下的某一瞬间叩动扳机。5枪,47环,500度近视,我是个天生的杀手。

瞄准镜可以补全我的视力缺陷,虽然那玩艺儿的边缘部分会严重变形,但是在瞄准线的交叉点上,一切都非常清晰。歪过头来,木质枪托贴上我腮帮的瞬间,冰凉的感觉顺着脖颈从后背向下蔓延。我血压升高,我心跳加快,我有一种勃起的前兆。控制呼吸,控制心跳,仔细观察你的目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复存在,只有你自己和你要猎杀的对象。你漂浮在空气中,就像漂浮在海面上,慢慢浮起,又慢慢沉没。你在感觉那种节奏,在心里计算十字瞄准线焦点正对目标的那一刻几时出现,然后又蓦然消失。你一次次经过那一瞬,你知道它就在那里。

极为缓慢地伸出手指,轻柔地牵缠在扳机上。不能太重,否则会立即击发。也不能太轻,否则完成击发动作的过程会太长,动作会变形,错失那无比精准的一点,死神之吻。要像是送情人回家,最后拉那一下手。不可以让她觉得无力,能从你的手里轻松脱出手指,那是你不再想她,希望她尽早离去。不可以让她觉得太紧,无法挣脱你的控制,于是会在楼下反复拥抱,一直到太阳升起。牵缠,要的是牵缠。微微松开一点,她就可以脱身而去。略略加紧一点,她就会重又倒向你的怀抱。手指牵缠在扳机上,击铁将动未动,目标将生将死。

一切都很清晰,我看到日光洒落在池塘上,反射出一片破碎的白色。三只鸟在水边寒暄嬉戏,不时张开翅膀撩起水花,喉咙里发出低沉而欢快的鸣叫声。我可以击杀那只大雁,南下过冬的大雁肥美,可以和虫草炖满一大砂锅。我也可以击杀两只绿颈鸭子,等吃过之后,我就会记得这种动物。我甚至在想,是否存在某个角度,某个瞬间,可以同时击杀它们中的两只?47:50,存在这种机会,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人物和这样的时刻,一发子弹,两个目标。

我长久地凝视着它们,任由十字瞄准线一次次经过它们的头部,它们的脖颈,以及硕大无朋的翅膀。太容易了,这实在是太容易了,它们挤在那么小的池塘里,闭着眼睛打一枪出去,也一定能撂倒其中的一个。这不是狩猎,而是谋杀。我要做个精准的谋杀犯,我要一枪打中两个,我要一枪打中三个,我心情不高不低,我对一切都全无所谓。

日光继续撒下来,水花不断溅起,地面附近甚至因此有了雾蒙蒙的一条团。我极为真切地看见了绿色颈部上的羽毛,在阳光的直射下反射出耀眼的绿光。光芒顺着优美的颈部曲线上下移动,就像是日脚在羽毛上舞蹈。它们在用喙彼此整理羽毛,就像是乘坐了很久火车的春节旅客,在小站停靠时冲下月台,在水龙头上清洗自己,用看不出颜色的毛巾擦拭面孔。我所期待的一刻终于出现了,两只绿颈鸭子把长颈交叠在一起,彼此摩擦。一粒子弹,穿过那唯一的一点,奇迹就此诞生。

可是我并没有叩动扳机,太阳晒在它们身上,也晒在我的身上,让人感觉到同样的温暖。我听到风声,我的耳朵感到风从雪山吹来,冻得生疼。在我和它们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子弹轨迹,把我们以及这一刻,包括那些溅起的水珠,耀眼的绿光,全部都联系在了一起。我喜欢这一刻,我愿意在这一刻里无限长久地呆下去,可以让太阳就那么一直晒着,让风一直那么吹着,让吉普车一直那么停着,让我兄弟们一直那么等着。一切有所谓,一切很有所谓。

他们在一边小声催促我,告诉我说只要经过的大车一次鸣笛,所有的鸟都会飞走。他们说已经看到大车开过来了,他们说路很窄,他们说一定会鸣笛的,他们说你他妈的究竟在干什么呢?我一枪命中水塘的中央,溅起一团漂亮的水花。似乎过了一个千年那么久,枪声才终于降落到地上,三只鸟振翅飞去,我的身边一团咒骂叹息。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换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这样的地方,用这样的枪械,闭着眼睛也能撂倒一只。然而,命运竟然如此弄人,子弹竟然会打在了那么小的一块地方,穿过了所有挥舞着的翅膀,交叉的脖颈,打在了水面上。他们嘲笑我,重新发动吉普车,为我点上一根香烟,不断拍我的后脑勺和后背,问我昨晚是不是和什么姑娘上床了?他们放肆地大笑,说应该软的地方是腰和腿,而不应该是手指头。

我也笑得很开心,因为我知道,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准的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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