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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性交易脱离刑事犯罪”

针中国官媒对“性都”东莞的报道以及卖淫嫖娼合法化的问题。中国女权主义代表人物艾晓明教授指出,中国官员的腐败几乎都和性交易有关。应该让性交易脱离道德败坏及刑事犯罪。

问:最近央视曝光“性都”东莞后,当地警方随即大力扫黄。互联网上的许多声音对政府扫黄表示反感,甚至开始“力挺东莞”。您最关注这一系列事件中的哪些方面呢?

艾晓明:这些年人们的性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作为一个公民,更关注的不是有没有性交易的存在,因为这个不是问题。因为性交易不是光在东莞,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包括城乡交界区实际上都存在。所以说,东莞有性产业,性交易,这个一点都不是新闻。

更多的人关注的是,在性交易的消费过程中,有没有滥用职权,有没有权利腐败牵涉其中。但是央视的报道实际上是更加古老的一种话语模式。也就是说打击卖淫嫖娼,并把性交易看成是一种道德败坏来处理。那么这种认识框架和人们现在的性观念以及对性产业的看法有非常大的差距,甚至是十分的脱节。

因为把性交易看成道德败坏其实上是官方经常采用的一种说词。但同时中国的官员,只要揭露出来,几乎没有谁不是性交易的消费者。而且他们的消费可能还是用公款。我觉得这里人们很大的义愤是指向权利腐败的。

问:人们关注卖淫嫖娼现象不仅仅是在东莞,而是广泛存在于中国各个地区的同时。有关卖淫嫖娼是否应该合法化的讨论再次升温。比如性问题学者李银河最近表示,应该让卖淫嫖娼非罪化。您觉得,在当前情况下,中国的性产业是否应该走上合法化的道路?

艾晓明:我觉得合法化和非罪化有关联,但还是两个不同层面的事情。因为非罪化是合法化的基础,也就是不把它看作是刑事犯罪。

我觉得性和性交易本身涉及的层面是比较多的。包括道德观念,包括个人选择以及消费行为。首先应该让它从刑事犯罪里脱离出来。我觉得,在人们普遍的认识中,当他把性行为当作是一种私下发生的个人行为,在两个成年人之间,而且这两个成年人之间的行为没有影响到其他人。一般来讲,从人们目前的性观念来讲,是认为不必要介入的。只要他没有影响到其他人。

但过去把性交易当作刑事犯罪来进行打压。也就是说过去50年代、60年代、文革那一段时间。因为当时整个的社会观念是一个性压抑的时代,这个时代基本上对性就是否定的。

但是这二十年来,性解放、性自由,把性当作个人选择的观念是主流的。所以你在这样一种普遍认知的情况下,把成年人的性行为纳入到执法的范围里。这在整个社会生活里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领域,很难用法律制约来解决和杜绝的。

在人们现在的这个性观念经过了很大的变化的情况下,你再用一个过时的道德观念去界定性交易,然后把它纳入法律制裁的轨道中,实际上是很有争议的。以前的执法经验也证明,它是失败的。所以你屡禁禁不了,禁不止,实际上有一个巨大的需求在那里。

央视的报道实际上是不加质疑的认为性交易就是犯罪。但是它带来的后果可能是另一方面,也就是使性交易更加地下化,使权力寻租的租金更高,使性工作者的工作条件更恶劣,从而使她们的权益更加得不到保障。

问:您刚才说到如果性交易是成年人之间的自愿性为,就不应用道德观念去界定。但同时欧洲反对性交易的声音说,世界上没有感觉幸福的妓女。对此您怎么看?

艾晓明:我觉得这个事情就说的非常的绝对了。我看过一个美国的纪录片,好像叫“离开性产业之后”。采访和几个不同的曾经从事性工作的人,然后让她们谈自己离开性行业之后,自己怎样回顾从事性工作的那一段时间。其实当我们把性看作为工作的时候,我们的看法就不会那么绝对化。因为人对幸福的感觉是一种变动的。你很难说处在婚姻中的女性她一直就是一个感到幸福的人。如果说她对婚姻感到幸福,其实还有许多其它的原因,因为这个社会是一个一夫一妻制,异性恋霸权的社会。当你处于这种主流认可的,道德地位很高的婚姻关系中,你个人的幸福程度可能就高一些。所以说你要是把这个话这么说,这么绝对化,那你还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觉得自己很幸福的人?所以我觉得这个结论是完全不可靠的,它可以被很多经验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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