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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农:今年的人大有何不同?

今年全国人大加速审议《外商投资法》,其实与缓解这三个风险都有关系;而明年房地产税法落地,也是为了减轻经济风险,这个新税将与城市家庭的钱包密切相关。

习近平的政治风险

今年的人大开会之前一段时间,中共高层提出,要防范政治风险。何谓政治风险?海外有种种设想,从今年的若干周年纪念日要引发事件,到传统的权力斗争猜想再度登场,还有两会代表可能对习近平说“不”,不一而足。然而,解读官媒透露的信息,却可以发现,政治风险虽然在党内、在官场,却主要是指官场怠工和政令不出中南海。关于后一点,据官媒介绍,以前的状态是,中南海的号令卡在政令体系的“脖子”,大约是指省部一级;现在已“异变转移”到了“脚”的位置,即指令下传到基层官员,他们却无动于衷或过分作为。

官员怠工,与期盼民主无关,他们始终是集权和专政的拥护者;官员的二心,不是与专政有二心,而是与反贪有二心。自王岐山奉命大力反腐以来,官场上的多数人对反腐行动和限腐条令极度不满,出现了耳语诋毁和消极怠工。这种不满以以及对江朱、胡温时代的怀念,是眷顾前两届高层那种“用腐败换合作”的官场运转方针,又对近几年来的“用反腐逼合作”方针百般抵触。当下官员们的“不合作”,大致有三类表现:一是看笑话,经济下行了,看你们上面怎么办:二是少干少错,只喝茶看报,你上面又能怎么样;三是盲干蛮干,上面喊东,他们在东面闹一番动静,上面喊西,再转到西面折腾一下,至于是否对经济有益,或者做过头了产生反效果,官员们就无所谓了,反正我是在执行上面的指令。

为什么对当局来说,官员怠工是个重要的政治风险?因为当前北京同时还面临着经济风险。在集权国家,政府克服经济困难的主要办法,是靠各级官员努力“发明”摆脱困境的各种因地制宜的具体措施。在毛时代,官员们会闻风而动,主要是因为害怕政治清洗;在江朱、胡温时代,官员们对上面指令积极主动地合作,与腐败机会这个重要诱因有关;而在习近平时代,腐败机会没了,诱因不存,而抵触之心火难灭,于是他们选择了不作为。今天北京谈政治风险,并不单纯着眼于官场政治问题,其实还有一层担忧,即官员们的“不合作”可能放大经济风险。

李克强的经济风险和国际风险

全国人大形式上的功能是每年听取报告,举手通过;其实质性的职能则是立法。全国人大不是经济决策机构,在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方面极少有自己的截然不同于国务院的看法。但是,人代会所审议的各种工作报告以及相关的会议新闻,往往能提供一些观察经济风向的线索。每年人代会总理都要作政府工作报告,从2015年开始,经济风险一词就出现在李克强的报告里;此后各年的报告中类似内容不断出现,而对经济风险所涉范围的评估则逐步扩大。

回顾过去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经济形势的国内因素评估,可以发现:早在2014年就谈到了“产能相对过剩”;2015年提出了“财政、金融风险”;2016年再提财政收支问题,加上了“产能过剩”(不再是相对过剩);2017年则提到“部分行业产能过剩”;2018年提出了“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今年的报告涉及面更广,如“消费增速减慢,有效投资增长乏力,实体经济困难较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较大,金融等领域风险隐患依然不少”。

上述内容表明,在产能过剩、财政风险、金融风险这几方面,6年来改善不多;从2018年开始,经济增长缺乏动力,实体经济困难凸显,意味着经济下行已经开始;今年又增加了民营企业经营困难这个现象,而民营企业是就业者的主要职场,民营企业的难处越大,今后的就业形势越艰难。可以说,政府过去6年来的经济政策,充其量只是在延缓经济下滑,但在消除经济风险这方面,效果不彰。

今年的报告首次提出了国际风险,其实并不意外,中美经贸谈判这个外部因素带来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去年下半年到现在,在中国的许多出口企业一直拼命抢时间多出口,就是害怕美国提高关税后失去美国市场;而上面提到的目前在消费、投资、实体经济、企业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也多多少少折射出国际因素的影响。正是在这样的国际和国内经济背景下,今年的人代会正准备通过《外商投资法》,这是缓冲国际风险和经济风险的一个应急措施。

《外商投资法》加速审议

去年底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用极快的反常速度,审议了一份被搁置了4年的《外商投资法》,然后在这次人代会期间将完成最后的审议,并投票通过。在中国,很多经济法规都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代全国人大起草,然后交给人大审议通过。早在2015年有关部门就起草了《外商投资法》草案,拟代替现行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那个草案保留了对外企的诸多限制性条款,全文共170条,1万8千字,但这个2015年草案一直拖着未在立法机构完成立法所必须的3次审议。

而这次提交审议的《外商投资法》新草案大幅度删繁就简,只剩下3千字,共39条,其中三分之一的条文只有一句话。这个新草案去年12月下旬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并开始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仅仅过去了1个月,今年1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通常每年双数月份的月底开会),再度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接着,这次人代会将完成第三次审议,然后投票通过。

一个拖了4年的涉外立法,在短短的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突然快速完成审议并提交表决,主要是为了因应中美经贸谈判过程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现行的“外资三法”对外资设有诸多限制,其中的很多限制或不作为,恰恰是美国在当下正进行的经贸谈判中一再要求北京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改正的。

比如,以前中国提出了“以市场换技术”的政策,因此经常要求外国公司转让技术,而“外资三法”并不制裁中国的企业和各级政府侵犯外企知识产权的行为,使得这种行为变相合法化了;而这个新草案针对外国投资者普遍关心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问题设定了保护条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外企转让技术。又如,“外资三法”和其他相关行政法规对允许外企投资的领域设有诸多限制,这次的新草案改为对外企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也就是说,让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获得不低于本国投资者的待遇,除了政府特别规定的限制投资领域之外,其他领域对外企开放。再如,以前发生过地方政府出于自己的目的而征收外企资产的现象,现在新草案规定,原则上国家不征收外国投资。还有,以前外企汇出利润时,经常遭到种种公开和隐性的限制,现在则规定,外企利润可用外汇自由转出。

此法新草案的大幅度改动和快速审议,明显是为了在立法层级尽快提供中国在中美经贸谈判中所作承诺的法律依据,很多条款更象是文字简洁的政策宣告,而不是可用于司法裁判的法律条款。正如中国欧盟商会所言,草案条款宽泛,语言模糊,诸多条文比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更像是方针政策。

此外,新法案虽然提出了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但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何保护外国公司的产品不被仿造或非法“山寨”。外商投资新法本身并不能完全化解中美经贸谈判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它能否带来新的外资热,还要看中美经贸谈判的最终结果,特别是正在谈判的关于监督、执法方面的具体安排。

有一点值得注意,《外商投资法》新版有一种减少政府部门对外企行政干预的倾向,这或许会多少削减一点官员们从中牟利的机会,客观上,不仅会让外企的手脚略为松绑,让外企的自主经营信心更大一点,同时也让外商在衙门面前稍稍直一点腰;而外商的腰稍微直一点,官员们故意“管、卡、不作为”的负面效应,或可些微下降?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除了美国企业外,各国外商拜美国政府之赐,搭了一次“便车”。

国人关注房地产税法

这次人代会期间,中国民众可能并不太关心《外商投资法》,但城市居民却不得不关心另一个既牵动人心、又模糊不清的消息,那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表示,中国房地产税法今年落实制定,最晚或于明年出台;也就是说,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议程里已经明确列上了房地产税法的审议事项,而且一定要在明年通过。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谈到,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已经是第三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了,而全国人大宣布房地产税的立法限期完成,则是第一次。

所谓的房地产税法,涉及的其实是两种税,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立法机构和行政部门同时关注房地产税立法,其目的明显与减轻财政风险有关;也就是说,既然经济风险已经形成,而其中财政“窟窿”又是最大的麻烦之一,而现在当局已没有别的办法来填补财政“窟窿”,于是,从有产者兜里掏钱,就成了确定的政策选择。

全中国省以下的各级地方财政都多年来高度依靠“土地财政”,即卖地开发、换取财政收入。随着过去十年的“土木工程景气”因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趋于饱和而消逝,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难以为继,要填补财政“窟窿”,只能指望房地产税了。过去十年来,中国人的财产当中增值最多的就是房产价值,而现在政府即将全面征收房产税,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可能都成为征税对象。欧洲国家的房地产税比较低,居民反应不那么强烈;美国的房地产税主要是市、镇政府征收后用于本地公立学校开支,其使用相对透明;而中国即将实施的房地产税却不同,它主要是为了填补财政“窟窿”,这就留下了一个悬念,如果地方财政的“窟窿”越来越大,是不是将来房地产税率也会越来越高?目前尚不得而知。

房地产税已经讲了多年,在重庆和上海早就有了有限范围内的试点,而陕西和宁夏则近年开征。这个新税种之所以迟迟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征,据说与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过大有关,一旦开征,可能令房产市场受冲击。然而,房产库存过大看来很难再指望自然消化了,而地方财政却面临财源日益枯竭,于是,今年房地产税的立法就进入了最后完成阶段。消息一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房地产公司的股价应声下跌;可以预期,今后国内股市会出现同样的现象。

中国人家中很少保存法律文本;但房地产税法通过后,恐怕许多家庭都不得不尽快买一本备存。这部房地产税法可能把税率和起征面积的决定权交由各地政府自行决定,那么,究竟会征多少税?许多可能受到影响的城市家庭现在寄希望于本地房地产税税率低、免税面积大;其实,房地产税负到底有多重,取决于经济下行的状态,地方财政风险越大,则房地产税负就越难减轻。由此来看,今明两年的人代会,可能会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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