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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有罪 如何引渡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再搬出台湾凶杀案敦促立法会通过《逃犯条例》修订,又呼吁大家将心比己,“想象下受害人系自己嘅家属”。李局长显然太心急了,只想着要完成中共交付的任务,而忘了香港市民之所以反对修订中港引渡法例,正是因为想象到受害人是自己的家属甚至是自己。况且,中国近日连爆两宗在社交媒体点赞有罪的个案,有中国律师被拘捕,有台湾艺人被取消演出,能不让港人更担心自己或自己的家属触犯中国网络监控的后果?与如此“阳光司法”国家达成引渡协议,岂能不令人恐惧?

把政治迫害办成铁案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律师会理事张达明早前表示,随律师会访京团与港澳办主任张晓明会面后,对修订《逃犯条例》的担心有增无减。他引述张晓明说,有关修订涉及中央与本地关系,所以中央有表达意见,并指中国法治有进步、不会容许有冤假错案,着港人不用担心。然而,近日两宗点赞有罪的案例,既印证张达明有增无减的担心,又反映中国法治的“进步”——不容许有冤假错案,而是把政治迫害办成铁案。

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上月以红头文件发出〈关于竺修远、平易两名律师涉政事件的情况通报〉,指控两名律师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3条,有关“律师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的规定。其中,竺修远被指控“虽没有利用推特(Twitter)直接发布侮辱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害信息,但对多条侮辱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害信息点了‘喜欢’(点赞)。”而平易被指控虽未使用海外反共软件,但在有关软件注册。

竺修远堪称点赞有罪第一人。网民讥讽,这无异于古代的腹诽罪,将来肯定还有“鼓掌不响罪”。果不其然,第二宗点赞有罪事件在4月11日就出现了。台湾艺人许玮宁在Instagram上点赞的文章,内文提及“阿六仔满到炸开”(指大陆客挤爆台湾),因此被视为撑台独,遭中国五毛围剿。她在微博发出手写版道歉信,表示自己所犯错误“奇蠢无比”,是因为“只看图就习惯性地点了赞”。她虽然公开道歉,宣称“台海两岸都是一家人”,但仍遭原定下月开拍的电影换角。

点赞或触动监控机制

两宗点赞有罪事件,分别发生在被中国屏蔽的境外社交媒体Twitter、Instagram上,显示中共对网络监控是何等严密、人手是何等充沛、技术是何等先进。对于港人来说,在Twitter、Instagram、Facebook等社交媒体上随手为浏览的文章或图片点赞,有时只是礼貌性的举动,并不等于认同或支持有关言论,但随时可能因此触动中共的国家安全神经、触动中共的网络监控机制,如再有由特首说了算的中港引渡协议,港人还有网络自由、言论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吗?

林郑月娥、李家超一再拿台湾凶杀案作为修订《逃犯条例》的借口,一时要堵塞法律漏洞,一时要想象自己是受害人家属,但对大律师公会、法律界选委、记协等传媒组织的反对意见就一直置若罔闻,对美欧商界、政界的不满就一直视若未睹,不提如何堵塞中国以法治国、以法治港的漏洞,不提如何避免港人成为中共政治迫害及中港引渡的受害人。特府以为豁免九项商业罪行的引渡就可以换取商界支持而在立法会数够票,但点赞有罪的最新发展,何异于给港商发出了新的安全警告?何异于给中港引渡协议发出了新的安全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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