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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事故频发 开放新闻自由才能预防瞒报

元旦假期前后,中国各地发生多起坍塌、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伤亡。中国国务院日前发出事故通报,要求各地,从严从重打击惩处瞒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安全工作。有评论认为,开放新闻自由,才是预防瞒报事故的关键。

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星期三发出了关于近期4起事故情况的通报,其中包括:2012年12月25号下午,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承建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吕梁山隧道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该企业存在瞒报行为,后经群众举报后核实,性质恶劣。2012年12月28号晚,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苯车间发生火灾,造成重建的年产6万吨氯苯生产装置部分设施受损,虽无人员伤亡,但因厂区邻近人口密集区,后果严重。2012年12月31号晚,上海市浦东金桥地区由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轨道交通12号线金桥停车场施工过程中浇筑平台发生坍塌,造成5人死亡。今年1月1号凌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空港新城永成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000余平方米,3名消防官兵在救火过程中牺牲。

通报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严肃查处事故,加快结案进度,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打击和惩治力度。

美国的中文政论杂志《北京之春》主编胡平对此评论说,“中国的各种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因为是不光彩的事情,有关直接负责的部门,通常采取瞒报,而且还打压记者和披露消息的人。这次国务院表示要采取严厉措施,能不能落实还有待观察。我觉得,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首先要让这些安全事故在媒体上得以披露,只要披露出来,上面就会逼着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处理。现在互联网时代,要压制消息的披露是相当困难的。但是有关部门总会采取压制的措施,因为有些大事件,比如动车事件,全世界都知道了,他还百般的打压,使事实真相不能完整的呈现在世人面前。所以我觉得,开放新闻的自由,这点才是关键。”

中国国务院的通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近期要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对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力度;在春节前后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从严、从重处罚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以儆效尤。

现在美国纽约的工运人士刘念春对此评论说,“中国现在实际上还是一个人治的国家,不按法律办事。实际上,如果按法律条文,你也不用一出事,就严加采取惩罚措施之类的,按照法律,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而中国目前的情况,一出事,有关部门就雷厉风行,说要加大力度,一阵风过去后,又没这回事了。法律无效,对他们起不了作用,就会出现上下互相推诿,而且地方实际上是看上面脸色行事。如果不从制度上根本解决这个问题,中国的安全事故还会层出不穷。”

另据《贵州都市报》的报道,2012年12月31号,温州市龙湾区一处政府在建的人防工程工地坍塌,造成两人死亡。中新网的报道说,2012年12月31号,湖南永顺县发生下水道燃烧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今年1月2号下午,由广西南宁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负责施工的污水管线迁改工程在南宁市中心的工地发生坍塌,造成2人遇难,1人受伤。不过,媒体还没有披露事故原因及相关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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