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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法治为何不能取信于民

周永康案曝光后,中共马上昭告天下,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以法治为主题。给予法治这么高的地位,据说在中共历史上是第一次。一个前所未有的法治时代,据说即将到来。

但是,掌声寥寥。中国民间社会尤其中国的知识分子,抱以普遍的质疑。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在中国屡见不鲜。于是,民主到中国成了“中国式民主”,市场到中国成了权贵资本主义。这法治到中国,是不是也会蜕变为“中国式法治”而跟人类主流社会理解的法治大异其趣?中共能有几分法治诚意?

中共遇到的所有危机中,最大危机是信用危机。不断的承诺不断的背弃,承诺越美好背弃越彻底,这在1949年之后的六十五年中是常态。没多少人还会把中共的承诺当真。所以,当中共隆重推出包括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等美好辞藻的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后,激不起一丝涟漪,在中国民间社会没多少使用频率。因为没谁相信这是真的。中共法治决心遇到普遍质疑,同样也是因为其信用的长期短缺。

法治诚意遇到普遍质疑的另一个原因,是党国体制的屹立不动。中国实际上就是储安平所说的党天下,无论怎么改革,无论时代怎么变,这点没有任何变化。党权高于民权,党权高于政府,党权高于法律,党权高于一切,总之党权的绝对化,党权的不容挑战,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

并不是中国才有党国体制,中国也不是中共才搞党国体制。但这么绝对的党国体制,确实只是中共才有。苏联有一长制,并非都书记即党组织说了算。国民党以党领政也集中在中央层面,地方层面党部很边缘,政府很强势。惟有中共的党权没有任何边界,没有任何弹性,渗透一切包办一切无孔不入不惜代价,不给社会任何空间,不受任何力量的制约。

这种体制,注定了党必然高于法律即通常所称的党大于法,神圣的法律必然丧失其独立性而沦为党的工具。党权不收缩,不从无限党权变为有限党权,就不可能有法治空间。即无限党权是法治的最大障碍。党权退多少,法治的空间就进多少。在党权没有任何实质性调整的情况下欲行法治,当然就是缘木求鱼,又怎么可能取信于民呢?

“绝对党权”

法治诚意遇到普遍质疑的再一个原因,是专政体制的屹立不动。为了保卫绝对党权,中共建立了世上最强大的专政体制。这是整个体制中,最黑暗最野蛮的一个部分,无论怎么改革,无论时代怎么变,这点迄今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当下所谓维稳无非就是专政体制的翻版,实质上就是以全体人民为绝对党权的假想敌,实质上就是不受法律制约的国家暴力。

即便周永康倒台之后,这点上也没有任何让人乐观的迹象。公安部副部长傅政华主导的对公民社会的大镇压仍在持续,刘晓波、许志永、郭飞雄、浦志强等大批良心犯仍未重获自由。最新信号来自几天前:8月5日,对属于新公民运动系列案的“新余三君子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即三位无辜的公民刘萍、魏中平、李思华未曾因所谓法治即将到来减刑哪怕一天,充分印证周永康时代的恶政没有结束而仍在延续。当然不排除法律会在某些领域起作用,即在非政治的民事、刑事领域,但一旦涉及政治,法律便彻底失灵,党的意志支配一切。这是一个强大的惯性。法治先行,但政治领域除外,政治领域不得法治,只能党说了算。这样的双轨制本身就是对法治的讽刺,因为法治就是一碗水端平,就是没有任何例外。只要双轨制的强大惯性还在持续,人们的确没有理由相信中共的法治诚意。

商鞅变法,徏木为信。今天中共推行的法治要能取信于民,可就不是徏木那么简单了。不拿自己开刀,不全面终结恶政和系统清理恶政,不限制绝对党权,其所谓法治就不可能有任何取信于民的可能。以法治国,首先是以法治党。党必须建立对于法律的信仰与敬畏,党必须无条件臣服于法律的制约接受法律的统治,党必须还权社会给社会腾出空间,总之必须告别储安平所说的党天下。这是法治的先决条件。

显然,这条件并不具备。这是中共当下主张的法治难以取信于民的根本原因。但,不能取信于民再正常不过,不信就对了。法治本来就不可能来自恩赐,不可能只来自统治者的良心发现。所谓法治根本上说来自公民社会自己的争取,来自公民社会跟统治者的艰苦博弈。只有当公民社会的力量足够强大以致不可抗拒,官民力量对比达致相对均衡,以这相对均衡为前提的法治,也才是可能的。一方面对统治者听其言观其行,一方面以公民社会蓬勃的自我生长去不断倒逼不断规训统治者,这,可能是通向法治天下的最稳健的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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