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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们为何成了眼中钉?

7月16日晚上8点,已被软禁在其北京寓所达整整三个月之久的法学博士许志永,被北京市警方正式拘捕。拘捕理由是:“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在此前,警方已经抓走了他的15名支持者,所列罪名大同小异,也无非是“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之类的罪名。

实际原因当然没那么简单。被捕的15名支持者,大多是“新公民运动”的积极参与者。而许志永,则被公认为“新公民运动”的发起人。先抓15名支持者,无非是为扫清外围,刨根究底,穷尽所有蛛丝马迹,为许志永布下一张恢恢天网,直到7月16日收网。

那么,许志永和“新公民运动”到底何德何能,而蒙有关当局如此“厚爱”?

一起做公民

许志永被捕之后,他的一篇题作《这十年》的旧文在网上广为流传。在这篇文章中,许志永回顾了他和他的伙伴们的十年征程尤其是异军突起的新公民运动。

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内容,如《这十年》所述,无非是倡议大家一起做公民,一起站起来向前走,通过同城聚餐等活动,交流相识,联合成长为体制外健康力量,最终推动中国和平转型。既然以转型为目标,它当然决不回避政治;但既然强调和平转型,它当然也无意于推翻、打倒,仍如《这十年》所述:“推翻、打倒并不意味着专制的根基——恐惧敌意消失。”

就此而言,所谓新公民运动,无非是一场民间主导的社会革新运动,如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之教育平权运动,如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皆属此列。在社会溃败每天都在大面积发生,良知、信任、秩序等社会资本每天都在加速度坍塌的情况下,这样的社会革新运动该是何等的切中肯綮!该是何等的刻不容缓!

但就是这样的新公民运动,竟会碰到政治高压线,以致缇骑四出,天下扰动。最高检察院6月下发的一个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打击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进行的非法集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等犯罪活动,”几乎可说是为此量身定做,许志永和他的支持者之罪名,即大多缘此而来。

其间的荒诞,不言而喻。新公民运动无意于打倒、推翻,跟所谓颠覆国家政权,当然八杆子打不着。明知非颠覆,偏用颠覆套,生怕自己敌人不多,何故?

监督公权力

这里有个小秘密是不为人道的,即此颠覆非彼颠覆——有关当局所称的颠覆,跟法律意义上的颠覆,根本就大异其趣。有关当局的视野里,并不是要打倒、推翻才叫颠覆。他们本能地抗拒任何压力,本能地抗拒任何有效的监督制约,而一概视为制造麻烦。当麻烦超过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因而超过他们的容忍限度,就必属颠覆无疑,就必须坚决镇压。

公民社会在政治上最大的价值,就是形成压力政治。公民社会越强大,则压力越强大,监督制约公权力的作用就越大,公权力就越是不能为所欲为。不受制约的公权力与成长中的公民社会之间,因而存在着天然的紧张关系。在有关当局来说,公民社会就是麻烦的同义词,所以才会闹出公民社会是陷阱的大笑话,所以七不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不准讲公民社会。推动公民社会的领军人物,就都被他们视为麻烦制造者,都是眼中钉肉中刺,这就注定了许志永们今天的命运。

其实有关当局不蠢。体制有问题,不解决就亡党亡国,有关当局早就洞若观火。所以他们也着急,他们也要解决问题,也要改变。但对待公民社会、对待许志永们的态度说明,他们所要的解决问题,是只能由他们来解决问题;他们所要的改变,是只能由他们来改变。好事我自为之,尔等不得置喙。无论他们怎样渴望改变,这点心态他们始终不变。

他们拒绝压力的政治,拒绝开放的政治,拒绝公民的政治,拒绝公共的政治,而无论危机多么深重,无论对社会合力的需求多么紧迫。这骨子里面,其实还是一种私有意识和主奴意识:老子的江山,老子说了算。都什么时代了还抱着史前时代的成规不放,可见他们离现代文明有多远,也可见中国的变革有多难,更可见许志永们多么的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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