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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乙铮:薄案 法治的倒退与知识人的轻率

薄案审结,只等判决。一些评论十分正面,称赞是次庭审既公开又公正,说明大陆的法治,和以前比较,是进步了。笔者不能同意这个看法,希望透过一些历史案例,全面一点分析。

既要比较,就先要定出案件的性质和比较的层次。笔者知道,在审理一些一般平民百姓的案件中,大陆法院的公平公开程度,不一定低于香港或者西方〔这种公平公开的审讯有多普遍,我非常怀疑〕;这在改革开放以前,便是如此。显然,要知道薄案是否反映“法治进步”,并不能拿那些只牵涉一般人的小案与之相比;如果要那样比的话,大陆“法治”倒很可能是退步了。薄案是大案,要比较,必须找同一个层次的若干案例做对比。

论者往往喜欢拿薄案与二十年前的陈希同案、五年前的陈良宇案相提并论,因为案中被告都是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而罪名都是严重贪污渎职之类。从大陆那种“政治压倒一切”的法律观点看,这样作模拟,显然并没有抓到问题的要害。同是中央政治局委员,论背景出身,两陈尤其陈良宇可谓轻于鸿毛,根本不能和薄相比。薄是正牌太子党,其父薄一波是邓小平当政初期的党内“八老”之一,而且活得最长久,2007年才“见马克思”,因此,薄的祖荫,可说在同辈当中无人能及(属于“后一届”八老的万里还活着,不过他的辈分比薄一波低;后者1956年便当上副总理,比万里早了二十四年)。

贪腐非重要 权斗是关键

薄案之所以大,除了薄的出身,还因为此案表面上是打贪腐的“大老虎”,内里隐藏的,却是党内最高权力斗争,而薄是一方主角。薄的贪腐,金额只是“区区”两千多万人仔,而陈希同的贪腐,金额却是当时的两千多万美元(现值四千万美元,即二亿五千万人仔,十倍于薄案金额);陈良宇牵涉的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非法卷走的金额,更高达三十七亿人仔。然而,中共对薄案的处理,反而比两陈案“隆重”得多。可见,贪腐并非重要,权斗才是关键。性质不同,两陈案根本不能和薄案同日而语。

涉最高权力斗争、和薄案同性质而经大陆法院审理的案件,在中国,1949年至今,只有“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案”(之前有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案,但只是党内斗争、没有庭审,和“法治”不沾边)。在其他共产主义国家,最为人知的这类审判就是1936-1938年前苏联斯大林治下开展的、针对所有党内最高层老布什维克的三次“莫斯科公审”。这两个历史性大审判和薄案相比,起码在三个方面都较为优胜。

一、公开透明

“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案”审的,其实是两个不同而相关的反党集团案,由临时立法制定的特别法庭负责,具体分由两个审判庭同时进行。第一审判庭审判四人帮集团,开庭二十次;第二审判庭审判林彪集团余党,开庭二十二次;审判从1980年11月开始,至1981年1月结束,历时两个多月。审理过程可说比薄案还“公开”,有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八百名以上代表参加旁听,总人次数超过六万。公安部撰写“起诉意见书”,事先还向那些选中的旁听代表征求意见。可以想象,以林彪、江青等几个人的民愤之大、以当时邓小平为首的集团管治信心之充足,如果当年有互联网,当局还会实时播放视频,不止于发放无法完全核实的官方微博。

“莫斯科公审”则更公开,斯大林大大方方邀请了大批西方议员、政要、驻莫斯科使节等作旁听。这点,薄案的审判不是进步了而是倒退了。

二、表里如一

同样是对付企图夺权的“反党分子”,“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案的审判和“莫斯科公审”都是明刀明枪,丝毫不隐瞒政治目的,被告的罪名,首先就是“反革命”。相比上述两大政治审判,中共现领导审判薄熙来,明显避重就轻,对权力斗争之事不置一词,只敢起诉薄的一些在大陆官场只能算是芝麻绿豆的贪污等罪行;如此虚伪、胆怯,乃是因为在世人面前信心不足。当然,薄熙来在此案中的表现,也十分难看。他在庭上力图证明控方加诸他身上的各种罪名都是子虚乌有;但是,动机既然是合法辩护的一部分,他为什么不试图在法官面前反诘,到底为什么控方要这样把他这个不是完全没有民望的中共前高层领导斗臭整垮?明显,他和已经把他驱逐出党的当权派之间有一个底线协议,而他遵守了承诺。这同样是一种虚伪、胆怯。比起当权派当年审判四人帮,薄案这方面当然也是一种倒退。

三、手法高超

“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案”的审判,由一直搞法制工作的彭真主理,手法特别细致,罗列的证据充分,每个被告每一条控罪所按法律条理分明(见《刘复之回忆录》一书相关部分;刘是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莫斯科公审”,因为是由斯大林这个政治天才一手包办,过程更是无懈可击。事后,不少列席旁听的西方人士、使节,竟都认为被告的行为,确实符合苏联法律界定的意图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罪,“反党集团”的确存在,法庭量刑也完全符合有关法规,审判因而是“公平的”(见加拿大约克大学社会学荣休教授John O'Neill为法国哲学大师M.Merleau-Ponty的Humanism and Terror - The Communist Problem一书写的序言。此书本文还会一再谈到,为方便起见,简称H&T)。

结果早确定 审判戏一场

相比,薄案准备了不止一年,到头来控方的破绽甚多,薄熙来的抗辩,有好几次令控方处于弱势,以至西方不少评论,都认为大陆法庭这次表现非常差劲。《霍布斯》(Forbes)网页一篇社论的题目是The Chinese Can't Stage a Decent Show Trial(〈中国人搞不出一场象样的假审判〉)。

薄案和其他两个政治审判一样,程序开始之前,结果已经确定,审判只不过是一场戏。薄案仅仅在这一点上,与其他两案打个平手。

那么,说薄案的审判是“法治的进步”,根据的是什么?

一般人看热闹,看到大陆法庭也搞发放微博这个玩意而得此“进步”印象也许不足为怪;一些政权拥趸跟着大陆官媒唱赞歌,也属必然。但知识分子不经大脑,竟轻率地从倒退里看到“进步”,就着实让人汗颜。

让我们看看什么是轻率,什么是认真。

“莫斯科公审”是震动世界的政治事件,对世界上所有左翼政党和进步人士而言,都是一个如九级地震十级台风一样猛烈的冲击。在法国,当时执知识分子牛耳、学术界的泰山与北斗,就是Sartre和上面提到过的Merleau-Ponty。两位大师都是哲学家,既是同学,也是左派,同样醉心德国哲学家胡塞尔(Edmund Hussarl)的现象学,更是二战后法国思想界头号左翼刊物Les Temps Modernes(《现代》)的共同创办人。“莫斯科公审”发生之后,Merleau-Ponty开始反省,对共产主义特别是苏联模式的共产主义划上问号。1947年,他出版了上述H&T一书,重新探讨共产主义的前途。他关心的几个具体问题是,二战结束,美式资本主义势力膨胀,苏联的共产主义却日渐丧失魅力,欧洲的马克思主义者如何找出一条信道,延续左派革命运动?“莫斯科公审”代表了什么?如何从公审一事看待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政权性质?

手法见虚伪 背后见野蛮

在书中,Merleau-Ponty提出了一个观点:看待苏联政权性质,特别是对她的批评,不能以西方自由资本主义者的观点出发(如果那样看,苏联当然是极权的,这点他完全同意);他认为,左派必须按苏联的革命理论本身提问:在革命之后,强大的国家暴力,有没有随着政治变革而逐步减弱,让苏联社会最终达到比资本主义社会能达到的更高度的自由?Merleau-Ponty因“莫斯科公审”而对苏联失掉一部分信心,但他依然没有绝望,对上述他自己提出的问题的答案是:耐心一点,宽容一点,给苏联多点时间。然而,这个颇有一点歉意的态度,却令法国共产党的领导层非常生气,很不客气地对他攻击,他亦因此与该党愈行愈远。Sartre则刚好相反,虽然不是法共党员,此时却和该党愈走愈近;虽然不同意苏共的很多做法,却愈来愈支持苏共。终于,二人在1952年就韩战之事闹翻了。Merleau-Ponty认为,挑起韩战是苏联沦为帝国主义的证据,Sartre则坚决站在北韩一边,二人观点南辕北辙。

终于,Merleau-Ponty在1953年从Les Temps Modernes的总编辑位置退下不干;与Sartre几十年交情化作轻烟。这是知识分子Merleau-Ponty认真执着的一面:撞到了“莫斯科公审”这道南墙,开始反思却疑中留情,最后看清真相便分道扬镳不再回头。

后话是,Sartre后来也醒悟了,不仅放弃了共产主义,更与苏联及法共划清界限,像Merleau-Ponty一样,只保留左翼知识分子的一些基本价值观。原因,则是1956年苏联挥军进入匈牙利,彻底暴露了帝国主义本色。

薄案是历史上全世界各地共产党领导下不知多少个真权斗、假审判之一。愈来愈虚伪的导演手法后面是一贯的野蛮、对人类良知的不停践踏。然而,这里的一些知识分子,看了几条微博之后就忙不迭称赞党“进步”了。那是何等轻率!

Vic:8月27日,香港号称“公信第一”的明报社评标题是:《“薄案”罕见高透明度 司法新标竿值得憧憬》。我已不看明报社评颇长一段时间,看到这标题就更加不想看。不禁想起明报高层戚本业去年写过一篇〈习近平上台 强人政治开锣〉,称颂习是“一位将改变中国历史的强人”,并称“习对老百姓的关爱,可能是证明本身高贵的心理反馈,习即便带来巨变,可能只是彰显明君爱民的贵族情怀”。

我实在不知道明报这种文章,是反映该报高层一种“斯德哥尔摩症候折射的老天真”,还是显示他们已立定决心投共。但无论是哪一种,都是很悲哀的事。

我实在很难相信,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传媒人,可以如此天真。儿童天真是可爱,中年媒体人如此天真是恶心,而且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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