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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县级官场生态

清朝康熙年间,“县太爷”加杂职共计14人; 1931年的“弥渡县第五区公所”编制8人,管理着6个乡镇;今之县级官场,一般数量约60名。

最近,我到几个县访友,无意中了解到了这些地方官场的政治生态,颇有些“一看真奇妙”之感。众人皆知,县里的“四大班子”及其成员,其分量是远不一样的。套用《红楼梦》金陵十二钗的模式,县委和政府里的县官,因含金量高可入“正册”。人大、政协里的县官,通常是从前者退下来的,干的是闲差,入“副册”比较合适。而“又副册”上的各位,就有些五花八门了。

如果有人以为一个县的官场只限于“四大班子”,那就错了。前面说到“又副册”上的名单一般来自六个部分:一是各部门的,比如目前的公、检、法、工(会)的一把手,都是法定的副县级。二是“奖”出来的。前几年,敝省有个土政策,凡是在乡(镇)党委书记任上连任八年的,期满后官级晋升为副县。目前这一政策虽已停止,但其效果早已深入官心,故实际生命仍很活跃。由此各县都“奖”出了一批“县太爷”。这种成分的“县官”,在“又副册”的上占大多数。三是照顾出来的。此前,我所到的这几个县都出了一种古怪的官职,既不叫县长,也不称书记,而是“正县级领导干部”。原来这是为了平衡和照顾一些被裁撤机构的干部,让一些人让出实职而给他们补偿个虚位,但级别上“赏一级”。四是内部开发。比如原来的县人大和政协,均不设专职的党组书记,这几年设了,而且还设了副书记,都可享受正县或副县级别。五是靠开发区的贡献。一个县里,若能划出一块地叫开发区,一般都要弄个正县级别,加之这里的编制比较灵活,故大都成了“县太爷”的孵化器。六是跑出来的,靠个人关系打通上面的关节,有的在临退居二线时弄了个“县太爷”级别。另外再说一点,一个县还有一些正科级的县长助理。一般来说,两三年之后,大都能荣登“又副册”。

县官的等级区分既明显而又微妙。同是正县级,县委书记与一个“正县级领导干部”的重量,则有天壤之别。而副县级之间,隐性台阶就更多了。比如一个副县长,原来管文化而现在管财税,这便是提拔了,因为已向“常务副县长”迈进了一步。一个副县长改任县委统战部长,虽然都是副县级,但又算是提拔了。一个统战部长或宣传部长,若改任纪检书记或组织部长,虽然同是县委常委,也算是提拔了,因为前者手中没有实权,而后者握着官员的惩罚和升迁大权。而组织部长、纪检书记若能坐到县委副书记的位置,虽然都是副县级,却可说是大大地提拔了,因为此时离县长的位置,只有一步之遥了。

我查阅了某县清朝康熙年间的县志,当时的官制是:知县一员,县丞、主簿各二员,典史、教谕、训导、驿丞、递运所大使、阴阳学训术、医学训科、僧会司、道会司各一员,“县太爷”加杂职共计14人。前段时间,我到云南弥渡县密祉乡参观了建于1931年的“弥渡县第五区公所”旧址,“所”里编制8人,而管理着6个乡镇。今之县级官场,三册相加,一般数量约60名。如此现象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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