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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励之自传:中共决定收场 专机送走罪犯

友人心急 代写认罪草稿

1990年4、5月间,中共最高层领导发动了一次宣传攻势,凡在他们接待传播媒介时,总要提到方励之只要认罪,就可以让他出国。这个攻势,有些效果,我的一些国外朋友开始建议我接受这个条件,写一句谎言“我认罪”,然后出来做事,是值得的。有的朋友告诉我,他们有一种文化,只要在写“我认罪”时把中指和食指交叉起来,上帝就会原谅你的这句假话。罗马的朋友则来信说,在强权之下写“我认罪”并不是过错,连伽利略这样的大物理学家都写过,你还有什么好顾虑的?有人还附来当年伽利略写的“认罪书”,以供参考。性急的朋友干脆寄来人们代我起草的“认罪陈述”,我一共收到过三份这种代写的认罪草稿。

如果事态拖延下去,说不定我会接受其中的一份草稿。

但是,中共终于没有拖过我,在我还没有决定采用哪一份草稿的时候,中共就决定收场了。

收场一共用了十天。6月16日,星期六,中美再次谈判。中国外交部表示可以准予方励之和李淑娴出国。条件不再是写认罪书,而是写一份请求政府宽恕出国治病书,即行文中必须含有lenient(按为:宽大、仁慈)一字。并要保证不参与反对中国政府的活动。

出国治病我们接受,但请求宽恕书是绝不写的。我们可以承诺不参与反对中国的活动,但拒绝保证不反对中国政府。

6月17日,星期日,大使再告,中方不再坚持“请求宽恕”,也不再提“保证不反对中国政府”。改用“人道”出国。此外,要求第一站不去美国,最好去一个孤立的小岛。

“人道”一词我们接受。至于第一站去小岛,我们也接受,我们选定的小岛是英格兰。

6月18日,星期一,写我的陈述。

6月19日,星期二,中美再谈。外交部再次要求我的陈述中应有“认错”(不是认罪)字样。

我们拒绝。

6月20日,星期三,中美再谈。中国当局不再要求“认错”字样。谈判至此达到成功。双方在国宾馆祝酒致意。

祝酒前。中国当局又提了一个新要求:李淑娴也要在陈述上签字。

李淑娴决定接受一半。

6月21日,星期四,准备最终文本。全文如下。

1.我反对“中国宪法”序言中含有的四项基本原则,因为它的作用是维持“阶级斗争”的政治体制。

我注意到了,上述的政治主张是违反宪法序言的。

2.为了探视海外亲友以及得到必要的医务治疗,特此申请出国旅行。望中国政府予以人道的考虑。

3.出国的目的将集中于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我们将欣赏和欢迎一切符合于中国社会进步利益的活动,并拒绝参与一切相反的,即旨在反对中国的活动。

1990年6月22日北京我和李淑娴签了字。注意,其中第一条中用单数的“我”,第二条无人称,第三条中用多数的“我们”,即表示李淑娴只签了第二、三条。

6月22日,星期五,中美再谈。主题是我们离境的技术安排。

6月23日,星期六,早上,大使又来,给我们照相,为办护照用。同时,也在办理英国签证。

6月24日,星期日,整理行装。

晚,在大使的房间开始告别酒会。仍然保密。除我和李之外,只有六个人参加。

当天下午,全国各地党委向党员传达中共中央下发的紧急文件,“方励之夫妇将出国治病”。

6月25日,星期一,夏至刚过,天早就亮了。上午8时,成百警察和便衣开始在大使馆周围聚集,戒备森严。

10时30分,我们走出官邸大楼。大使陪同我们乘那辆一年前送我们进来的车,从正门驶出官邸,去机场。

我们所经的路上,一律戒严,一切车辆不准行驶。我们的车前,有一辆公安警车开路,车号是GA11-0001,即第一号警车,车后也尾随两辆“保护”。一路戒严的警察一看到0001车开路,就知道后面一定有个“角色”。于是,他们不自觉地就敬起礼来。

11:05,到达南苑军用机场。美军专机已经到了。

11:30,一位中国公安官员,由另两位公安官员一左一右保护着,把两本中国护照交给我们。那位被保护的官员,脸上出满了汗,可能因为他感到这两本护照是太重了。

12:40分,飞机一切就绪,登机,滑行,起飞。

就这样,中国政府让一架美国军用专机送走了两个中国人,两名最大的被通缉的“罪犯”。

荒诞?

世界本来就是荒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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