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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我们如此没有安全感

元旦前夜,我与一帮朋友去三里屯参加一个聚会。正当我们欢快地享受着新年前夜的美好时刻时,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情让我们的笑声戛然而止。

我与我的美国哥儿们杰克走在其他朋友前面100米左右。我俩最先看到大概二、三十个人聚集在路边,呆呆地看着什么。一米九三的我踮起脚尖想看个究竟,发现地上躺着一个正在抽搐的年轻姑娘,她全身颤动,头随着身体的抖动而不断撞击水泥地面。离她最近的人与她只有大概两米的距离,然而没有一个人主动伸出手来帮助她--大家完全没有行动。根据她周围旁观者人数估算,这个女孩应该已经躺在地上至少一分多钟。

我与杰克脱口而出:“医生!医生!”但无人回应,人们都沉默地看着我们。我15岁时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游泳池救生员。我想起了当年救生课上学到的做法,赶紧蹲在她身边,保护她的头部,跟杰克一起让她侧身--当时她嘴里已经冒出了一层白沫,平躺的话很容易造成窒息。那时,我们其他的朋友也过来了,大家开始拼命地到处寻找医生,也有人拨打了110。

这位姑娘的痉挛完全控制不住,这使我非常紧张。我注意到她右眼上有一个巨大的、新鲜的肿包。我因此猜测她应该是走路时不慎摔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撞伤了头而引发了抽搐。过了大概五分钟,我的朋友汤姆带着一位中国医生跑回现场。因为堵车,救护车在30多分钟后才到达,在这位中国医生的陪同下,姑娘在昏迷的状态中被送往医院。(医生前几天联系我们说姑娘已经恢复了正常,身体应该不会有长期影响。)

在我的朋友们慢慢恢复平静时,我的心里却充满了很多令我不安、难过甚至绝望的想法。首先,据我们看到的情况,在我们到场前没有一个人主动地拨打110,也没有人想伸手帮助这位女孩。如果他们不知道怎么救护的话,还是可以蹲下,尽量与她说话,用自己的手或外衣来保护姑娘脆弱的头部。再者,在我与杰克到场的时候,还有旁观者用手机拍她抽搐的状态。在我蹲下帮她的时候,还有一位旁观者开始用开着闪光灯的手机来拍我们,当时我恨不得立马抢过他的手机扔在路上。最后,当姑娘稍微恢复了平静但救护车还没来的时候,我们试着打车但却被三个司机冷漠地拒载。我与杰克在路边支撑着一个昏迷着的、处于生命危险中的女孩,而路过的司机却一个一个地开走了。终于有一辆出租车愿意送她到医院,但那时我们已经听到了救护车的鸣笛声,就决定再等一等救护车。

这件事不免让我想起鲁迅在《藤野先生》里讲述的一个场景。在日本留学时,鲁迅上课跟同学看了一部片子,里面显示出了当时中国人的冷漠。在同胞被日本人砍头的时候,其他的中国人只是冷漠的旁观者。(“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这刺痛了鲁迅:那些中国人怎么能那么冷漠、无情无义?为什么不能团结,在同胞遇到威胁时愿意互助?

不管是北京、纽约还是无数其他的大都市,在现代大城市里,我觉得人们不得不互相照顾——城市里有太多需要躲避的危险。如果我们不愿意帮助他人的话,城市将会变成一个空虚、冰冷、没有安全感的地方。

当时袖手旁观的人们也许以为他们对此没有义务,但我,相信还有其他许许多多中国人,都不以为然。我们必须承担救助的责任。那个姑娘遭到的灾祸是无法预料的,它也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设身处地地想象一下:当一个人一边发短信,一边走路时,可能突然在冰上滑倒,结果头撞到地上,无助地在路边颤抖,头不断地碰击水泥地面。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或者我的朋友身上,我希望周围的人会伸出援手,尽量地帮助我。但那晚先到场的人不仅没有出手相助,还随便拍照,这让我完全无法理解。

此事发生之后,我的很多中国朋友都试图用“南京彭宇案”来解释旁观者的做法。彭宇案指的是2006年在南京发生的一桩很有争议性的法院判决。南京市民彭宇扶起了一位跌倒的老太太,并陪她前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这位叫徐寿兰的老太太股骨头骨折,需要进行人造股骨头置换手术。徐寿兰随即说是彭宇撞了他,并向彭宇索赔医疗费。彭宇认为自己是助人为乐,不是肇事者,因此拒绝了老人的要求。在各种调解失败后,徐老太决定提起诉讼。2007年9月5日,法官作出一审判决,称“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我的很多中国朋友都告诉我,在中国人的眼里,彭宇案,开创了一个新的法律先例:在陌生人遇到困难时,不应该介入帮忙,否则你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2011年佛山2岁女童小悦悦在先后被两辆车碾压后,有18个行人路过而无动于衷,直到一位捡垃圾的阿姨向她伸出援手。当时有媒体分析此事也是受到了彭宇案的影响。

可是,在我眼里这个判决不可能是造成此现象的全部原因;南京法官的判决结果恰恰可以证明人们对于冷漠已经是习以为常的,要不然他不会觉得彭宇的行为与“情理相悖”。这个判决当然有严重的问题,但不能全部怪它。

南京法官开创的先例真的足以让人们不再愿意帮助其他人吗?我不以为然。也许彭宇案的先例会让人因为害怕法律惩罚而逃避道德责任,不过,这种视而不见的行为在我们内心的道德法庭真的能够逃避审判吗?按照中国儒家思想的性善论,这种现象才是真正与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相悖”的。

在我看来,我们对其他人道德上的义务远远高于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在西方国家,我们习惯用元旦前夜来许下新年的愿望。虽然我们一般不愿透露我们的新年愿望,但我估计你们都能猜到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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