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要钱不要命——明朝的灭亡

清人温睿临《南疆逸史》说,“明朝之亡,始于朋党,成于奄竖,终于盗贼,南渡继之。”当然还有“清兵入侵”,只是他不便明说罢了。

从历史上看,一个封建专制集权政权,不可能长命,像它期望的那样,子子孙孙江山永继。它固有的弊病,必然愈积愈深,即使初衷不坏的某些做法,也会逐渐走向反面;其垮台的前夕,必有诸种矛盾叠加,犹如多种并发症齐来,以至于无药可治。

明朝到崇祯皇帝当政,社会矛盾已经十分尖锐。崇祯剪除阉党的结果,是失去了对“东林党人”的制衡力量,权力天平向文官严重倾斜。明朝初期重科举,给予文官特权,以及“藏富于民(后演变为藏富于一部分人)”的政策,早已转化为弊端,导致社会严重的两极分化。文官集团和他们背后的江南大地主财富集团,敛财无数。他们可以在东林“书院”放言国是,左右朝廷决策;而一旦朝廷要他们“让利于民”,他们非但一毛不拔,还不惜与之分庭抗礼。笔者赞成《剑桥中国明代史》的看法,东林党人更多的是党同伐异的政治联盟,并没有提出进行一些政治、经济改革的积极主张。剑桥史说:“东林支持者抵制任何基本制度上的或财政上的改革观点:他们认为技术性的解决办法过去不成功,也不可能成功。因为他们偏爱行政改革的空想,他们的运动在体制意义上可以被认为是倒退了一大步,是从高拱和张居正所采取的立场的重大退却。”

需要指出,明末的社会问题的顽症,并不是经济总量不足以应付内祸外患,而是土地和财富已经高度集中于利益集团,国库财政反倒是早已捉襟见肘。据《明季北略》《流寇志》等明清笔记记载,李自成进京后,即命刘宗敏担任了“劫收”大员,以“助饷”、“追赃”之名,大肆在北京城内勒索掠夺。大顺军所到之处,“便街提士大夫,”“人人皆得用刑,处处皆可施刑”。明朝的旧人被分为臣子、王公、太监、豪绅四等,派饷则按等追缴:“中堂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万三万,道科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二万一万,部属而下则各以千计”;至于皇室勋戚之家,“无定数,人财两尽而后已。”(《甲申核真录》)一时间,“红色恐怖”席卷昔日帝国京都。不出月余,大顺军从皇族和京官那里就劫掠了三千万两白银(一说七千万两),而大内府库中却只有黄金十七万,白银十三万;而明王朝平均年财税收入才约2千万两,(有人按《明会典》计算,为2020万两白银。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统计为3600万石粮食,按《明史•食货二》:“户部定: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折合白银约1800万两。这应该都是理论数据。)足见利益集团已是真正富可敌国。

崇祯皇帝朱由检是要命的,命就是朱家祖上基业,就是大明江山,皇家政权。而江南大地主利益集团的本性是贪婪,是要钱的。江山姓朱,与他们何干?虽有明智的人懂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绝大多数人早已利令智昏,哪怕死到临头,还在拼命攫取——要命还是要钱?这乃是历代封建统治集团内部两派的根本分歧,改良派与守旧派矛盾冲突的实质所在。而守旧派是不会理会“国难”的,他们将一条道走到黑:贪婪地无止尽地兼并土地,不断制造失业者或“游民”,而自掘坟墓。

话说回来,即使是在专制统治的苛政底下,老百姓只要有一口饭吃,也不轻易落草为寇的;这与中国人的人性、文化和社会性都有关系——毕竟做草寇是拿自己和整个家族的生命、名誉作赌注,因而获取“血酬”的成本实在是太高,风险极大。造反头子李自成1644年逼近北京时,还曾委派降将与崇祯谈判,愿接受招安讨个西北王的封赏呢。据《小腆纪年附考•卷四》载,李自成提出的条件是:“闯人马强众,议割西北一带分国王并犒赏军百万,退守河南……闯既受封,愿为朝廷内遏群寇,尤能以劲兵助剿辽藩。但不奉诏与觐耳。”可见,就连杀人无算的李自成,也对造反的合法性感到纠结,宁愿对正统的大明皇上俯首称臣。然而,活命求生毕竟是任何人的生存底线,在饥民遍地,朝廷无力赈济的情势下,当流民们没有了任何生路,而李自成之流以“均田免粮”相蛊惑,造反就成了流民的不二之选。

明朝积弊的火药桶,被天灾这一历史偶然性引爆性了:天启、崇祯之际,陕西连年大旱,大饥荒,人相食;而辽东战事越发激烈,崇祯不得不采取竭泽而渔的政策,加派“辽饷”、“练饷”、“剿饷”(称“三饷”),逼得全国农民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计;兵员亦不断裁减。这三管齐下,便造就了大批流离失所、食不果腹无业游民。他们无路可走,蜂拥加入流寇队伍。李自成自己就是被裁撤的一个驿卒。应该说陕西巡抚的头脑是清醒的,他一面招安流寇,一面奏请朝廷从江南川蜀调集粮食赈灾。但是,他的奏请被内阁和大部分文官否决了,原因很简单:大部分朝中要员都出身江南地区,他们不愿意损害本家族或作为他们经济后盾的江南财团的利益。这样,已经被招安的流寇只能再度“反水”。李自成于是仅以十年时间,得以聚集起百万之众。

史家评论说,崇祯皇帝“承神、熹之后,慨然有为。即位之初,沈机独断,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惜乎大势已倾,积习难挽。在廷则门户纠纷,疆埸则将骄卒惰。兵荒四告,流寇蔓延。遂至溃烂而莫可救,可谓不幸也已。”而他本人在明朝诸皇帝中至少还算是勤政的一个,“在位十有七年,不迩声色,忧劝惕励,殚心治理。”(《明史•本纪第二十三》)不过,他再怎么“提起精神,殚靖忠画”,宵衣旰食,事必躬亲,都已无济于事。在统治集团内部,愿意跟着他“要命”的人,已经很少;而“要钱”的人很多,这些财大气粗贪得无厌的土豪们,根本不再把他放在眼里。1627年十七岁登基的明朝末代皇帝,苦撑了十七年,最终“殉国”于煤山,成了他的先辈们豢养出来的财富集团的牺牲!

经验为经验的历史再添了一份悲剧性证词。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