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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国际大公司在学习中国的人权之道

(博谈网记者周洁编译)IBM和艾未未,欧莱雅(L’Oreal)和刘晓波,戴姆勒(Daimler )和达赖喇嘛,在许多方面他们可能配不上对,但是,这些国际大公司和批评中国政府的人士突然之间有了许多共同点。

最近几周,美国商会、欧洲商会和美中商务理事会对中国政府针对特定企业、拒绝他们接触律师、缺乏正当程序和透明度、看似任意的罚款及其它形式的处罚公开表示恼火。这些公司的经历显示,中国政府用不同方式滥用或扭曲使用法律,给这些公司施加了较中国公司更多的负担,而且它们遭到“恐吓性的战术”,并被拒绝进行“全面聆讯”。

实际上,中国政府针对人权活动人士的战术现在已被用来对付私营部门。对于在中国的活动人士,政府倾向于惩治他们认为有问题的发声者已不是什么新闻——为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他们长期以来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几周前,因长期法律维权而闻名的律师高智晟终于获释出狱,在狱中,他显然遭受了严酷的折磨;现在他仍处于不间断的监控之中。

数十名提倡民权价值的新公民运动成员遭羁押,其中九人被以扰乱公共秩序这一模糊的指控判处了严厉的刑期。曹顺利,因试图(赴日内瓦)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会议而被无端拘押,死于狱中。本周,郭飞雄受审,很可能会因为他和平地倡导官员应该公布其资产这一理念被处以严厉的刑期。

通常,国际公司和人权捍卫者面临着相似的问题。一些记者,包括高瑜和师涛,被以违反了中国臭名昭著的国家机密法起诉。担心违反同样的这些法律已导致大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的分公司受到处罚,因为他们援引这些法律,拒绝让他们的账簿接受审核。

从微软到梅赛德斯(Mercedes)这些公司——就象中国的法律援助组织“公盟”和“益仁平”—— 被以可疑的理由进行搜查,2013年1月,当局封锁了共享虚拟主机服务Github。著名律师浦志强和为葛兰素史克(GlaxoSmithKline)工作的英国企业调查员Peter Humphrey,他们都面临着“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这样模糊的指控。

难以否认商界和人权活动人士社群有着共同的利益。在中国,一个独立、专业的法律制度应该能够既能执行合同,又能保障和平的言论;一个真正自由的媒体可以准确、及时地报道信息,向不同的利益团体问责。要营造一个充满竞争力的商业环境,同时减少政治体制的滥用职权和不透明性,人民能够自由地交流思想是一个必须的要素。

一些世界上最大、最知名的公司已经开始发声表达他们的关注。他们对于中国政府的影响力远远大于个体的活动人士。各公司应该在中国采取合理的商业行为,包括在人权方面。它们应该与人权团体联系,来比较政府的策略,来理解在中国司法体制下共同的问题。这样,他们才能推动能有益于商界和人权活动人士社群的改革方式。

(本文译自“人权观察”组织中国部主任SOPHIE RICHARDSON于9月17日发表在加拿大《环球邮报》上的评论文章,题为:众多大公司在学习中国的人权之道。译文有删节。)

原文链接:In China, big companies are learning the business of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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