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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没能为江青辩护是我人生中一个失误

四人帮与林彪反革命集团案辩护组成员,前排中为张思之

被称为“中国律师良心”的张思之先生在律师生涯中办过很多案件,但人们每次提到他的时候都会提到他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辩护小组负责人,曾被指定为江青的律师,但是,在审判庭上,江青选择了自辩,拒绝律师帮助,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江青要拒绝张思之担任她的辩护律师?我们还是请张思之先生自己来讲一讲这段历史。

张思之:江青这件事情外面的人都很感兴趣,但是我自己一点兴趣都没有。

实际上,江青当时的确很想请律师,这不是假的。因为我们去以前,她已经两次向当局提出来要请律师,而且她举了四个人:周建人,史良,刘大杰和李敏。那她要这四个人做辩护律师和我们不一样,那可是真的。这就证明江青是真要找律师的,当然,她的这个要求当然被当局拒绝了。后来,起诉书出来以后,江青又正式提出来要请律师。

当时有一个所谓的“两案审判委员会”,里面管事的是“两案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就是前不久刚刚去世的刘复之,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当时“两案审判委员会”就决定让我和一个助手上秦城监狱去见江青。为什么见江青呢?首先就是要摸摸她的底,看她是不是真的要请律师,如果她真的想请律师,我们就为她辩护,但如果她不是真的要请律师,那就要搞清楚她到底要干什么。

我们去了以后,也很有意思。江青很有礼貌,或者说她有一定的风度,因为她毕竟是受过教育的人。比如说,在会见室里,会见室布置很简单,但是很得体,也给她准备了椅子,两个法警把江青押进来之后,她知道那个椅子是给她准备的,但她走到椅子背后就站住了,然后轻轻地捋了捋头发。

我当时的想法是,这个女人真是太会演戏了。所以我点头示意,请她坐下,她才坐下来。现在我们冷静地,客观地分析这个问题,我觉得江青当时做得很得体,她面对的是要为她做律师的人,所以她很客气,起码要讲礼仪,我觉得挺好的。但是当时我不这么看,因为那是出于对江青的愤怒情绪,就觉得她又是在演戏和搞鬼。

为什么要讲这一点呢?因为这就说明在我和她接触之始,偏见就已经存在了。

我去的时候一路要求自己:今天一定要记住自己是江青的律师,不是别的人,我甚至一路掐我的手,让自己记住这一点,我就害怕自己有情绪,因为大家当时对江青真是恨透了,我当时也是每个细胞里都很讨厌她。所以去见她的时候,如果不严格地要求自己的话,这个任务绝对完不成,所以这个时候我也很冷静,尽量客观,但脑子里的成见毕竟很难改,所以我一直认为她是演戏给我们看的。

后来我们就谈到她是不是要请律师,要谈她的一些想法,慢慢地,接触实质之后,我就慢慢觉得江青并不是好对付的。因为有些问题的意见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她就明确说我们是叶,邓派来的人,既然是他们派来的人,怎么可能会为她辩护呢?

她说:“我要请律师是真的,但是我要请的律师是真正要为我说话的人,而你们是替叶邓说话的人,所以这个事情就不好办了。”所以在这种思想指导之下,我们的谈话毕竟是很不愉快的。

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些细节问题。

我本来是一个嗓门比较大的人,但因为我当时要求自己不要对她有成见,要态度好,所以讲话的声音比较低,江青就很不耐烦,说:“请你讲话声音高一点,我是个病人,我是中国第一个用镭致癌的人,在莫斯科,镭把我的身体治坏了,耳朵重听,所以请您讲话声音大一点。不然听不清楚。”我当时就答应了,但当我和她的意见不一致,我的声音大了之后,她就说:“请你不要这样大声,你的声浪对我是震动,你要知道我是病人。”

她有情绪,是因为对我们不信任,这种情绪主要是因我而来,因为我没有依着她。当时是“两案指导委员会”要求我们去了解她是不是要请律师,那我当然就要首先把这一关定下来,所以我就一再要求她明确讲她要不要请律师,要不要我们做她的律师,这一点一定要明确的,但她拒绝了。

所以当然就会发生一些小磨檫,后来就谈得很不愉快。

她提出来说办她的案子并不容易,我们一定要去学各种文件,包括九大的决议,十六条和党内其他的一些文件。我当时一听这些话就很火,我告诉她,作为律师,在办案的时候需要学什么,不需要学什么问题上自己会把握的,请她不要提这件事情。但是江青坚持说:“办我的案子不容易,这是我们党内的事情……哦!我现在不是党员了……当然,如果我现在还是党员,他们敢这样对待我吗?他们这样对我行吗?”

后来就这样扯下去,没什么意思。我们的谈话半小时后就结束了,没有谈到更多的实质性的问题。最后的结论是,她不决定,但愿意再考虑考虑,再决定是否由我们担任律师。但当时我心里有数,因为我们的谈话很不愉快,她未必会请我们。

果然,我们出来后几分钟,她就找到监狱的政委说:“那个姓张的很显然是叶邓派来的,态度不好,所以我不要他。”就这样,因为她把我“宽大了”,我当然就不做她的律师了。

当时的心态和现在不一样,当时觉得真是特别感谢她不让我做她的律师,因为那时候任何人都不愿意戴上“为四人帮辩护”这个帽子。但是,现在用法制的观点研究问题,我觉得这是我一生当中的一个很大的失误。

审判江青,如果江青有律师,而且这个律师还能发表一个像样的审判词,那是什么味道啊?!

问:您的人生经历十分丰富,曾经随国民党的远征军到过缅甸,当过中学语文老师等,最后是如何走上律师这条职业道路的?

张思之:说起在缅甸的这段“光荣”的历史,我本人的表现并不光彩。但我为什么说是“光荣”的历史呢?因为毕竟在那样最艰难的时期,我们敢于上前线去,从整体来讲,应该说还是有光荣的意义。

但是我到那里之后,我连日本鬼子的面都没有见过,我当了一段时间“少爷兵”,极不光彩!什么事情也没有做,所以后来就又回到学校去了。所以缅甸这个事情别人提起来的时候我都不愿意细说,因为没有什么意思。

做律师的背景是这样的:我原来是法院的法官,但因为北京市法院当时中国共产党内部不团结:院长和副院长两个领导人在重大的原则问题上有分歧,比如说在司法改革问题上意见就不一致,他们的分歧必然会影响下面人的观点。我当时才二十几岁,毕竟年轻不懂事,但因为还算能干事,所以当时的正院长对我非常好,但我对正院长不太满意。

我就是这样的人:如果你是对的,我认可,但如果你不对,如果一定让我干吹吹拍拍的事我也不愿意干。

但是由于两个领导不团结,而我认为副院长这个人不错,所以正院长就吃醋了,说他对我那么好,我反而偏向于副院长,这很不象话。然后发生了高饶事件,就是毛泽东整高饶,结局是出台了一个七届四中全会的决议,加强党内团结,决议一出来,每个党支部都要学习这个决议,后来因为内部不团结,我就挨整了。再后来就是反右被打成右派,下放劳动。但在被打成右派之前,我就不当法院干部了,当时北京成立了律师协会,我就到律师协会来了,一年不到后,就被划成了右派。然后律师也不做了,下乡劳动了15年。79年的政策是要归队,我就又回到了律师队伍里来。

过程就是这样的。

问:在您辩护过的这些案子中,有没有让您最满意和遗憾的地方?

张思之:认真地说,我所有辩护过的案子中,没有一件是完美的,没有一件是我自己没有意见的,因此我没有最满意的案子。但有遗憾,比如说江青这个案子。另外还有几个杀人的案子,我也没有能够挽救当事人的生命,当然我非常遗憾,但是我觉得我是正确的。

最后,我想借这个机会表彰一下:国外的记者朋友这么关心国内的事情,我的内心很感动,也谢谢你们对我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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