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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最大的风险是钓鱼式投资

浙江商人傅建中在俄罗斯2.5亿元的投资打了水漂。

从《21世纪报道》披露的情况来看,这是一起钓鱼式的吸引投资行为。中方以股权投资获得林场,建立起办公楼、职工宿舍楼、储木场、造材生产线等基础设施,而后以假冒的护照签证嫁祸于公司、封货物,查账目,致使林场不能正常运行和按时缴纳税费,再以欠税费为由解除森林租赁合同,收走木兴公司最核心的森林资产,人为造成“资不抵债”,逼迫木兴公司破产拍卖。

这种掠夺财富行为中国企业家并不陌生,以莫名其妙的指控剥夺所有的财产,而更高一级的政府与法院作壁上观,没有确切的结论,使破产的企业家投诉无门。从公司资产被查封至今的整个过程中,俄方除了在2007年10月31日由哈巴边区仲裁法院裁定对木兴公司启动资产调查外,一直没有开庭就木兴公司被指控的盗伐盗采、欠缴税费等各项罪名进行审理、调查和判决,也没有就中方提出的质证和申诉启动任何司法程序。

中国企业家到俄罗斯办厂蔚然成风,有篇充满激情的文章标题就是《走,到俄罗斯办厂去——中国企业家涌向俄国远东》,参考傅建中的经历,他们应该了解到俄罗斯办厂的真正风险何在。据一位在哈巴罗夫斯克的资深中方驻外人士表示,俄罗斯国别投资风险一直较高,官员腐败盛行,中央法律法规难以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加上贸易保护主义,境内外投资者的正常经营遭受侵害甚至破坏的事件时有发生。之前就有过壳牌在远东萨哈林岛投资石油项目,因油价上涨油田被以各种借口强行收回的事。

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对于企业家而言,最大的风险是制度掠夺风险。这种风险可以冠之以各种名义,如违反当地某条法规,如提高本国经济效率,如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等等,有时候懒惰、傲慢到到没有任何名义,就以国家利益为名强行征收。从山西大规模取缔民营煤矿到重庆大规模没收民企资产,理由全都冠冕堂皇,许多合法企业遭受无妄之灾,实质都是以权力侵害私产。

去年5月,阿根廷政府宣布将该国最大的石油公司YPF公司收归国有,通过强行收购第一大股东西班牙雷普索尔公司9656万股股份,将其在YPF股份从0.02%提高至50.11%,获YPF公司控股权。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表示,此举是“为了收回能源主权,实现油气资源自给”。阿根廷石油国有化始于1928年,是年建立的YPF成为拉美乃至世界第一家国营石油公司,但该公司1993年被私有化,1999年,西班牙石油巨头雷普索尔公司又以150亿美元价格获得控股权。

国内总有一些人为政府没收财产的行为叫好,山西取缔民营煤矿时,他们认为政府保护了环境、减少了腐败、维护了本地利益;甚至在阿根廷政府将石油公司收归国有明显侵害了雷普索尔公司利益时,他们也声称这是阿根廷政府为了维护本国能源安全不得不然之举,得大于失。

这些人从未想过,为什么俄罗斯拥有如此之多的资源,却无法进入经济强国之列;为什么一百年前阿根廷经济实力与美国相同,如今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为什么中国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果,如今却进入转型瓶颈。一切皆缘于完全不可预期、随时可能降临的制度性风险,这样的风险、这样的理念还在阻碍中国的市场经济,还在阻碍年轻人的创业激情。

当初,因为煤价低山西政府主动吸引民资,煤价上升就动手驱逐;阿根廷油气资源私有化之时,并没有人拿枪强迫阿政府私有化,完全是政府根据当时的经济情况做出的选择。政府的选择可能错误,但坏的政府在于,把错误的决策成本全部转嫁到企业头上,面临不可测风险的企业必然成为攫取短期利益的投机者,今后的生存状况更加恶劣。只有一种情况比政府出尔反尔更糟糕,那就是政府官员成为腐败权贵,可以败坏任何规则。通常来说,不确定的不公平的制度,必然伴生腐败的权贵阶层,两者合力扼杀市场经济。

企业家有必要了解投资国的情况,合法经营得到本国的支持,同时也应该反省,以协会的形式自律。笔者到中俄边境了解到的情况是,俄罗斯并不希望远东成为中国移民的天下,定期找理由驱逐移民;与此同时,俄罗斯商人与消费者不无抱怨,他们对中国商人在上世纪80年代输送过去的劣质产品记忆犹新,从心理上给中国商人打上了不良投机者的烙印。

中国商人有必要受到严厉的约束,以避免劣质产品通行让中国商贸处处遇到封堵;另一方面,对于不公平的制度性风险,必须进行反击,向国际仲裁中心提出申诉,否则中国商人将成为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制度性腐败的最大受害者。

商人当然不是公益战士,但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上不该退缩,他们得显示,自己不是软柿子,制度庇护从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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