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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收入

清代是个比较推崇清官的朝代,但是,无论皇帝怎样表彰,想要让众多官员,像作为模范榜样的几位清官比如于成龙和汤斌那样过苦日子,根本就没戏。一代一代传下来,做官的人,哪怕是个县令下面的典史,小日子也过得相当滋润。话说回来,不滋润,谁干呢?总之,乾隆之后,连做样子,学榜样的表面文章都没了,上上下下,比着骄奢淫逸。

钱从哪儿来呢?当然没有人靠薪俸,清朝跟明朝一样,实行低薪制,最大的官儿,一年不过几百两,七品知县,一年四十五两,够什么呀。雍正朝有了养廉银,但也就比薪俸高几十倍,有数的,也还是不够,差得远。

不够的第一的原因,是因为官员都得给上司送礼。亲民之官知县,需要送礼的上司最多,从知府,同知,到管他的道台,再就是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以及各级衙门里的属员,大大小小,都得打点到。冬天有炭敬,夏天有冰敬,需要进北京,打点京里的官员,叫做别敬。主管官员还要按三节两寿孝敬,三节就是春节、中秋,端午,两寿即官老爷和夫人的寿辰。你的官缺好坏,肥瘦,上司都知道,越是肥的缺儿,孝敬的就得越多。新官上任,不明就里,这不要紧,你聘的师爷都门清。什么叫潜规则?其实是有规则的,每个官员和幕僚,以及衙门里的衙役和书吏,都有一个小本本,上面至少要记载着给哪位该送多少,什么时候送。详细到了哪个衙门,门房的门包是多少。一旦错了,被人笑话棒槌不说,官儿都别做了。

知县需要孝敬上司,他上司也需要孝敬上司。到了知府和道台这个级别,孝敬的上司,不仅有直接管你的人,还有驻防八旗的将军和都统副都统。如果有个一丝半点的差错,这些旗人老爷更是不好惹。

官员收礼的收入,在当时都属于合法收入。无论每年几百上千两,怎么论都扯不到贪污上去。如果你官做得足够大,不仅有下属给你送礼,还有门生送礼,不用贪污,甚至连灰色收入都可以不沾,就一样过得好好的。只是,高官都是从小官做起的,想要单靠合法收入过活,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只有极少数从翰林开始,就没有下去,经过几个过渡,跃进到各部堂官的幸运儿,才能如此。

知县是亲民之官,可以直接刮地皮。不讲贪污,单单征粮征税的灰色收入,扣除孝敬上司的,安安稳稳,做上一任,基本上都可以剩下不少。郑板桥算清廉的了,做了两任知县,也可以买几十亩好地,让家人过个踏实日子。如果不知足,再贪点,那就不知道有多少了。再往上,从知府到督抚,除了正常的灰色收入之外,还有别的机会,比如办各种差事,办一件,就可以借机捞银子。那年月,皇上不能多事,但有一事,下面就会有一个捞钱的机会。无论是军务,河工还是赈济。

可是有一样,无论哪级官员,弄了钱,都不能全吞,必须吐出一些来送礼。上司要送,京官无论大小,只要你认识,或者人家找个茬儿能靠上来,都得打点。京官没有地皮可刮,得靠地方官孝敬。所以,只要有地方官进京,大家奔走相告,都来了。无论有用没用,得挨着个地送。其实,除了这个,他们在各自的衙门里,也有各自的机会,灰色收入,多少都会分沾一点。

所以,越是往后,官员日子过得越是好。对外开放了,办洋务了,机会是越来越多。别看朝廷的财政收入,几十年都没怎么增长,但官员的收入,可是成十倍的拔节。李鸿章活着的时候,日子就特别滋润,死后自己的家族,也都是大富翁,不是靠贪腐,单是合法和灰色收入,就足矣。谁让他管事管得多呢,管得越多,钱也就越多。

合法收入,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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