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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同反对引渡协议适用大陆 台湾促订适用“台港”协议

港府以一宗香港男子在台湾涉嫌谋杀后逃回香港的案件而修订逃犯条例,让包括大陆、台湾和澳门的两岸三地可以一次性地要求从香港引渡疑犯,但台湾立法院昨日通过提案,指修例有损台人到港旅游及其他权利,要求政府与港府商讨只适用于台港两地的引渡协议。

同日,本土派团体“香港众志”向出席会议的主责修例官员抗议,要求港府撤回修订,以免在港人士会被引渡到司法不独立而且有侵犯人权纪录的大陆受审。该会质疑,台湾既不接受修法,即使港府强行通过,亦无助解决港男涉嫌杀人后逃返香港的案件,港府为何拒绝撤回修订草案。不过,负责草拟修订案的律政司长郑若骅拒绝接受请愿信,四处游走也不与请愿人士对话。

经过香港民主派议员赴台游说后,台湾政党时代力量的立法委员徐永明昨(12日)午于立法院提出临时提案,要求行政院的大陆委员会(陆委会)和法务部与港府商讨只适用于两地的双边引渡协议。他在提案中称,港府宣称其修例目的“是为引渡港籍在台犯案之疑犯”,但修例会让对方得以台湾籍人士犯罪名义,透过港府在香港拘捕台湾籍人士,并移交至中国审讯,但“随着中国对港府的实质影响逐渐扩张,本次条例一旦通过,将使中国政府得以合法手段,处理相当多,会影响到台湾人到香港旅游或是其他的权益,……成为台人赴港时人身安全的隐忧”,所以“希望台、港在彼此共认之国际标准下,贯彻刑事正义之实践”;他进一步要求陆委会和法务部“应积极与香港特区政府协商,以适用范围仅及于台、港之协议来处理这个问题”。最终提案在没有异议下获得通过。

他又指,修例“提供中国将司法管辖权推及台湾人之法制基础,标志中国长期以法律手段侵害台湾主权地位之危害”,促请台湾政府正视此问题,主动向港府表达台湾立场。

同日,香港众志到南区区议会向律政司长郑若骅请愿,要求港府撤回修订。众志指出,港区人大代表谭惠珠错误地指修例由台湾提出,已遭台湾驳斥,台方更透露,曾三次向港方提出交涉,但不获回复。团体要求港府公开修例过程和细节。

港府欲在半年匆匆完成修订移交逃犯条例由公众咨询至立法会审议通过的工作,但已受到美国商会、大律师公会、泛民政党,以及不少人权组织和民间团体反对,但港府未有就民间建议作出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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