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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亲历的邓同学被约谈事件

47日深夜0057,我从宿舍出发,前往理科一号楼,想看看能不能帮忙把被约谈的邓同学带回宿舍。

48日凌晨4点前后,在三十多位同学结束了和数院党委副书记等4位‌‌“辅导员‌‌”的‌‌“交流‌‌”后,我回到宿舍,上床睡觉。

在我睡醒后,数院果然按照在场同学提出的要求,将事件过程记录并发布了出来。不过,由于数院的声明对我的所见所闻仅仅简单涉及,所以我想从学生参与者的视角,给大家提供更多信息。

在我看来,数院提供的说明弱化了我们‌‌“交流‌‌”或‌‌“谈判‌‌”后达成的一些重要结果,这是比较遗憾的。

在前往理科一号楼前,我犹豫了大约十分钟,思考了这样一些问题:

邓同学申请信息公开,并将这一申请提前发到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这一行为是否合理?我的回答是:行为合理,应该得到支持。

因为:如果单独一个人悄悄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回复的可能性很低。在我的印象中,北大事务的不透明程度是相对高的。要求公开的学生多了,信息公开的压力就会增大。所以他行为是合理的。

邓同学的行为是否应该得到支持?我的回答是:应该得到支持。

因为:公开个人身份,要求学校答复,本身就带有许多不可控的风险。现在又被约谈至凌晨,更说明这种风险是存在的。既然他冒了巨大风险,又做了一件合理的、大家都可能从中受益的事情,那么我就应该支持他。(当然,我此前就认识邓同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我去到约谈现场,有没有实际帮助?我的回答是:弄明白实际情况是必要的,此外,我还需要理性辩论,说明学院工作人员将我的同学留至深夜是不正常的。人多力量大,如果我去了,这更有利于邓同学尽快回来睡觉。

如果我去理科一号楼,会不会给我带来严重后果?我的回答是:推动理性协商,冷静对话,一般不会有不好的后果。另外,作为北大学生,太过活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恐怕是不好的。

想明白后,我就邀请舍友同去。舍友对此事也很关心,但对前往现场有些推脱。我于是发消息给一个认识邓同学的朋友,他答应同去,此时刚好是00:57分。

我到达邓同学被约谈的教室时,现场已经有十多人。后来又有学生陆续赶来,站满了整个教室。我粗略估计,到场的学生数量应该在35人左右,后来的一些人就一直在楼道里等着。

教室里有三位老师,都是专门来约谈邓同学的。

我一到,就听到一位同学问一位老师(后来知道他是数院党委副书记):‌‌“老师,您找宇昊到底什么事呀?‌‌”这位老师说:‌‌“我想待会你们还会吃夜宵,现在我们找宇昊来什么事,你们居然还不知道?‌‌”

我以为接下来会继续谈到底找宇昊什么事,不过一位年轻老师表示,他不会给我们解释这个。他说:‌‌“我们的工作,是不是要给这么多同学做一个交代?这个事情,我们没有必要去给大家做解释。你们希望宇昊继续跟我们谈,那么大家就出去。如果你们来就要带走宇昊,那你们现在就出去吧。‌‌”

后来,这位年轻老师又明确说:‌‌“对于工作本身,我们不做评价,我们不做解释。‌‌”

我听到这里,已经很困了,所以我想那不然就离开吧?但有马上同学问到,如果我们走了,那你们以后还会约谈宇昊吗?还会把宇昊约谈到深夜不给回去吗?还有同学又说,那我们所有的同学,是不是都可以随意被约谈到深夜?‌‌“我觉得我们随时会被约谈到深夜,还不能回去,我感到很恐慌。‌”‌‌“我们不希望也遭到这样的对待,你能不能解释一下原因。‌‌”

但老师没有给出明确回答,还说具体原因要宇昊来谈,宇昊说需要老师先解释一下,我再解释一下。但老师于是又去讲了别的问题,没有回答原因。宇昊后来便说:‌‌“(原因是)老师让我删帖,我联系公号后台,公号后台暂时没有回复,老师就让我在这里等着。‌‌”

这位年轻老师一开始说话比较多,但是当他说道‌‌“我们都是学校的辅导员‌‌”时,学生便问他具体的职务。他说自己是青研的,同学们很愤怒,说为什么青研的人员可以随便约谈学生?他说:‌‌“我没有约谈学生‌‌”数院的党委副书记解释,他是这方面的行家。学生又问,‌‌“只要是行家就可以约谈学生吗?‌‌”

这时候,数院党委副书记又解释说,是他约谈了邓同学,同时邀请青年研究中心的专家,过来‌‌“就网络有关的专业性做一些指导‌‌”。之后,这个年轻老师/专家就不怎么说话了。

接着,数院党委副书记又把话题绕回来了,他问大家的关注点究竟在哪里?同学说,是希望宇昊尽快回去。青研老师说,‌‌“我们让走了啊,我们让走了啊。‌‌”

同学说:事情不能这么解决,‌‌“我们来了一群人,你就让我们回去。我们这些人走了,你们又把他叫过来又可以呆到很晚。‌‌”另一个同学接着说:‌‌“我们也不希望我们这些人,平时发了篇文章,就被叫过来谈到夜里两点。‌‌”

数院党委副书记便问宇昊:‌‌“宇昊,你觉得没有你的这些朋友来,你就走不了了吗?‌‌”

宇昊说:‌‌“有可能。‌‌”数院的老师便沉重地叹了口气。

一个同学又说:‌‌“一个是走不了,一个是你们请他来的权力在哪里?‌‌”另一个同学又说:‌‌“我们既关心工作形式,其实也关心实质内容。只不过你们不愿意谈实质内容,所以只好问工作形式。‌”

之后,学生们集中质疑老师是否有权力把学生叫来谈到凌晨两点。

经过一番讨论后,数院党委副书记确认说,在他让宇昊来见他之后,‌‌“宇昊是有权利拒绝的‌‌”。

不过,学生依然担心,认为在师生权力关系不对等的情况下,没办法判断拒绝之后会给学生带来什么样的威胁。‌‌“所以我们并不敢完全拒绝,即使您说我们有权利拒绝您。‌‌”

此时,距离会谈结束还有一个小时。在接下来的一小时里,围绕着约谈的权力和约谈制度,学生和数院的老师又进行了一次深入讨论。

首先讨论的是,对宇昊的约谈,有没有记录。一开始,数院老师表示,是有记录的。后来,由于没办法说出记录的形式,只是说有微信上的聊天记录为证,因此,学生认为是没有记录的。数院的负责学生工作的女老师说:‌‌“我们之后一定会记录的‌‌”

学生又说,那这就意味着,你所说的记录,是你自己回忆的结果,岂不是没有邓同学的签字认可吗?难道要把这个没有签字认可的记录留存下去吗?

一位同学说:‌‌“这要以某种公文的方式记录啊,并且作为你们学生工作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你们的个人日记或者个人备忘录的形式。‌‌”

数院的老师几次回复,但没有提出新的信息。

后来,又有同学说,这个房间连监控摄像头都没有。

这位同学接着讲:‌‌“我们需要各个学院,或者学校,约谈学生的一个规则。就是怎么约,约到哪,(都应该有明确规定)。‌‌”

由于此前老师说,此次约邓同学的原因,是数院党委副书记觉得事情很急。所以,学生在这里回应说:约学生仅仅是因为老师觉得急吗?‌‌“这个急应该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这样才能确定,这个事情究竟应该等到上班来谈,还是上班并且不在学生上课时间来谈,还是在假期,这么晚的时候立刻找人来谈,我们希望能有这个规范。‌‌”

中间又来了一位学校学工部的领导,讲了自己在北大的工作历史和心路历程,讲完之后,又肯定了宇昊同学发文及申请信息公开是完全正当的,但也认为辅导员和同学‌‌“谈心‌‌”是‌‌“没问题的‌‌”。

这时候,我已经非常困了。我看到旁边的一个女生,都已经几次困得睡着了。虽然在场的人,绝大部分我都不认识,但我感到,他们在努力推动事情解决,讲事实,讲逻辑,这也是大家都没有离开的原因吧。

接着,学生和老师围绕着宇昊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讨论。数院老师说,宇昊发的推送里,有时间地点,所以怕被校外人员利用。如果被利用了,宇昊应该承担责任。‌‌“同学要为自己说的话,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但同学认为,要求学校公开信息,是学生的权利。就像你发布了一个讲座信息,万一这个讲座出了问题,你不能要求发布信息的人来承担责任。

由于我这时候注意力很不集中,所以走到了角落坐下,大概有二十分钟的对话我没有听清楚。

当我回过神来,有一个前排的同学在给老师提要求,他希望老师能概况一下今晚的事情,写一个声明,让大家知道。这位同学还补充说:‌‌“在那份声明中,一要写清楚今天的事情经过,从您的角度。二要向我们普及您约谈背后所依据的规章制度,第三向我们告知如果我们对这种渠道有疑问的话,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反映。‌‌”数院的老师同意了。

还有一位同学说:‌‌“约谈不会影响到学生的升学、奖励、出国、保研等一系列之后的事情吧?‌‌”数院的老师肯定了这一说法。

到这里,大部分同学便决定离开了。我和朋友也很快离开了理科一号楼。

在我看来,建立完善的约谈制度是一个很重要的提议。最近几年,被戏称为‌‌“喝茶‌‌”的约谈,似乎越来越普遍了。大多数约谈,都是在权力不对等的情况下,以私密的形式完成的。在约谈中,即使学生权利受到了侵害,学生也往往没有办法拒绝。

明确约谈制度,让学生和老师都有规可循,有据可查,对辅导员和学生来说,都是好事。

在这次深夜对谈中,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回答和解决,也希望后续能够得到好的解决。

今天早上,我睡到十点醒来。看到数院发布了声明,还看到好奇心日报写了报道。但是,他们的报道都有所选取,特别是好奇心日报,没有涉及到关键细节。所以,我把我的经历写下来,帮助大家更全面看待这件事情。

当然,邓同学的事情,出发点是关注沈阳事件的相关资料公开。当我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北大公开了处理文件,大家都十分赞赏学校的快速公开。我也希望,能够继续公开当时的详细文件,包括当时的相关谈话记录,调查记录,会议记录,有可能的话,也希望能够看到更详细的调查方式,调查证据等等。这样,就能避免我们仅仅看到沈阳老师个人的一面之词,让我们更充分地了解沈阳事件。

我还需要说明,我的叙述并不完全,为了尽可能还原约谈制度的讨论,我舍去了警察到访,老师们质疑我们的身份,老师解释为何要换教室这几件事。

李一鸣:专访邓宇昊:我为什么要求北大信息公开

4月8日下午,公众号‌‌“深约一丈‌‌”运营者李一鸣与邓同学取得联系,在得到对方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就大家近期重点关切的问题对其进行专访。

要求信息公开的原因与目的

1. 你为什么会想到用要求信息公开这种方式?

当时想到用信息公开这种方式,主要是出于这几点考虑:

一个是,之前沈阳事件的很多当事人都说自己年纪比较大了,对于当时会议的情况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都建议说,最好还是去查当时的原始文件,有一个文字记录会更准确些,包括当时党委和中文系的几次会议都来了哪些人,分别都说了些什么,依据哪些条例给出了怎样的决定,都在当时的文件记录里。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要求校方公开‌‌“1998年7月前后讨论沈阳‌‌‘师德’问题的系列会议记录,至少包括党委相关会议和中文系相关会议的记录、西城区公安局对此事的调查结果通报‌‌”,而不仅仅是一页‌‌“关于给予沈阳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再一个是,我认为北大的信息公开制度是一个合法合规的途径,具有程序正义,作为学生我们也应该更多地运用这样的渠道,促进与校方的平等友善沟通。2017年9月和12月,我作为学生代表,两次参加‌‌“我的校园我做主‌‌”后勤座谈会。当时我的感受就是,后勤负责领导掌握的很多信息,都因为事先没有充分公开,学生无法知情;这样一来,即使有了座谈会的形式,学生在沟通的过程中也不易提出更有建设性的提案,甚至可能流于情绪化。会后我查到北大其实有信息公开制度,就觉得有可能把它用起来,也帮助同学们更有建设性地提出建议;和身边一些朋友聊,却发现他们都对这一制度完全不了解。所以我觉得,通过这次沈阳事件,哪怕让更多同学意识到可以走这样一个信息公开的程序,意识到自己还有申请学校信息公开的权利,也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事情。

2. 有人认为(周一集体去校办提交申请表)这样的集体行动会激发学生与校方的矛盾,不利于事情真正解决,你怎么看?

其实我觉得,有两个概念需要厘清:一个是‌‌“集体行动‌‌”,一个是‌‌“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经常被定义为‌‌“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当然这本身也是一种比较污名化的解释。而我这次倡议有相同意愿的朋友们,以各自个人的名义提交《北京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是合法合规、且完全出于自愿的集体行动,恰恰是为了促进事情的真正解决;在这个层面上,我并不认为学生与校方之间会因此激化矛盾,毕竟无论学生也好,老师和领导也好,都是希望北大能更加公正地处理沈阳事件,防止这样事件的再次发生,只有妥善解决这一事件,才是真正在维护北大的荣誉。

当然我写文章的时候也考虑到,如果公布具体时间地点的话,可能会有很多校外人士进来,所以进入‌‌“信息公开申请同行群‌‌”的话,只有北大在校师生才可以,我也努力严格确认申请者的身份。此外,我认为维护学校秩序的责任不在申请者,我们在依法依规行使正当权利的同时已经充分履行了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不需要为此承担额外的附加义务。

喝茶与后期交涉的经过

3. 当时为什么同意其他同学过来接应?

在如何防止造成‌‌“不可控后果‌‌”的问题上,我和老师们交换了意见,在当时那种环境下,我个人也展现出理解老师们的态度。当时我应老师的要求,去和公众号后台联系,让他们删文,一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我向老师提议,一方面可以按照老师的意思继续联系公众号后台,另一方面让学校积极准备材料。因为事先在朋友圈公布了我的行程,所以在等回复期间,我接到热心同学和校友的电话询问情况,我表示还在和老师们沟通协调,可能短时间回不去。然而短时间内可能无法等到后台回复,谈话陷入僵局,我第一次身处这样相对紧张的氛围,一时没什么经验,接受了同学们说要过来一起和老师沟通的提议,因为这样的话,同学们也可以帮我一起想办法。

4. 当时在场同学都问了哪些问题;你觉得在场同学是否理性、冷静,为什么?

到场的热心同学很多,而且陆陆续续地赶来,但同学们都保持了足够的理性、冷静和克制。到场的同学们都关注沈阳事件,也都希望这件事能够得到合理解决,学生方面向老师提出的问题也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学生们较为明显的问题与质疑点:

(1)院系老师约见学生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在权力关系下,学生基本无法拒绝;

(2)约谈时间定在晚上十点,持续到凌晨一点仍未结束,老师们忽略当事人提出离开的要求;

(3)学校任何方面是否会因为此事再次约谈当事人,或进行惩罚性处理?

(4)老师方面的回应:

申请校务信息公开这件事在原则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认为时间紧急约见同学,是根据多年的学生工作经验。

5. 你觉得老师是否有效回应了同学的问题,为什么?

老师们当时回答了同学们的一些问题,但是有一些问题,涉及具体规章制度的,感觉老师们不是特别熟悉,可能事先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因此现场一时无法回答上来。

官方声明的情况

6. 当时为什么要认可BBS上数院官方的声明,认可的是其中的哪些地方?

凌晨五点左右我写了一份谈话经过的草稿,给老师看,然后老师做出适当补充,在八九点把最终的声明草稿给我看,我觉得重要的事件都点到了,再加上身心已经极其疲惫,想着同学们都等着通告,于是我就同意了。全面来看的话,我认可这份声明的,主要还是其中点到的重要事件,也就是从我发文,老师找我谈话,警方出面,再到同学前来了解情况的整个时间线。

但如果看具体细节,BBS上的声明与实情相比,其实是有一些出入的。例如,中途更改谈话地点的原因,声明说的是因为我在凌晨1时同学到场前,接到了一个不太熟悉的来电人的电话,‌‌“详细询问谈话的地点、具体人员‌‌”;而当时在场的女老师对过来的同学说的原话是,‌‌“我们是因为怕你们找,所以才换教室的‌‌”。还有关于为什么谈到凌晨三点半,声明说‌‌“老师们建议时间太晚,请同学们先回宿舍休息,但到场的同学们坚持继续沟通‌‌”,但实际上老师从未主动说过‌‌“请同学们先回宿舍休息‌‌”,反而是同学主动问过两次‌‌“是不是可以走‌‌”,老师才说‌‌“我从来没说不让宇昊走,都听宇昊的‌‌”。

7. 声明中提及你希望尽快删帖,顶个球说都睡了,结果依然在回复留言,如何看待此事?

我当时根据老师的意见,表示尽量和公众号后台联系删帖。可能是后台留言太多,没有仔细查看每一条消息。突然删文可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和误解,并且我当时还是在和老师的谈话过程中,所以我理解公众号运营方当时可能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最终决定。因此,我不认为公众号运营者需要对这篇文章的处理承担什么责任。

8. 今天(4月8日)北大校方召开了反性骚扰制度研究专项会议,并公布了1998年处理沈阳的官方文件,说当年高岩‌‌“曾去沈阳住处,要求沈阳‌‌‘表态和她建立恋爱关系’‌‌”,你怎么看?

高岩进入北大,与沈阳相识,是在1995-1996学年度;而1998年校方的处理决定中,只模糊地说到这一学年度沈阳与高岩‌‌“接触较多‌‌”,根本没有详细叙述这段时间‌‌“接触‌‌”的最初始情况,沈阳有没有对高岩实施过性骚扰甚至性侵害。

按照官方文件的时间顺序,一直到1997年1月‌‌“高岩去沈阳住处‌‌”之前,文件所提到的沈阳行为仅仅是‌‌“与高岩接触‌‌”,‌‌“与高岩数次通信‌‌”;而在‌‌“高岩去沈阳住处,要求沈阳‌‌‘表态和她建立恋爱关系’‌‌”之后,沈阳才有了答应高岩成为其‌‌“女朋友‌‌”,并与其‌‌“搂抱、亲吻‌‌”等行为。在我看来,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十分避重就轻的,将高岩塑造成了‌‌“主动追求‌‌”沈阳的形象,甚至可能对一些人而言有着‌‌“幼稚‌‌”、‌‌“不自重‌‌”的观感,反而淡化甚至避开了沈阳最开始的性骚扰,与更严重的性侵害。

当然也应该看到,这样的表达方式既有着当时校方可能处理失当的原因,也受到了当时整个社会性别观念不够平等、文化观念较为保守的影响。所以在20年后的今天,通过进一步公开当年更具体的情况,我相信北大一定能把这件事处理得更好,在学生充分参与的情况下共同建立反性骚扰机制,促进整个中国高校性别平等的进步与权力制约的完善。

9.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现在已成为北大的公众人物,身上可能也被贴了某些标签,你对此怎么看,会有什么压力么?

这是一次很难忘也很有意义的经历,通过这一事件我也认识了一些关注学校事务和社会热点的同学和老师,从他们身上我能学到很多,他们也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正是有理想有信念的同学和老师,推动了学校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只有各界广泛的参与、大家一起思考,才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事件发生后,我确实感到了来自个各方面的压力,这些压力将督促我继续前进,也促使我在做事前认真思考其可能引发的后果。我不认同参与了这次事件就会被贴上标签的看法,也反对标签化某个人。作为学生我们都有学习和科研的责任,作为老师他们也都有教学和科研的责任,我今后还会继续正常的学习科研生活。

写在后面的话:

在与邓同学的交流中,我可以感受到他所代表的同学们对校园事务的积极思考与行动,作为一个关注校园事务的公众号深约一丈的运营者,我也会在明天上午与其他同学们一同前往递交信息公开的材料,以学生身份依法参与校园管理。如有同学有相关建议和想法,欢迎在后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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