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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打假走向黑社会的必然性

没有公权的暗中支持,黑社会是不可能生存的。所谓黑社会不仅仅是电影上看到的那些杀人如麻的刽子手。黑社会的定义就是;一伙人,自行在社会中建立行为规则。在法律内他们自己赋予自己执法的权利,在法律外他们自行建立私家法律。这就是黑社会的本质!至于我们在电影小说上看到的,那只是黑社会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本质。黑社会的本质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对公共事务自己说了算!

造假有两种造假;第一,不危害他人利益的造假,第二,危害他人利益的造假。对于不危害他人利益的造假;如虚构故事,如拍电影,如艺术加工,...等等等等,我们没有理由打假。而只有第二种造假才应该打。可第二种造假恰恰就是公权的执法范畴,被侵犯利益的受害者向公权申诉,要求公权主持公正维护公平。那么民间打假的意义是什么呢?

民间打假要么打到公权不干预的第一种造假上(如韩寒代表),要么打到公权的执法范围内,造成与公权争夺执法权威性的局面(如肖传国医疗效果)。当打假者自行进入第一种造假执法领域,他们实际上等于在公共法律系统之外又建立了一套私家法律,自己对自己建立的私家法律执法!当打假者在第二种打假上与公权对抗则是没经过公共授权的窃取公权行为。两种方式都是黑社会的方式!

有一种情况看似民间打假合理,那就是在公权执法的领域,公权不作为,迫使民间打假来弥补公权的失职行为。这种下意识的思考是不正确的。在中国庞大的公权系统下,公权之所以不作为,不是因为公权无力作为,而是公权被少数人劫持而故意不作为。

在公权被少数人劫持的状态下,民间打假与公权对抗的唯一结果就是打假者被公权摆平。少数人既然有能力劫持公权,那么他们就同样有能力摆平区区几个打假者。打假者要么被收买,要么被放倒。

如果劫持公权者连摆平区区几个打假者的能力都没有,那么他们对公权的劫持力也太弱了,人们完全可以夺回被劫持的公权!如果人们感觉无力夺回公权,那么你指望几个打假者那是呆人痴梦。打假者要么死了,要么成为公权的狗。一旦他们变成公权的狗,他们比公权本身更凶狠。因为它一方面要捞取个人利益,另一方面要讨好被劫持的公权!黑社会是要向被劫持的公权进贡的,他们不但要为自己抢,还要把公权那份礼物抢出来!

公权如果没有被劫持,打假者根本没必要。公权如果被劫持,公民必须试图夺回被劫持的公权,而不是把自己交给黑社会。黑社会老大开始很可能会笑容可掬地向你许诺很多天花乱坠的东西,甚至他们会假惺惺地大骂公权。但人性担保,一旦他的势力控制了这个社会,你就是他脚下可怜兮兮的蚂蚁,他想踩死你,你跑都跑不掉!被劫持的公权虽然恶劣,但起码还有一点规矩。黑老大啥规矩也没有。他拍着自己的胸脯:我!就是法律。我!就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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