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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宇案开庭未宣判

任建宇(左)和代理律师(微博图片)

备受关注的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转发微博被劳教案今天开庭,任建宇代理律师浦志强在庭审后对荷兰在线记者 独家表示,法院已宣布择期宣判,任建宇案充分证明中国劳教制度设计缺陷和在现实执行中的荒诞,更反映出王立军在重庆当职期间执法专横残暴,浦志强称对宣判 结果表示乐观。

任建宇发表“负面言论”百余条被劳教两年
任建宇,1987年出生,2009年7月于重庆文理学院毕业,当年获重庆市选派到彭水县郁山镇担任大学生“村官”,后被录用为公务员。

据重庆市政府劳教管委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显示,任建宇在2011年4月至8月期间在其QQ空间、腾讯微博上关注、浏览、复制、粘贴、转帖、发帖等方 式发表国际国内时事评论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负面言论100多条,“鼓吹西方政权漠视,鼓吹西方政权模式;攻击执政党、政府,煽动网民颠覆国家政权”。劳 教管委会就此认定任建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对任建宇劳动教养二年,劳教期限自2011年8月18日起至2013年8月17日 止。

据浦志强表示,任建宇案庭审持续了一整天,任建宇本人出庭,任建宇的父亲也进行了旁听。

劳教委方面当庭指出,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收到劳动教养决定后可以在两个月内提出行政复议,三个月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任建宇的行政诉 讼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任建宇在收到劳动教养决定后未在法定时效内自己或通过其亲属代为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其诉讼权利已经丧失。

劳教委方面还辩称,任建宇通过QQ空间和微博发布“打倒共产党”、“结束一党专政,民主自由万岁”、“一人一票,改变中国”等言论,丑化国家领导人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据此请求法院驳回任建宇的起诉。

对此,浦志强当庭回应称,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被限制人身自由者在关押期间的诉权是不受三个月限制的,目前任建宇仍被关押,“李庄是刑辩律师,知道无罪为何认罪?你们是重庆警察,真不知道重庆是咋回事?”

记者发现,浦志强还通过其个人微博公布了作为任建宇被“定罪”的若干“罪状”,这其中包括转发了前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作家杨恒均、中国政法大学法 学院副教授萧瀚的若干微博,对此,浦志强律师在微博中称:“任建宇案卷基本看完,反倒说不清具体是哪句话,最终导致了重庆劳教他。我感觉去年8月14日转 很多大连PX群体事件图片,引起重庆公安警觉并立案;他推广@变态辣椒 的‘一人一票,改变中国’漫画,关心人大代表直选也是起因。至于其他证据,如转发杨恒均、萧瀚、贺卫方微博等,不象是真的原因。”

浦志强告诉记者,法院方面因案件重大且程序和实体问题尚需进一步核实,宣布择期宣判,“我对任建宇案的最终结果仍然表示乐观,宣判时间大概可能在半个月之后。”

中国正在研究劳教制度具体改革方案
荷兰在线记者发现,任建宇案在中国并非个例,今年8月湖南永州被强奸幼女之母唐慧因上访被劳教、重庆农民戴月权因接受外媒采访被劳教和重庆彭洪因转发打黑漫画被劳教等事件接连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中国官方昨日也首度对此事公开回应,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首次发表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在白皮书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人姜伟表示,“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正在研究具体 的改革方案。”

对此,浦志强律师表示,这一表态表明近期发生的劳教案已经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务院和公安部出台的劳动教养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不仅与宪 法、刑事诉讼法、立法法等上位法相冲突,而且不符合联合国人权公约等的 立法精神。不经法庭审判、不经过律师就剥夺公民的自由,劳动教养制度已被地方政府严重滥用,“劳动教养制度和地方政府维稳措施有合流的倾向,必须尽快废 除,任建宇案已充分证明中国劳教制度设计缺陷和在现实执行中的荒诞,更反映出王立军在重庆任职期间执法专横残暴,司改小组负责人方面的表态是一个进步,必 然加快劳教制度最终被废止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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