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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秦火火”被捕引发议论

在北京,曾就中国大陆众多事件发声而得到网民关注的网络红人“秦火火”及其网络推手公司的三名同事,星期一因被指控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而遭警方刑事拘留。事件引起海内外舆论强烈关注。有人质疑,中国官方媒体长期宣传、散布许多谣言、谎言,是否应该同样受到刑事追究呢?

据称,现年30岁的秦火火真名秦志晖,是北京一间网络推手公司尔玛公司的职员,周一被当局以“涉嫌制造传播谣言”的罪名刑事拘留,与他一同被捕的还包括另一网络名人“立二拆四”(杨秀宇),及公司其他2名成员。

秦火火常就中国一些重大事件发表言论,披露一些所谓“内幕”和“隐情”,其中包括温州动车事故、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此外,他还经常披露和质疑在中国一直被视为道德楷模的人物的背景情况,其中包括张海迪、雷锋等,尽管难以证实,但因他的言论被认为颇有理据而被迅速传播。

在网络上有多数网民对官方的做法表示支持,认为今天中国网络上“谣言盛行”的现状亟需改观。也有人分析,秦火火的言论之所以能够在网络上盛行多时,而且广为流传,其根本的原因是,官方的舆论一直不被民间所信任,而与官方不同的观点或说法,轻而易举地就可以赢得大量网民的认同和共鸣。

据警方称,秦火火的微博被很多网络大V转发,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据称,他们之间达成了转发协议,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对此,新浪微博大V袁裕来律师周三对记者表示,他或也转发过秦火火的微博,也同样在网络上被一某些人称为“传谣、造谣者”,但秦火火是否涉及犯罪还需要确凿的证据,警方的做法有可能涉及侵犯言论自由。他说,

“秦火火的微博不排除我转发过。言论自由到什么程度才构成违法以至于犯罪?也不是非得把所有问题弄清楚才能去发表评论,那样言论自由就无从谈起。”

事件引起舆论热议,有观点认为,当局和官媒几十年来对民众说过大量的谎话、假话,为何却不需负任何责任?应当用同样的标准对待造谣者。即使如官方所称,秦火火在雷锋事件上造谣,但官方多年在雷锋事件上的宣传确实存在很多疑点,至今未能说明。网民“聂圣哲”称:“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留的照片怎么来的?拍照的钱是自己出的吗?日记写得有鼻子有眼,是自己写的吗?”新浪网民“慕容葫芦”讽刺道:“秦火火不知道造谣是官家垄断的权力,还想从中分一杯羹,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货。”也有人认为,即使秦火火确实存在造谣诽谤的事实,但名誉权是自诉案件,应该是“不告不理”的原则,由公安局追责是程序不合法。

而海外媒体对时事件还有另外的解读,据“多维新闻网”称,秦志晖、杨秀宇的被捕或许并不仅仅是网络造谣、传谣那么简单,而是涉及到高层政治。此前,曾有海外媒体报道,秦、杨二人受雇于与周永康之子周斌交往甚密的,素有“中国网络黑社会最大保护伞”之称的商人吴兵。为帮周家制造舆论打击政治对手,吴兵指使秦、杨制造了中国互联网80%以上的攻击公众人物的群体事件。

北京资深媒体人士高瑜周三向本台表示,有关秦、杨二人曾参与炒作的郭美美事件与周永康相关的传言甚嚣,但二人是否在周永康的势力范围内,要求证则很复杂:

“我认为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我早看到郭美美的那件事是周永康的势力在炒,为了要搞一些人。过去拥薄(熙来)的那些大V都为这件事很高兴。反正左派高兴,右派为他(秦火火)讲话,至于说他是周永康的势力,那就太复杂了。周永康的消息肯定都是国内有意放风的,但说周永康会不会马上拿下来?他和薄熙来的关系到底是怎样呢?薄案会不会牵扯到周永康呢?暂时都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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