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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长: 这个位置谁上谁死

两年银行入账2071.89万元,扣除受贿所得432万元及有证据的合法收入,高达689.51万元的收入来源不明。此外,家中还藏有黄金3469.96g。

这样一组数据指控的对象并非某位高权重的大官,而是广州白云区太和镇的一个城管队长。11月15日,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原队长王宝林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其在短短两年时间内的贪腐非法收入令外界愕然。

继广州番禺城管“房叔”在全国掀起波澜后,王宝林让广州城管的腐败考问继续升级。自2009年9月广州大部制改革成立广州市城管委以来,广州市 城管系统市、区、街道三级有近30人因腐败“落马”,广州12个区中8个区域均有涉及。而王宝林案在最短时间内受贿金额最高,其背后弥漫重重利益灰幕,折 射出城市化进程中,城管作为一个过渡性机构的诸多深层次机制问题。

“这里(城管)就像一座庙,有很多菩萨,我肯定不是最大的菩萨,但也不是最小的小鬼。他们到庙里上香,肯定不是只给我一个人上。”这是王宝林在庭审中对广州城管系统的经典描述。他还说,广州城管部门每年都有几个人“落马”,究竟是人的问题还是制度的问题?

据《华夏时报》记者调查采访发现,王宝林贪腐案的背后,不仅是贪腐利益链所形成的重重灰幕与体制陷阱“绑架”了身处其中的当权者,更是城市化过程中,农民生计、城乡建设、经济发展与土地制度、公共管理等诸多因素胶合在一起的深层次矛盾。

滚滚来钱路

据检方指控,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王宝林利用负责太和镇城管执法队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与违法建设的过程中, 为请托人牟取利益,先后21次收受请托人邓某城等人(均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共432万元、黄金制品500克(折合人民币158830元)。

在此之前,王宝林曾给外界“很能干”、“带队伍很有战斗力”的印象。2005年,王宝林以副团级干部身份从部队转业,两年后调入广州城管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

据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介绍,王宝林刚进来的时候只是一名普通主任科员,从队员做起,但他的工作积极性很高,整治“六乱”的时候总是冲在最前面,“很有担当,也因此而受过几次伤”,正因为他工作干得很出色,受到上级与同事的一致认可而当上了执法队队长。

“当上队长之后,他仍经常亲自带队去‘拆违’现场,有一次被违建当事人聚集的群众围困,头上还挨过一棍。这种工作非常危险,因为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上述人士称。

根据法庭指控与证人证言,王宝林收受最大的一笔赃款为王某的100万元。2008年7月,王某购买了一块太和镇大源村二街的地块。2010年7 月,该地块开始建设基础工程,7月下旬,王宝林带人到工地检查,说是违建,王某8月上旬约王宝林吃饭,饭后送了3万元。此后王某先后4次共送了17万元给 王宝林,成功应付了执法队的停工要求及例行检查。

“我的工程经常被城管勒令停工,但附近的房子却都建了起来,所以我觉得也可以建成。我送钱后,都能继续施工,而且太和镇执法队的人来得也没那么频繁了,我想应该是王宝林有吩咐。”王某在证言中说。

违建的标准和裁量权限为王宝林带来滚滚的“供奉”。2010年7-8月间,太和镇谢家庄村5社共计4栋2层高的工程动工后,被媒体曝光称是违 建,该事件一度引起轩然大波。据该项目投资人饶某称,2010年8月下旬,王宝林打电话给他,让他买三条金条给他“去做工作”;第二天,他将3条金条包好 和发票放在一起并拿了几盒茶叶,一起放在塑料袋里给了王宝林。

饶某在证言中称,之所以在明知道自己的投资项目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打点王宝林,是想让他帮忙,因为王宝林手握查处太和镇的违章建筑大权,项目手续全不全、需不需要拆除,王宝林有着充分的裁量权。

检方指控王的21宗受贿事实,都与拆除违建有关。

寻租空间

违建巨大的寻租空间为王宝林带来滚滚钱财。而其工作所在的白云区太和镇位处于广州城乡接合部,是违建的“重灾区”。

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太和镇的“控违”(控制违建)任务十分艰巨,该镇面积达160平方公里,一个镇的面积是整个广州海珠区的1.5倍,“现在 太和镇城管执法队共10个编制,3个领导7个队员,平均一个人要管16平方公里的面积,有半个越秀区那么大,一个人认真巡查完整个辖区可能要一个星期的时 间。”

执法队员的数量决定了“控违力量”单薄,而位处城乡接合部的村镇恰恰有强力的“违建”需求,导致“控违力量”与“违建需求”严重不成正比。

记者调查发现,太和镇及其周围分布着多达数十个停车场与物流园区,近几年网络购物的发展更是让这种状况呈现出一种急剧膨胀的态势,从而导致该镇的工业、商用建筑与住宅建筑的需求十分旺盛。

但当前中国的农村土地政策与复杂的行政程序却严重遏制了该镇城乡建设的发展。如果严格按照法律,农村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不能超过80平方米,楼高不能超过三层半。

据一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士介绍,当地的农民都没有耕地,生计只能依靠出租房屋来维系,很显然这个政策限制了村民建房出租的基本生计需求。而事实 上,过去已经建成的宅基地大多数有两三百平方米,楼高七八层乃至十层以上,甚至还有人安装了电梯。这种情况下,自然没有人去严格按照制度报建房屋,因为依 法操作根本无法满足需要。“何况报建的手续完整走完程序需要一两年,谁会真的去报建?”该知情人士反问。

除了上述因素,按照新的政策,该镇的农户子女结婚后还不能分户,“现在已经不批新的宅基地了。”这些因素综合起来更是导致该镇大部分已建成、在建以及将要新建的房屋都处于一种“违法”状态。

“现有的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让这些城乡接合部的农民房几乎一开始就被迫成为违章建筑,这种制度制造出来的矛盾,产生了巨大的寻租空间。”一位分析人士对记者说。

城管制度性缺陷

巨大利益诱惑与寻租空间很快断送了王宝林的人生前程。

事实上,城管队长职位诱惑背后充满了风险,王宝林称,“我本来不想干的,辞职辞不了,没人肯来坐这个位置,找不到人来干这个活,这个位置谁上谁死。”

王宝林称城管执法过程中有很多自己得罪不起的人,“执法队去拆违,只是执行,至于哪一栋要拆,哪一栋不拆,都不是自己能决定的。”王宝林说,行贿者都通过中间人进行,而这些中间人都颇有来头,得罪不起。

而自2009年9月广州行政改革成立广州市城管委以来,一方面,作为过渡性机构的广州城管的处罚权限范围越来越多。据广州市城管委书记、市城管 执法局局长李延贵公开介绍,1999年实施的旧城管《细则》只有64项,12年之后,城管部门执法范围现扩大到行政处罚权203项,据2012年8月颁布 的新《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则进一步增至232项。

另一方面,广州市城管系统腐败考问日益严峻,公开的资料显示,至少已有近30人“落马”,“落马”的原因涉嫌包庇违建、收受贿赂、城市管理招投 标贪污受贿等众多领域。此前与王宝林一样因违建受贿“落马”的还有白云区嘉禾街执法中队中队长伍金友。每年广州城管系统都有几人“落马”,这也是令入狱后 的王宝林困惑的问题,“这究竟是人的问题还是制度的问题?”

有关专家指出,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加快,城管这个一开始就出身不明的过渡性部门,却被让渡了各种处罚权、管理权、自由裁量权,这本身不仅是政府公众权力的一种异化,也为腐败滋生了制度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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