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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郑和时代的海商王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在郑和时代之后,中国的船只彻底退出了东亚诸海和印度洋,给欧洲人开展跨洋贸易留下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其实,如果我们穿越回郑和时代之后的东海、南海,观察海面之上来来往往的船只,就会发现,大部分船只的主人依然属于华人,华人是当时亚洲东部海域当之无愧的“海商王”。

确切地说,那些船只并不是明朝官方的宝船,而是海外华商的大大小小的贸易船只。现在问题来了,明朝官方由于木材短缺,不得不放弃了航海事业,这些非官方的海外华商从哪里搞到了珍贵的造船木材,并且违法开工造船的呢?

这些海外华商毕竟出过国,见过世面,不会眼睛只盯着天朝的一亩三分地。在当时东南亚的许多岛屿、半岛上,还生长着茂盛的森林,许多树木可以用来建造船只。于是,这些海外华商就把造船的任务委托给东南亚地区的造船厂,船只建造好后,再开到中国沿海,供自己跨国贸易之用。利用造船外包的方式,华商们成功地解决了郑和时代明朝的造船难题。

为什么大明王朝没有借鉴海外华商的造船模式,发展自己的官方船队呢?

一个是面子问题,一个是商业模式问题。首先,天朝乃是上国,怎么能屈尊为了几根木料和周围的那些蕞尔小国开口,做平等互利的生意呢?谈钱,太伤感情和面子了!最有喜感的场面应该是,天朝圣上还没开口,海外各国已经把木料运到了京城,作为祝贺圣上第21个妃子生日的礼物。然后龙颜大悦,圣上再顺手赏给这些进贡国一批上等丝绸和茶叶。

这就是明朝试图建立的一种“商业”模式朝贡制度。周边小国承认天朝的宗主国地位,定期不定期地向大明皇帝进贡,然后从大明皇帝那里获得远远超过进贡物品价值的赏赐品。做这样的亏本买卖,明朝并不是为了获得商业利益,而是为了获得周边小国的臣服,至少是表面上的臣服。

反观周边小国,放着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不做,就是傻瓜!进贡就进贡吧,面子是小事,发财是大事。但是怎么做,还是得合计合计。明朝缺好木材,但这些小国却不会拿大量的木材当贡品,万一明朝用这些木材再建立一支三宝舰队,开到南海和印度洋耀武扬威,这些小国就麻烦了。所以我们看这些国家的贡品中,有象牙、香料、犀角、玉石、珍贵皮毛,甚至还有春药和高丽美女。许多贡品对于天朝宫廷来说,都属于难得的高级奢侈品。但是关系到国家海上贸易和海军前途的优良造船木材,在贡品的名单上却几乎看不到。这帮小国,大大地狡猾!

还是让我们回到海外华商那里。虽然手握木材,不过华商们毕竟是商人,他们并没有制造郑和宝船那样的大船,而是建造了数量众多的中小船只,这其实是当时华商的精明之处。

郑和宝船虽然运载量大,但建造成本高昂,速度缓慢,而且需要配备足够的武装护卫力量,否则只会是官府或海盗口中的一块肥肉。此外,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的马六甲海峡是进行跨洋贸易的重要通道,但那里的热带季风却很强烈,每年会改变一次风向。季风的这个特点对商人来说很头疼,在蒸汽机动力还没有亮相海洋的时代,船员们只能依靠风力和人力远航,想顶风穿过马六甲海峡做远洋贸易,是难以实现的。所以,如果这些海外华商一定要建造大船,做远洋贸易,一年就只能来回穿梭马六甲海峡一次,这对于讲求经济效益的商人来说,时间成本也太高昂了。

华商选择了建造中小船只,其经营之道是把中国的丝绸、陶瓷运往马六甲地区的中转站,在那里卖掉货物,然后购买中国所需的印度棉、靛蓝染料,装船返航,运回中国贩卖。这样做的好处是资金流转很快,每年可以往返中国和马六甲地区数次,不必等很长时间才得到收益。商人要追求的是最大的利润,中小船只就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当然没必要建造巨大的郑和宝船。至于那些卖掉的丝绸和陶瓷如何辗转运送到消费地即欧洲,那是南亚商人和欧洲商人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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