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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中立”了

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无视“秘书长处理立法会事宜,须严守中立”原则,更无视立法会常规,为协助在朝派得尽早操纵《逃犯条例》草案委员会,擅自发问卷选举委员会主持。民主派议员不平,上其办公室诘难,苦候将近一小时,竟然无由得见。陈维安还说自己受“欺凌”,说处事从来不偏不倚。

但原来陈维安治下,立法会保安员都不准无倚无偏。最近,一位前任保安员忍不住挺身而出,诉说曾与民主派议员助理黄浩铭交谈,结果遭上司批评;二〇一七年又奉命申报政治立场,见“黄”、“蓝”之外,并无“中立”可选,于是拒答,从此即被处处刁难,工作评核更由“佳”转“劣”。她不堪压迫,终于上月辞职。

此外,新闻记者还发觉,五月十七日《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上,主席廖长江私下跟副主席说的一句漏泄天机话,在立法会网页上竟然灭了声。他说,会议不能顺利进行,“西环(中共驻港办公室)实(一定)拆天”。最后两字,立法会秘书处的摄录机竟然录不到。

旧中国君主也有秘书处,名中书省。唐宪宗年间,河东节度王锷厚贿权幸,求兼任宰相。当时李藩、权德舆在中书省供职,接到密旨说“王锷可兼宰相,宜即拟来(请马上草拟任命诏书)”。李藩知王锷以贿求官,不合规矩,即提笔抹去“可兼宰相”四字,旁书:“不可!”权德舆大惊失色说:“纵不可,宜别作奏,岂可以笔涂诏耶!”李藩回答:“势迫(紧急)矣!出(过了)今日,便不可止,日又暮,何暇别作奏。”王锷拜相事因此作罢(《旧唐书》卷一四八)。孔子说:“中立而不倚,强哉矫。”这句话,李藩固然懂得,“处事从来不偏不倚”的陈维安,却怎可能明白。

说起来,新香港所谓中立,越来越见千奇百怪。民主占领运动期间,有女学警在社交网上贴出自己身穿警服、系黄丝带照片,于是不得不去职。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敏强解释说:“这名学警违反了‘警务人员必须政治中立’原则。”同时,将军澳警署有督察办公室门外挂着蓝丝带。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许镇德解释说:“警务人员和香港其他市民一样,获《基本法》及《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障,有表达政见的自由。”

而除了警队,新香港法院据说也很中立。但是,有法官审判民权运动案,竟然肆意批评民主派戴耀廷等鼓吹之违法达义为“一鼓(股)歪风”;又有法官审判占领运动案九位被告,把身任要职者全部重判入狱,即使患重病都不放过;而已退休者则轻判或缓刑,以示爱及老弱,法本原情。这样的中立真会计算。

总之,红色、蓝色今日等于中立、理智,黄色则等于偏颇、无理。所以,连《儿童权利公约》手册都要清楚表明政治中立,手册上一幅插图中的黄雨伞,给悄悄改为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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