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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执法乱收费,潜规则几时休

11月27日晚21时26分,河南省公安厅通报称,河南省新乡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张国防、获嘉县公安局局长白勇被免职。此前,因交警收黑钱事件,已有获嘉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主管副大队长、中队长被免职,两涉事交警被清理出公安队伍,5名协警被清退。

交警执法本是为梳理交通拥堵、维护交通秩序,属于执行公共事务,即使是对违规事件,处罚也应是有理有据,而非开空头罚单,为敛财,乱收费,河南出现的这一交警收黑钱事件,虽然只是个例,但着实令公众伤神、百姓失望、市民寒心。

一直以来,警察都是属于非常崇高,令人肃然起敬的一类职业,然而,近年来,屡屡发生在警察系统内部的违规事件,让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形象大跌。就事论事来说,这起乱收费事件,其实早已形成潜规则,甚至于当地交警根本就没有认为这是一个违规违纪事件,反而理所当然地发出了“到这儿一毛不拔让你走,不可能吧?”这种声音。

当然,乱收费或许不止是存在于交警执法中,从执法乱收费,到教育乱收费,再到民政部门乱收费,已然陷入了一个收费潜规则怪圈,这明显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违背。

笔者思考,要打破乱收费潜规则怪圈,必须从思想上教育、制度上规避、行动上监督。

完备的收费(罚款)制度系统必不可少。正所谓,有理有据方能服众,要依靠制度,量体裁衣,并出示票据。公众对收费有质疑的,政府人员必须出示相关依据,要坚决禁止收取规章制度之外的费用。二者,思想教育正本清源。对政府工作人员要从思想意识上进行教育,起到净源头的作用。其三,公众、媒体要对收费问题严格进行监督。要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切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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