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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储备是否应该“藏富于民”?

按照现在的外汇管理制度,外汇储备都集中在政府手里,风险也集中到了政府手里。除了投资风险外,还给货币政策当局造成掣肘,对宏观经济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199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蒙代尔的“三元悖论”理论说,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不可能同时做到三点:资本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独立、汇率稳定,最多只能做到其中的两项。以中国为例,因为要维持汇率基本稳定,央行必须不停地、无限地购进居民和企业手里的大量外汇,从而被动发行货币,造成流动性泛滥,有通胀的风险,为缓解通胀压力,央行又得发行央行票据(央票)回收流动性。这样,央行的货币政策就不再主动了,不知不觉中会偏离原本的目标。

解决之道,在于藏汇于民。要相信智慧在民间,既然民间能赚这么多外汇,一定也有能力花好外汇,投资赚钱。事实也证明,官方机构和央企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投资者,不真正对投资损失负责,很可能会孤注一掷,并没有民营企业或者个人更谨慎、更聪明、更敬业、更有能力。把外汇留在居民和企业手里,还可以分散政府的风险,也让货币政策当局更好地独立行使货币政策职能。

最近几年经常被讨论的一个话题是,能不能或者该不该直接把外汇储备分给老百姓。有人说可以,有人说分外汇储备是笑话,因为货币是负债,把外汇储备分了,那负债分不分?还有,分给老百姓,让他们再去卖给央行,来回循环,岂不是货币越发越多?这是个复杂问题,需要仔细思考。

问题的本质是,外汇储备究竟属于谁?《人民日报》有一篇文章颇具代表性:《外储不全是百姓血汗钱, 不适合分给民众》。文章说,外汇储备是央行的资产,因为它表现在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一方。但是,央行本身并不生产任何财富,它不过是有货币发行权,用人民币这种负债去交换企业和个人手里的外币(外国央行的负债)。央行,本质上不过是全体公众及外汇持有企业和人之间的一个中介人。

理论上,央行这种持有所谓的资产的方式只是暂时的,只有当它用这些外汇去外国买回来相应的外国商品,再投放到国内市场上,才算是实现了这个交换行动的目的。可是如前所述,我们没什么可以买的,如果有,就不会出现持续多年的顺差了,顺差是贸易的最后结果。除了风险难以控制外,还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们刻意制造顺差,控制进口,鼓励出口;一个是由于政治原因,外国不愿意卖给我们商品,比如美国人,如果愿意让中国购买美国的军火、尖端技术产品,两国贸易就立即可以平衡,但是美国不愿意。美国人口头上对自己的逆差表示不满甚至愤怒,其实内心却是欢喜的,空手套白狼会不满意?所以,央行没有用拿到的外汇的主要部分去购买商品,而是购买了外国的资产。

任何购买资产也就是投资行为的目的,不是投资本身,而是消费,所有的外汇储备资产最终都会变成商品。如果回报率过低,比如低于国内的通货膨胀水平,则当这些外汇储备最终能购买到的外国商品投放到国内市场时,理论上就不能冲抵当初国内市场增加了的那些人民币,则全体的国内消费者就有了净的损失,相当于被课了税。如果外汇储备投资出现亏损,换回来的外国商品很少,那么消费者的损失就更大。考虑到时间因素,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利率就是这种代价的补偿),消费者的损失还会放大,这是我们面临的实际状况。

在这个意义上,超出必要水平的外汇储备,需要获得全体消费者的同意,因为他们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所以,在本质上,只有消费者才是可能的损失的真正承受者。也因为如此,说外汇储备不属于央行而属于全体老百姓,是对的,没有问题的。

为了这些外汇储备付出了劳动、环境代价甚至放弃了民众该享有的权利,比如对外开放金融产业而不对内开放,在这个意义上,外汇储备更有理由属于全体老百姓。

很多人认为,把外汇储备分给全体老百姓不符合原理、不切合实际,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如果央行把相应的人民币投放到国内市场,就应该把外汇储备也分给全体的消费者,或者老百姓,道理上是一目了然的。老百姓拿到钱后能不能花出去、怎么花,是老百姓自己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谁都不吃亏、谁都不占便宜。这与现在央行持有外汇储备不同的是,老百姓自己去把外国的商品买回来,国内的损失从国外补偿回来。我说的全体消费者,自然也包括那些卖给央行外汇的人。外汇储备到了老百姓手里,央行不应该再次购入,自此取消结售汇制度,私人和企业可以从个人手里购买外汇。当然,真正分的,不见得是全部的储备,而是其中的大部分。

另外,所谓把外汇分给民众会造成通胀、央行破产,则是无稽之谈,因为,这些钱不在国内买东西,而央行只不过不再充当暂时的中间人而已。

既然外汇储备属于全体老百姓,央行只是一个中间人和托管人,那么就有义务公布这些资产的真实状况,其用途、损益等大家都有权利知道,这是大家的家底,不能成为任何意义上的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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