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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妈妈二审胜诉

湖南劳教妈妈唐慧起诉永州劳教委一案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星期一(7月15日)判唐慧胜诉。

湖南高院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9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不过唐慧提出的要求永州劳教委对其作出书面赔礼道歉的要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虽然有关金额是唐慧诉讼所要求的金额,但在社交媒体上的评论一致认为赔偿金额过低。

@月光下的秋天在新浪微博评论:“赢了官司输了钱,不够腐败贪官一条香烟钱。可怜!”

也有不少网民对法院没有满足唐慧最主要诉求——要求永州劳教委对她做出正式书面道歉——感到不满。

@五年青竹批评说:“拿老百姓的钱维老百姓的稳,却连个书面道歉都没有。没有为错道歉,负责的人,只会让这些事越来越多!”

@于露踏舞也感慨:“为什么没有书面道歉,如此政府何时能真的把人民放在心上,不再践踏他们的权利?”

@老徐时评指出:“唐慧终审胜诉了!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9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不道歉=胜诉,这样的胜诉是不是有些令人心酸?道个歉就那么难?折腾了人家这么多年这点赔偿确实有些寒酸。所谓‘赢了’仅仅是一种象征,精神上的一点点安慰而已。但是它毕竟是一个小小的胜利。希望此案能够成为废除劳教制度的助推器。”

上访与劳教

唐慧的女儿在2006年以11岁稚龄遭强奸以及被强迫卖淫,涉案者中有两人被判死刑,四人被判无期徒刑,一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

唐慧认为有关判决过轻,多年来不断上访,永州劳教委在2012年8月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理由,对唐慧作出“劳动教养一年半”的決定。

唐慧被劳教在中国社会引起大哗以及舆论的普遍批评,湖南当局被迫在一个星期后撤销了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唐慧出狱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诉永州劳教委,要求对方作出行政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并对她正式道歉。

唐慧的诉讼一审在今年4月被永州市法院驳回。她随即上诉湖南高院。

唐慧湖南高院开庭审理此案前对媒体披露,湖南省高院曾为其与永州劳教委进行调解,调解期间永州劳教委表示愿意对唐慧做出道歉、同意支付其要求的共约2500元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另外为其提供10万元生活补助费。

但是唐慧因劳教委没有按约定给其提供书面道歉声明文本认为对方诚意不足,在双方达成协议的第二天决定中止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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