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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挡箭牌?

——安徽张林事件的法理依据

张林,一位普通是公民,于79年考入清华大学。1989年张林因与政府的政见不合,被判刑两年,后来流亡到美国,1998年回国,即被政府劳教了三年。今年2月27日下午,合肥市公安局警察缪守宝带领一群警察,到位于合肥市的琥珀派出辖区内的琥珀小学,将张林的小女儿张安妮绑架到琥珀派出所内,用小安妮逼张林离开合肥。

现在张林已经无家可归,带着他十岁的小女儿四海为家。安徽合肥国保的这一行径,激起了中国网民的愤怒。于是,国内许多的网友和维权人士纷纷介入张林遭迫害一案,天理我便是其中之一。

对张林,天理了解得太少,也只是知道张林这个人敢说话,而且是说了政府不愿意听的话。所以,政府一直对张林抱在成见。才视张林为拌脚石,欲除之而后快。当然,这个张林也不是省油灯,他根据国家的法律条文赋予他的权利据理力争,结果却被剥夺了政治的权利,到今年八月才结束。

网民对张林受迫害事件的态度非常之简单,若是张林违反了共产党定下的“人民”法律,大不了制裁张林就可以了,但用一个十岁的小安妮来要挟张林,那是无耻和不人道的,那的确不是共产党的所为,因为,共产党听说是一贯光明磊落的,而利用未成年人作工具来达到其目的,这不仅给共产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更加是有意给共产党抹黑。

其实,合肥市公安局警察缪守宝如此的做法猖獗之极,已达肆无忌惮,是故意给网民们作一个误导,说明共产党对付不同意见的人用的手段是无法无天的,是乱七八糟的,是蛮不讲理的,是不择手段的。张林受迫害恰逢发生在两会期间,新一届中央领导走马上任之际,本是举国欢庆之时,几乎同一时间全国网友却得到张林受迫害的消息,这意味着未来中国异议群体将是怎样的命运?

奸邪弄权,豺狼当道,臭名昭著的株连又在合肥粉墨登场!张林10女儿张安妮竟然被琥珀山庄派出所肆无忌惮地绑架和非法拘禁。现在,张林已经决定,鉴于合肥琥珀山庄派出所对其10岁女儿张安妮犯下的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虐待罪提起诉讼,公开征求法律援助!

对张林报复性的迫害,这已经涉及多项犯罪,而且是严重的犯罪。合肥市公安局警方处置张安妮的过程是否得当?纵观整个事件以及对小案妮的处置,作为代理人之一的天理认为,在合肥警方眼中,中国法律屁都不是,可以完全不把法律当回事。张林受迫害事件,其实反映了国内所谓“法治”真实的现状,更加谈不上有什么的法律尊严。

所以,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张林可提起刑事和民事自诉状,追究迫害者的刑事责任和追讨民事赔偿!追究当地政府的不作为和起诉学校不履行合同和作为小孩子的监护人,可代表小安妮起诉合肥市公安局和警察缪守宝!

因为,合肥市公安局参与对张林迫害的警察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最近,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第四次集体学习。学习会上习近平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日,张林的法律援助团将飞抵合肥,援助团将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下为张林先生与公权力展开一系列的法律诉讼活动。

法律援助团能否如愿以偿,网友将试目以待!

2013-4-3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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