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王全璋:别了,XX律师事务所……

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里保持沉默,你已经站到犯罪者的一边。
——联合国人权官员

和大部分律师一样,我和律师所的关系上是一种挂靠关系,这种挂靠结构占了全国律所的最大比例,类似于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跟出租车公司稍微有点不同的是,出租车可能是公司购买,而律师在律师所,每一分钱都是律师自掏腰包,律师所不会给律师缴纳什么社会保险、不会承担什么办公费用。我在这个所的打印一张A4纸的费用是0.2元,两年多时间,总共打印了8000多张文件,高科技啊,算的还真清楚。

和其他律师所又不同的是,这个律师所并非由律师出资设立和控制,律师所的王任只是个名义王任,什么都做不了主,实际上控制这个所的是个所谓投资人,姑且称之为实际控制人,这个实际控制人就是个商人,或者说本质上是个商人,以盈利为目的,信奉“闷声发大财”的原则,根本不会考虑律师的价值和作用,或者压根儿就没有想过法律为什么要设立律师制度,更不会关心律师的生和死。

据一个在律师协会工作的同行说,像我所在律师所的这种结构,在北京大概有三分一。“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别指望他有任何担当,在你出事的时候,他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大部分这样的律所和律师的关系互刻紧张.甚至站到律师的对立面。”

在这样的结构中,律师所没有自己的文化,不关心律师的成长,衡量律师唯的标准就是经济收入,那么律师和律师所的关系可想而知,我跟好多同事都不是在律师所认识的,反而是在一些公共活动中,聊了半天才发现原来是同一个单位。

因此,律师的频繁流动应该是常见的,律师的离开不会像王青雷告别央视,也不会像谌洪果离开西北政法大学,留恋他的学生、讲台,有千言万语,难舍难分。

如果我能够很顺利的离开这个所,大家好说好散,这些事情,我会把它烂到肚子里,就当没有发生过,我可以换一家律所,继续我喜爱的律师工作,投入到人的权利和自由的运动之中,可是,这个所的所作所为,尤其是实际控制人的傲慢无知和刁难,不披露出来,有点对不起观众了。

“靖江事件”之后,我被业界更多的人所知悉,求助的电话热线般的打了过来。和法院打交道有了些新的变化,好几年立不上的案件都能够立上了,我以为我可以乘胜追击,把庭审录像公开,把我的苹果要回来(苹果到现在还静静地躺在靖江法院的某个角落里),我的无辜的当事人获得自由……

实际并非如我的想象和设计,在我之后,随即发生了系列公民维权反而被维稳的事件,十君子相继被抓,刘卫国又在绝食,姚宝华、刘勤凤案即将开庭,陈宝成终于摸起了铁棍,声音凄凉而苍老、无比绝望地喊出了“杀”(大概七八年前我还在济南的时候,我们还在一起为高智晟争论不休,他一直批评高律师太高调、太激进……现在,他走在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前面),顿珠江村……丁红芬……范木根……看着那些勇敢的同行、兄弟们前仆后继,我心急却无可奈何,有网友私信质问我:你在靖江被拘的时候,我们为你呐喊,为什么我们的人被抓了,你不出手相助'?!

实在对不起,有八九个月的时间我已经没有正常执业了。这么长的时间里,我只是在处理手中的案件,几乎没有接收新的案件,律师所根本不给我出具相关手续。

*实际控制人质问我为什么让审判长回避*

实际控制人终于在办公室逮住我了,对我劈头盖脸大吼大叫,说我说谎,人品卑劣,为什么不跟所里说是法轮功案件,我说,我已经说了啊,“在哪?在哪?哪里写法轮功?”,实际控制人摔打着委托协议,我说,这个就是法轮功案啊,罪名上写着“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这是法轮功?”“是啊”“为什么不讲清楚……?”“我在哪儿讲清楚呢?”实际控制人竟然轮起胳膊要打我。

“你竟然让人家审判长回避!嗯?审判长回避了,谁来审这个案子呢?”实际控制人理直气壮的指责我。

我极度无语,把头埋在桌子下,深深地。

*靖江事件之后,我成了“律师所的罪人”*

我所在的律师所被我做的事情快吓死了,不准我再代理信仰案件,其他的律师也跟着遭殃,承办案件遭受更严格的审查,有的律师代理案件也被问是否法轮功案件。

律师所遭遇了从来提有过的延期年检,这些事情不能说跟我没有关系,看着很多同事没有正常的年检,我也感到内疚,也愿意配合律所做一些事情。终于在六月份的最后一个月,律所通过了年检,当然,我,被排除在外。

但是,这竟然成为后来律所钳制我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律师所的罪人,”名义王任在办公室公开声称,“把通知发到布告栏上,从此不再给王全章出具任何手续,”“他要是发到网上怎么办?”行政人员小心翼翼的问,“发到网上也不怕”。最后,这个不出具手续的通知也没有发到布告栏上。过了几天,律师所的行政人员通过EMS邮寄给我这个通知,从一个办公室邮寄到另外一个办公室,真有意思。

*遭遇法院和检察院的投诉,实际控制人暴跳如雷,要把我的“律师证给撕了”*

经过艰苦而漫长的等待,我终于在10月中旬拿到了我的律师证,接着发生了我在上海市长宁看守所被终止会见的事情——我在会见的过程中使用iPad和携带电脑被认为违规,好在长宁那边很规矩,没有拘留我,而且给我了一个违规告知单,其实,我当时挺高兴的,手头有证据,正好可以起诉这个土政策,上海的律师一直呼吁当局废除这些规定,但是没有行动,这不机会来了吗?

上海方面似乎终于逮住了律师不规的证据,煞有介事地给律师协会发了建议,市律协也就立案了,通知发到了律师所。

实际控制人暴跳如雷,“你想把我们这个所毁掉是不是?给我走!今天就给我转走,把你的律师证给我拿来我给你撕了!”

*转所困难重重,实际控制人称“所里为你的事情花了几十万”*

5月份一开始的时候,为了不给律所增添麻烦,我要求转所,实际控制人却说不能走,过了一段时间,律所的行政又建议我转所,因为我的事情“给律师所造成了不良影响”,我说好啊,只要你们给我把手续出具,给我结清财务但是却提有人做,也提有人回应,找到行政,行政说找王任,找到王任,王任说找大老板,找到大老板,说找主任——比有些政府部门还官僚。

“你他妈知不知道,所里为你这个事情花了几十万”我和实际控制人沟通的时候,实际控制人满嘴脏话,无所顾忌,“司法部准备把你的证给你吊销,我们花了几十万,给你保住,你他妈现在还给我改函。”他所指地改函是我在处理案件的后续工作中,因为律师所不给我换手续,出手续,但是当事法院又催的紧,我又转不了所,有些所函的时间给改了。律师和律师所是被捆绑在起的,我不想因为律师所遭到投诉而把我也投诉了,我必须尽快处理这些后续案件,在我离开之前。

“想盖章是不是?把钱拿来,或者你自己拿个萝卜刻个章盖上就是了!”

“我今天不高兴了,就是不给你盖章,怎么着?”

“想跟我搞啊,要不要来点土办法?”

律师的转所,对一些律师来说,是分分钟的事情,但是对我来说,却要花八九个月来完成它,如此的困难重重,这些困难在今天已经不是来自行政部门,竟然是律所的自我阉割、自我矮化和设限,挤兑和倾轧,就像前面的同行所说,我不希望律师所为我分担什么,只希望你不要落井下石,如果这点你也做不到,这样的律师所,不管你对外如何吹嘘,只会为同行和业界所不耻。

空中弥漫着回家的气息,隔壁又传来小破孩不舍昼夜习练钢琴断断续续的声音,时光的年轮即将走过2013的尽头,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大大小小,起伏跌宕,棋局交错,历历在目……

别了,我的2013,那脆弱生命、人生旅途中令人难忘的点点滴滴!

别了,XX律师事务所,我不会因为你们所设置的障碍而停止通往自由的脚步,不会离开这个世界上我喜欢扮演的角色,更不会沉默,在这光辉的岁月,冰封的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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