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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火车站暴力袭击案判决3死刑1无期

3月1日发生在昆明火车站的暴力攻击事件引起巨大震动

周五(9月12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01”昆明火车站暴力袭击案并当庭宣判。4名被告人中的3名男性被判处死刑,另外一名女性被告获无期徒刑。

一审宣判称,法院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伊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名被告未在袭击现场

昆明市中级法院称,包括四名被告在内的该恐怖组织共有8人,策划在昆明火车站以杀人方式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并准备了刀具,制作了暴恐旗帜。

根据法院官方微博透露的信息,这次被法庭判处死刑的3名男性被告实际在今年3月1日昆明火车站暴力袭击实施之前已经被警方逮捕。

该微博说,2014年2月27日,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因涉嫌偷越国境在云南沙甸被民警抓获。

3月1日,因联系不上依斯坎达尔•艾海提等人,帕提古丽•托合提等另外5人商定即日按原计划在昆明火车站实施暴力恐怖活动。

2014年3月1日晚九点,这5人持刀冲进昆明火车站广场和售票厅砍杀群众,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

3月1日当晚,帕提古丽•托合提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其余4名嫌疑人被当场击毙。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指出,这些人形成恐怖组织是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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