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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案周五开庭 律师无法辩护

郭飞雄2013年初参与声援广州南方周末员工。(微博图片,博谈网配图)

曾经在2013年初“南周事件”中公开在广州街头举牌演讲的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周五将出庭受审。不过,他的辩护律师表示,法院没有让辩方及时调阅卷宗,律师将拒绝出庭。

7月4日郭飞雄首张狱照传出,“隔网”拍摄(博谈网配图)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被控的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他的律师之一陈光武周二(9月9日)在微博上透露:当天广州天河法院短信通知辩护律师,称郭飞雄一案将在本周五(9月12日)开庭。但他同时也在微博上强调,他和另一名辩护律师张雪忠都认为,法院不允许律师复制卷宗,律师无法充分阅卷、实现有效辩护,“故不能如期出席12日庭审,待法院允许我们充分阅卷后再行开庭;此意见已经告知天河区法院。”

另一名辩护律师张雪忠也在周四发表微博,称是否如期开庭“是法院决定的事情,辩护律师目前未收到改期通知。辩护律师是否出席庭审,则是另一回事。”他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透露,他周四已经在看守所和郭飞雄会过面;后者表示“辩护律师连复制卷宗的合法权利都被剥夺了,根本就谈不上有效辩护。”张雪忠说,郭飞雄要求他们不要出庭辩护。郭飞雄还通过辩护律师对外界表示,如果法院强行开庭,他将“全程保持沉默”。

律师张雪忠对德国之声说,按照法律,辩护律师调阅复制卷宗的权利应当是“无条件的”。辩护工作是围绕证据进行的,如果辩方连检方掌握的证据都不能了解,那辩护根本就没有意义。

许多维权人士在南周事件时声援南方报社的记者编辑。

辩护律师:“这是政治迫害”

他还向德国之声强调,2013年初的”南周事件“中,在广州街头表达意见的,其实不只是支持宪政民主、新闻自由的人士,还有支持毛泽东思想、支持共产党专政的团体。”但被抓的都是前者。所以我们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政治迫害。同样是公开表达政治意见的行为,一方被抓,另一方没事,就是因为内容不同!“张雪忠说,在这起案件中,辩护律师将坚持为郭飞雄进行无罪辩护。

在2013年初的”南周事件“中,郭飞雄前往广州南方报业集团大楼前,声援南方周末编辑及记者抗议宣传机关的新闻管制。他在现场曾发表演讲说:”中国的书报审查制度,是最反动的思想警察制度,这个制度早就应该被废除了。今天我们来声援南周,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受到了打压,而是为一种普遍权利而战斗,这个普遍权利就是言论自由。“

2013年3月,他还投身参与”新公民运动“,呼吁全国人大尽快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发起联署活动。2013年8月,郭飞雄遭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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