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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关说案:司改会吁废特侦组

台湾特侦组以调查其他案件的监听资料,获取立法院长王金平的电话记录,马英九总统跟着利用这些应该保密的资讯,公开指控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嫌关说。公民团体司法改革基金会到监察院递陈情书,希望规范关说、禁止监听、并且废除特侦组。而涉嫌关说的立法委员柯建铭星期三(9月18日)将自己提交立院纪律委员会。

司改会在9月16日到监察院请愿,除了呼吁立法院纪律委员会对王金平院长以及柯建铭委员进行调查,也具状请求监查院调查涉及关说之公务员,前法务部长曾勇夫、检察长陈守煌、检察官林秀涛,还有涉及滥权的检察总长黄世铭,和特侦组之承办检察官。

威权时代成立的特侦组,滥权监听成斗争工具

虽然要向监察院请愿,但司改会董事长瞿海源一开始就批评监察院长王建煊:“他严重的失言,不只是失言,是完全违宪地说立法院失职,整个事情还没有调查他就说。“。瞿海源并说王建煊既然被称为王圣人,就不要做官,去传教就好。瞿海源说,许多人口头上都说要保护司法,但做出破坏司法的事情。

司改会董事林永颂从法律分析,是否有关说应该要查清楚,但特侦组已经逾越法律给予的职权,形成滥权,他说:“特侦组不是这个职权,特侦组是刑事案件,他没有这个职责,也没有这个职权。它既没有调查职权,它也没有充分的调查。所以我们认为这件事情到底有没有关说,应该由监察院调查,我们同时也会送检察官评鉴。另外一方面,口口声声说要保护司法的特侦组,或者是检察总长,他的监听相当有疑问,他没有行政调查的权力,他也没有调通联纪录的权力。”

林永颂进一步指出特侦组滥权的部分:“基本上特侦组透过法务部,透过行政院来函送这些人,请问它根据什么?这里有两个问题,如果他还要透过法务部、行政院来函送监查院,那它为什么可以公布它所调查的?它为什么可以调查?它没有调查权啊!而对于行政的关说,特侦组是刑事案件的最高检察单位,它哪可以去公布?它哪可以去调查?它哪可以去调通联纪录?这显然不对。那这部分假如你因为办刑事案件的关系,发现可能有这样的情况,这部份调查应该移交给相关单位,怎么可以在十天前、几天前,就好像已经判决一样,特侦组什么时候变成一个法院呢?什么时候变成一个审判机关呢?这是不对的。”

司改会的执行长林峰正认为,特侦组是威权时代成立的,如今已是民主社会,应该让所有检察官回归原本的检察体系。而今日特侦组是以调查的名义,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

林永颂认为检察总长黄世铭也该被调查:“作为一个刑事侦查案件最高的首长,总统不是他的上级。像这样的一个检察总长,是不是也应该被调查。他也有检察官身份,所以我们同时请监察院调查,也请检察官评鉴来进行评鉴。他只会移送别人,那他自己呢?”

根据另一个公民团体“审团推动联盟”提供的资料,台湾每年监听的件数高达1万5千多件,与美国的监听件数差不多,而有些人被监听的时间甚至长达3到5年之久。

关说立委该受调查,立法院也该自律

对于涉嫌关说的立委,司改会也认为任何人都不得关说司法案件,涉嫌关说人员应受调查并且负责,并无模糊空间。林永颂说:“对于立法院长王金平或是柯建铭立委,他们有没有涉及关说,因为它不是刑事案件,而且他也不是行政人员,也不是由监察院来调查,这个基本上应该由国会自律,国会对自己的立法委员是不是有关说,应该自己要调查,要自律,查到底有没有,到什么程度,这事情应该由国会处理。”

林永颂说,立法委员既然是民意代表,就应该由民意监督,包括国会的自律机制,还有民主选举。

涉嫌关说案的民进党立委柯建铭则在立法院开议第二天,9月18号宣布,将自己提交立法院纪律委员会。柯建铭说之前休会所以纪律委员会没有运作,如今已开议,他呼吁尽快组成纪律委员会调查,并且说“只要能够公开透明审理,全国实况转播,我都接受,要参审制、陪审制乃至观审制,我都无所谓,结论我一概接受。”

司改会提出几点建议,包括立法规范关说、建立机制根除滥诉、人民参与司法,以及监听应限时限量,不得进行无穷尽的钓鱼式监听,亦不得另案监听。

关说(guan shuo):

请人代为拜托与游说。台湾公务员服务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对于属官,不得推荐人员,并不得就其主管事件,有所请托关说”。一般认为,不公开的请托,被称为关说,而公开求人说情,则被称为游说。(史记.卷五十八.梁孝王世家:“上废栗太子,窦太后心欲以孝王为后嗣,大臣及袁盎等有所关说于景帝。”儒林外史第四十五回:“四月初八日在无为州城隍庙寓所会风影会话,私和人命,随于十一日进州衙关说。”)

假处分:

这个“假”字不是真假的假,而是暂时的意思,就是为保全自身权益而向法院申请暂时的处分。法律解释是,债权人就金钱请求以外之请求,欲保全强制执行,或于有争执之法律关系,有定暂时状态之必要时,可以申请假处分。这是因应暂时状况的一种处分,而情况已经发生危害,所以法院得以假处分来保全危害所产生的损失。就王金平的情况来说,申请假处分,如果法院裁定准许,他可以在本案诉讼确定前暂时保有不分区立委与立法院长的职务。

不分区立委:

台湾立委选举分为区域立委和不分区立委,不分区立委的产生过程是,在选举时,各政党提出一个排有顺序的候选人名单,选举后根据各政党得票率,依比例与名单中先后顺序决定当选者。不分区立委与区域立委在本质上有区分,区域立委是从选区中产生,代表的是地区利益,而不分区立委的用意是为全台湾的利益把关,如此,政策或法案才能保持平衡,兼顾各方利益,不分区立委亦规定妇女保障名额,即各政党当选名单中,妇女不得低于二分之一。不分区立委的选出方式称为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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