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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机关,你们火了!

6月25日,“王书金案”由河北省高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因为本案的被告人王书金落网后,曾主动供述出自己就是18年前所谓“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的真凶,而备受关注。在此之前的1995年,聂树斌已因所谓“奸杀”康某而被枪决。本案的疑似真凶王书金在当天的庭审中承认,自已当年在石家庄玉米地强奸杀人一事;辩护人也认为,可以认定案件就是王书金所为;但检方却认为,此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由于其供述与实际情况的关键情节,存在重大差异。合议庭只好宣布休庭,再次开庭的时间待定。

当天中午12点,《东方早报》官方微博曾发布消息称:“王书金案休庭。用三句话来总结一下上午的庭审。王书金说:人是我杀的。辩护人说:是他。检方说:不是他。”这确实是个奇迹。许多知名的律师也都感慨:此举真乃举世奇葩,必定将会载入史册。

法学教授贺卫方则点评这桩“奇案”说:本来,检察院是追诉犯罪的,被告往往是逃避追究的。王书金案却是多么奇妙,被告人在法庭上费尽心力要求追究他的未被追究的犯罪,检察官的目标却是千方百计地证明那不是被告人所犯之罪。于是,律师跟检察官的角色就来了个乾坤大腾挪,这样的审判真是难得一见,河北省司法机关,你们火了!

也有网友认为,@朴抱一:根据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原则,河北省高院如此全文发表控方的意见,但却偏偏不发表辩方律师的针对性辩护意见,严重违反了公平正义的原则。原本聂树斌的死刑判决就是由河北高院核定的,河北高院对于本案理应予以回避,像这样赤裸裸的指鹿为马倾向,实在是中国司法之耻!

此外,有评论回顾说,王书金案的上一次开庭还是在2007年,但本案的二审却来得相当曲折。据报道,1995年,时年21岁的工人聂树斌,被认定为石家庄市郊区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凶手,并被迅速执行了死刑。

直到十年之后的2005年,王书金被警方抓捕后曾主动供认了其犯下的多项罪行,其中就包括聂树斌的这桩所谓“奸杀案”;在不知此案“已破”的前提下,他详细供述了案件细节,并指认了现场。当人们以为真相即将大白之时,此案却被意外“停摆”。以至于2006年审判王书金案时,玉米地奸杀的罪行却并未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尽管在开庭时,王书金还曾多次主动供述这一罪行,但却被主诉检察官和法官,以“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事情”为由,予以喝止。

《新京报》6月25日的社评文章说,2007年4月,王书金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他还曾以“未起诉其在玉米地的那起奸杀案”为由提起上诉,2007年7月,河北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之后就再也没有开庭了,直到近日的第二次庭审。在这六年的时间里,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无数次地申诉鸣冤;多名法学家和律师也都在为聂树斌案奔走呼号;媒体更是多次报道以推进案件的积极进展。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二审的时限至多为3个月,而本案却长达6年,已经远远超出了法定审限,其中的原因究竟何在呢?

而就在本次开审前夕,网上更是流传出王书金可能会“翻供”的传言,尽管传言并不意味着事实,但也由此可见,此案所引发的公众关注度之高,以及人们对中国司法公正的普遍不信任心态。王书金到底是不是这起奸杀案的凶手?聂树斌究竟有没有被冤枉?都需要依法审理。而相关部门最要不得的就是延续一审时的“鸵鸟政策”,极力回避这起奸杀案、回避对聂树斌案的再审。究其原因,很明显,如果今天判定此案为王书金所犯,那么,河北司法部门将为已经被枪决的聂树斌,背负上冤假错案的罪名,相关官员的仕途也难免不受到负面影响。

据1994年10月26日的《石家庄日报》报道:“起初聂树斌只承认调戏过妇女,拒不交待其他问题,干警们巧妙地运用攻心战术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在9月29号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那么,警方这一个星期究竟是如何突审的?警方的证据又是什么呢?对此,包括央视、《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时都说聂母曾告媒体:其儿子曾托律师带出话来说认罪“都是打的”。

作者司马当的文章说,曾对聂案作过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研究人员毛立新说:“纵观目前披露的全案证据没手印、没脚印、没精斑,也没有做DNA鉴定,连康某系被谁奸杀的都不知道。”

那么,对于聂案,为何除了公诉人外,各方都认为是冤案?在6月25的庭审中,当公诉方举出被认定勒死康某的物证时,坐在第八排的聂母张焕枝不由地喊出来“这不是同一件衣服,证据有假。”聂母事后向《南方周末》记者比划着说:“当年拿来的是件长袖,与今天这件的袖子长短不同,花色也有明显差异。”请问公诉人,能否把康某的尸检照片原件公开,看看勒在康某颈部的花衬衫与今天庭审中出示的物证花色是否相同?千万别说当时的物证丢失了,为了弥补这一缺陷,联合调查组又弄了一件替代品。

在本案中,不仅被告人王书金承认杀了康某,辩护人认为被告杀了康某,就连受害人康某的家人也不相信是聂树斌杀了康某。

对此,央视主持人白岩松曾在《新闻1+1》节目中说过:“其实还有一个细节必须说,1995年把聂树斌判了,然后毙了之后,被害人一家也一直在申诉,而且首先申诉的是他们,他们认为自己的女儿练过防身术,而聂树斌体格很小,根本不可能对自己的女儿施以这样的暴力,应该还女儿一个清白,到底是谁干的应该去抓谁。”

更令人感动的是,当年承办王书金案的民警郑成月曾两次带着王书金到康某被害处“指认现场”,他知道“上边对此案与聂树斌案都十分重视”,郑成月要求对王书金的现场指认细节全程录像。”“他(王书金)说的好多作案细节都在录像里,并且还有关键性物证,这些东西,我离职前都作了封存,我相信,真的永远假不了,总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其实,就以上这些疑问和证据而言,聂案在老百姓心中早已真相大白。有网友戏称:中国的司法公正只有靠王书金这等杀人狂魔来匡扶了。综上所述,作者刘雪松的文章最后强调说,司法有错,是正常的,我们不怕司法犯错,但我们恐惧的是,中国司法有错不纠,它比起单个的错案,带给社会的危害,恐怕要来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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