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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权利和枪支管制之争

长枪展示

就在美国枪支暴力事件频仍,要求枪支管制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同时,维护枪支权利的人士也不甘落后。近日,他们在大华府地区举行了大型枪支展销会。下面,我们就跟随VOA卫视的摄影机镜头,到那里去看一看。

来自全美各地的枪支展销商日前云集维吉尼亚州展览中心举行了大型枪支展销会,吸引了众多枪支爱好者前来光顾和购买。

展销会上各种武器玲琅满目,令人应接不暇,有手枪、突击步枪、匕首以及供收藏用的古董枪等,还有各种型号的子弹和弹药匣。

枪展的组织者安内特•伊利亚特(Annette Elliott)介绍说,他们每年举办7次枪展,每次都有270多家枪支展销商参加,光顾的人数在1万2千到2万2千之间。

“你想购买的武器,这里差不多应有尽有,例如捕猎鹿和火鸡所用的猎枪,用来从事飞靶、双向飞碟、标靶以及休闲射击的各式枪支,还有用于奥林匹克比赛的枪支等,我们这儿一一具备。”

伊利亚特说,展销商们可以当场向枪迷出售武器弹药。

“大多数州都实施即时背景调查,有些州规定严格一些。在维吉尼亚州,背景调查是即时的。你填写书面材料后,要经过维吉尼亚州警察部门以及联邦调查局的审核,以确定你是否有资格购买武器。”

人群当中,有一位枪迷尤其引人注目。迪克•海勒(Dick Anthony Heller)今年71岁,为了争取公民个人的持枪权,他走过了长达20多年的诉讼之路,原因是他所在的华盛顿市一度实施禁止个人拥有手枪的法律,他把市政府一路告上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2008年判决说,宪法第二条修正案所规定的公民持有和携带枪支进行自卫的权利,指的是公民个人的权利,而不是和服兵役有关的集体权利,从而正式确定了公民个人的持枪权。

海勒说,上述判决后,华盛顿市政府仍然通过了严厉的枪支管制法,例如只要携带上膛的枪支出门,无论是不是合法持枪者,都违反该市的法律。此外,身携隐蔽枪支或公开携带枪支也都属于违法。

“在华盛顿市,如果你携带枪支出门,必须把枪支装入上锁的枪盒里,然后放入后车厢。只有到了政府准许处理枪支的地方,才可以把枪从枪盒里取出来。但是,如果你到与华盛顿一河之隔的维吉尼亚州,你可以把枪从车里取出来,然后别入腰间的枪套,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如果你有持枪证,还可以把枪掖入怀里的枪套。但是,在首都华盛顿市,就连把枪从汽车里拿出来都是不允许的。”

为此,海勒在“美国步枪协会”的帮助下,再次把华盛顿市政府告上法庭。目前,联邦下级法院和联邦上诉法院在某种程度上均作出有利于市政府的判决。不过,海勒还是决心把这个诉讼继续下去。

“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和新闻自由之所以能够得到维护,唯一的原因是它的背后有某种能够与政府抗衡的力量。在美国,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人敢于批评政府试图窃取人们的持枪权,如果没有持枪权,就没有人能避免剥夺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事情发生。”

布鲁斯来自马里兰州。他说,马里兰州的枪支管制法也非常严格,得到携带隐蔽枪支许可几乎不可能,而美国大多数州都属于“有权持枪州”,基本前提是,你可以携带隐蔽枪支进行自卫。

“正因为有了宪法第二条修正案,其它修正案所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才能得到实施和保障,这一点在上帝赋予我们的宪法权利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有些人认为,我们不配拥有这些权利,因为这些权利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可以随己意修改的。现在出现了本末倒置的情况,那就是人民畏惧政府,应该是政府畏惧人民才对。”

记者在枪支展销会上还遇到正在竞选维吉尼亚州副州长的杰克逊(E. W. Jackson)牧师。

“宪法第二条修正案规定,保障自由州的安全需要有管理良好的民兵,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我认为,美国开国先父真正要传达的理念是,既然将政府武装起来,就要对有可能出现的专制加以约束,人民也应该有权武装自己。”

国防部工作人员史蒂夫表示,宪法第二修正案对公民个人意义重大。

“第二修正案意味着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能力。美国在建国之初没有常备军,人们需要自己佩戴枪支,保护自己、家人以及房产。”

电脑工程师贾斯廷拥有4支枪,其中一支是中国制造的56式自动步枪。

他为能生活在美国这个文明的社会感到欣慰。

“我认识到,我不可能总有人在身边保护我。我可以用枪来保护自己、妻子和儿子。因此,宪法第二修正案的持枪权对我非常珍贵。”

与此同时,主张枪支管制的各界人士也在积极呼吁实施更严厉的枪支管制法。他们提出,近年来频发的致命枪击案以及美国海军总部大楼最近发生的导致13人丧生的枪击事件凸显了该问题的重要性。

奥巴马总统说:“我们没有一个足够严格的背景调查系统这一事实,使我们更容易受到这类大规模枪击事件的威胁。”

康涅狄格州民主党籍联邦众议员克里斯•墨菲(Chris Murphy)说:“当百分之90的美国人认为,人们在购枪之前应该进行背景调查,而我们在国会却争取不到投票时,这说明我们的民主出现了破裂。”

不过,严格枪支管制的立法在国会一再遇到阻力。2013年年初,一项枪支管制法案因为众多共和党人以及部分民主党人的反对而流产。

乔治华盛顿大学政治学教授史蒂夫•比勒特(Steve Billet)说:“坦率地说,我们对枪支管制问题麻木不仁。很多人干脆接受这么一个事实,亦即这些只是我们不得不常常面对的孤立事件而已。”

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达瑞斯•莫札法里恩(Dariush Mozaffarian)认为,媒体大肆颂扬枪支暴力文化,其程度、深度和强度在美国是史无前例的。他提出实施减少枪支暴力的法律。

“我们可以通过设置只有枪主方可使用的自动安全锁,使枪支更加安全,也可以采取枪支储藏安全政策,这就像为了行车安全我们要求孩子坐在系有安全带的儿童安全座椅上一样。我们还可以要求把枪放在孩子们接触不到的上了锁的保险箱里。”

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明确肯定了公民个人的持枪权,但是,主张枪支管制的人士指出,这个权利不是绝对的,日益严重的枪支暴力犯罪,为实施严厉的枪支管制法提供了理由。

“制止枪支暴力联盟”的执行主任乔什•霍维兹(Josh Horwitz)说:“联邦最高法院在海勒一案中同时指出,拥有和携带枪支权也有合理的例外,例如犯罪分子,因家庭暴力罪被捕者、被法庭裁定构成威胁和有精神疾病者在自己家中没有权利拥有枪支。裁决中一个明显的例外是,枪支不能落入构成威胁的人手中以及危险的地方。”

根据美国国会研究服务中心2013年3月公布的一份报告,过去30多年,美国一共发生了78起大规模枪击事件,导致547人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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