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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买房难

北宋有四个京城:东京、西京、南京、北京。东京是首都,就是现在的河南开封。另外三京是陪都,分别位于河南的洛阳、商丘以及河北邯郸的大名县。

公元1072年,北宋朝廷专门举办了一场公务员选拔考试,计划选拔一批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去上述四个京城做教育专员。当时有很多人参加这场考试,其中一人就是后来跟苏东坡齐名的大书法家和大文学家黄庭坚。

那时候黄庭坚刚满二十八岁,已经考中了进士,并且在河南叶县做了一任县尉。可他不满足于现状,专程从叶县赶到开封参加这场考试,以优异成绩通过,然后被朝廷分派到了北京国子监当教授。按北宋惯例,县尉一般是九品官,国子监教授一般是八品官,所以从级别上看,黄庭坚升了官。

话说黄庭坚来到北京也就是现在的大名县做官,来的时候还带上了他的母亲和妻子。一家三口人住哪儿呢?就住在国子监的官舍,也就是黄庭坚的单位宿舍里。当然,宋朝的单位宿舍不像现在的单位宿舍,不是小标间、上下铺,所有职工及其家属都挤在一个筒子楼里。那时候的地皮相对不那么紧张,房子都是瓦房,院子都是大院,黄庭坚一家住在国子监西北角的一个小跨院里,三口人占了两间房,虽然不很宽敞,但也不算拥挤。

问题是,黄庭坚后来有了孩子——妻子谢氏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叫黄睦。古代的规矩,士大夫家的孩子不能吃亲生母亲的乳汁,得交给奶妈哺育,不然长大以后会被别人瞧不起。于是黄庭坚给小黄睦雇了一个奶妈,同时还给母亲雇了一个女仆,再加上国子监又分配他一个听差,这样下来,一家三口突然暴增到一家七口,小跨院里住不下了。

按说黄庭坚需要买房,但是他没有买,因为他并没有打算在大名县一直干下去,如果在当地买了房子,指不定哪天就调离了,还得把房子卖掉,麻烦。不买房怎么办?他从单位宿舍上打主意,向上司文彦博请示,希望多拨给几间房。文彦博答应了,房子问题解决了。

从公元1072年到公元1080年,黄庭坚在大名县干了八年,也在单位宿舍里住了八年。

八年后,黄庭坚被调到吉州太和县当县令,又携家带口赶往太和。这时候他家里的人口更多了,除了母亲、妻子、女儿、奶妈、女仆、听差之外,又多了一大帮投奔他的穷亲戚,加起来总共三十多口人。三十多口人都跟着黄庭坚去太和上任,到地方以后怎么解决居住问题?很简单,还是住在单位宿舍里。

宋朝的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要是搁到今天,一个县委书记绝对不可能住单位宿舍,更不可能让他的家属跟着住单位宿舍,做了一方土地爷,买房是很容易的事情,就是不买,一两年下来手里也能贪污十几套房子。但是黄庭坚这个县太爷很清廉,他当了好几年县令,一套房子也没有混到手。

公元1085年,黄庭坚不再做县令了,从地方调到首都开封做五品京官,名下仍然没有房产。当时开封的房价居全国首位,黄庭坚买不起,在开封西城租了一所民宅安置家人,他自己则去一所名叫“酺池寺”的寺庙里借宿。为什么要单独住在寺庙里?因为他正在帮司马光校对《资治通鉴》,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跟家属在一块儿住容易受打扰。

在开封租了几年房子,黄庭坚又被调到外地做官,最后又被流放到广西宜州(也就是刘三姐的故乡),后来在宜州去世,到死也没有买下一所房子。

在宜州的那两年,应该是黄庭坚一生当中居住条件最差的时期。他没钱买房,连好一点儿的毛笔都买不起,别人请他题字,他花三文钱买了一管最劣等的鸡毛笔。他也租不到好的住宅,因为地方官老是赶他走。有段时间他跑到城楼上去住,城楼上全是石板,时逢盛夏,晒得跟火炉一样,他浑身起满了痱子,连续几次中暑。忽然有一日天降暴雨,黄庭坚大喜,把脚从城楼上伸出去,任凭雨水冲刷,回过头来对随身照顾他的铁杆粉丝范信中说:“信中,吾平生无此快也!”意思是这是我一生当中就数这时候最快乐。南宋大诗人陆游曾经读到这段往事,读完以后悲痛得大哭。

千年以后,当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也差点儿流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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