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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太精采 王全璋(章)律师被拘留

【博谈网记者阳光采访报导】4月3日,维权律师王全璋(章)在苏州靖江市法院开庭后失去联系,后于4日凌晨一点左右,被证实法院以“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对他进行司法拘留10天,将他关押在靖江市拘留所。网路上发起关注他的呼吁,与对法院的谴责,据知情者表示,对王的拘留属于报复,因其辩护打中法院的痛处。

“拍照”扰乱法庭秩序?

3日,王全璋(章)律师到苏州靖江市法院开庭,为一位法轮功信仰者朱亚年进行无罪辩护,据朱亚年女儿在微博上发布的讯息:庭审最后阶段,王(王全璋(章))向审判长提交材料,因只有一份,用手机拍照,审判长王频命没收手机,庭审结束时命法警:把这个人带下去!

了解案情的程海律师表示,这应该是表面上拘留他的原因,他说:“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法院有权对扰乱法庭秩序的人,特别严重的,进行拘留,但是这个案例,应该不属于这样的情况。”他分析:不服从法庭的指挥、咆啸法庭、扰乱干扰使法庭无法进行下去,这才是比较严重的扰乱法庭秩序,针对这样的情况,刑诉法规定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一、警告和训诫;二、较严重的则带离法庭;三、处以一千块钱及以下的罚款,15日以内的拘留,由院长批准。

他进一步指出,法庭纪律上规定拍照和录音要经过法庭的允许,通常拍照指的是拍法庭审理的情况,拍自己的证据,跟法庭的审理没有关系,应该说不包括在拍照的范围之内。他表示,如果只是这个事实,就牵强附会说他在法庭上拍照,因而拘留他,他认为法院“法院可能有滥用职权的情况,并涉嫌对王全璋(章)打击报复。”他认为,可能王全璋(章)“辩护得比较精采,刺痛了一些违法的人。”

辩护刺痛法官神经

据参与旁听的人表示,王全璋(章)的辩护相当精采,首先他在庭上提出“要求审判长和审判员回避”的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大致为“鉴于审判长和审判员由于非法剥夺当事人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并且当事人对法官的违法行为已经进行了控告,当事人和法官的关系已经形成控告与控告人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就不再适合本案的审理了。”法官驳回了王全璋(章)律师的申请。王全璋(章)继续提出覆议,因为法院明显违法,已经不适合再审理该案。法院因此再次休庭。该知情者透露,可能因此激怒了法官,因此对王全璋(章)进行报复。
     
知情者还表示,庭审时,法官对王全璋(章)的辩护一次一次打断,王律师提出抗议,但没用;而公诉人的陈述一次都没有被打断,“这明显的就是偏袒一方”他说。“可能这样就爆发了,就找了一个理由说王全璋(章)拍照了。可是他没有对庭审进行录音录相。即便有,和法官的违法行为相较,有天壤之别,如果王全璋(章)真的应该拘留10天,我觉得这个法官该枪毙10次了。”

知情者透露,王全璋(章)因为直接在庭审时明确对公检法提出控告,说他们涉嫌“违法抓人、关押、酷刑、抄家、抢劫”等行为,打中了法院的痛处。

记者拨打法院院长程卫兵、副院长杨旭波,以及副院长陈燕平的电话,分别处于关机、忙线的状态,直到截稿前都未联系上。

目前王全璋(章)律师遭拘留的事件受到广泛的关注。新浪认证@迟夙生律师的微博称:官方说“关押@全章律师的房间住三个人,有空调和电视。放假三天不能会见,规定周三为接见日,其它时间会见需要领导批准,节假日领导都不上班”。我们不相信这样的鬼话!坚决要求立即会见@全章律师 ,我们要看看他的身上是否有伤!不让会见最根本的原因多为被打伤了,为了躲过三天养好伤!喊!!

朱亚年女儿表示,目前很多维权律师都已赶到,对王全璋(章)被拘留一事进行关注与研究。

朱亚年事件

据海外媒体报导,朱亚年(男)68岁,原为靖江市汽车站职工,1997年开始学炼法轮功,2012年8月21日,被靖江市专司打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和国保及城南派出所的人员,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进行抄家,带走安装卫星接收的所有设备、两台电脑、打印机、手机、mp3、mp5、法轮功书籍和其他材料等。刚开始朱亚年被关押在江山宾馆和宝达客栈,不让吃饭,不让睡觉。

朱亚年的另一位辩护律师李苏滨在其微博上表示:王全璋(章)律师在法庭义正词严的谴责公安机关,对68岁老人朱亚年实施的连续三天不许睡觉,必须站在空调下面被冷风狂吹的行为违法。

程海表示:过去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辩护都做无罪辩护,因为国内没有法律规定信仰法轮功或制作其宣传品属于犯罪行为,而法院普遍存在对法轮功枉法裁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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