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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男子煤气瓶火烧政府大楼

【博谈网讯】11月1日上午8时许,因房屋租赁纠纷,嘉兴市永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谢某驾驶一辆装有煤气瓶的面包车驶入王店镇政府大厅,车上有5个煤气瓶,一桶汽油。火势随后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据当地媒体报道,2010年7月1日,嘉兴市永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租用嘉兴现代物流园临时集聚区690平方米房屋经营食堂。租赁期限从2010年7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从2010年9月开始,嘉兴现代物流园临时集聚区内所有资产委托嘉兴市通创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2012年1月1日,通创 公司正式接管,并与永诚公司签订了租赁期限为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但永诚公司未按协议要求缴纳房屋租金。由于永诚公司构成了违约行为,8月6日,通创公司 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一、二审,判决租赁协议从2012年7月31日终止,要求永诚公司缴纳租金及违约金共计2万元并立即搬离。

谢某衣服上写的是:只许政府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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