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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制度何时废除?

劳教制度常被称为中国的“古拉格”,被认为是人治社会的标志之一,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中国高层人士新近透露,本年度人大会议上将讨论劳教制度的废存问题,引发国际社会关注。周二(1月29日)一期的《法兰克福汇报》刊登一篇记者的文章,对此作出分析。

根据中国特有的劳教法规,当局可不经司法程序,将当事人(常被称为“刑事犯”)送去“劳教”,最长可达3年。这一类似前苏联臭名昭著的“古拉格”的制度成为中国走向文明社会的绊脚石之一。中共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新近表示,当局正考虑在相关领域的改革措施。《法兰克福汇报》记者在一篇报道中指出:

“‘通过劳动进行改造’的想法来自法律不彰的毛泽东时代。在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劳改’大规模实施,数十万‘右派分子’和‘动乱制造者’由此可轻而易举被处理掉。自八十年代改革以来,‘劳教’或曰‘行政拘留’直到今天都被用来对付破坏规矩者或吸毒、卖淫等不法行为,但也用以惩罚遭禁组织法轮功成员、顽固的请愿者和其他犯有政治过失的人。……据中国司法界人士估计,目前有16万人在不经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关押在350多个劳教营内。……对政府和警方来说,目前的做法十分方便。理论上,被关押者有权对劳教处分提出上诉。然而,多数人不会这么做,因为,他们不知道有这个权利。”


揭露中国“古拉格”的著名民权人士吴宏达

《法兰克福汇报》记者在文章中强调,中国国内外要求废除劳教制的压力都在增加,但北京领导人是否会以及何时走出这一步,尚待观察:

“要求废除这一制度的压力也来自境外。西方国家政府在同中国政府进行的人权和法治对话时批评行政拘留这一做法,但迄今无结果。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了‘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利国际公约’,但迄今未予批准。可以不经司法程序而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3年的‘劳教制度’违反这一公约。如果中国要批准公约,就必须取消行政拘留。……

“在最初出现了关于至今年底将废除这一制度的说法后,相关报道很快就从网页上被删除了。此后,在经过审查的报道中只提‘改革’这一制度,而这一改革面目如何,人们并不清楚。……据某些报道,未来将采取家中监视、配合以社会公益劳动的做法;另一些报道则说,被送入劳教营的人数要少些。”


死刑在中国依然司空见惯

联邦银行的“义举”

德国联邦银行日前表示,不再邀请中国和越南等国央行派员参加该行举办的“现金管理和打击假币”研讨会,原因是,这两个国家在研讨会上得到的资讯,会被用来对付本国的假币制售者,而这些人可能被处以死刑,而这有违德国以及欧盟理念。《南德意志报》在一篇署名文章中就此评论道:

“不论联邦银行的立场如何令人尊敬,在落实方面依然大有限制:只要(当事国的)央行发觉有可疑的、归结于毒品交易或恐怖主义融资的货币流动,在某些地方,受到审判的作案人便有可能受到死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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