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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国外交官钟丹面临陪审团判决

钟丹,前中国外交官、强迫劳工案被告(纽约联邦东区检察官办公室提供)

一名前中国外交官涉嫌强迫劳工等罪名的案件,昨天在纽约东区联邦法院结束控辩双方的结辩陈述(Closing Statement),进入陪审团衡量被告有罪与否的最后阶段。

剃着平头、身着深色西装、身材矮胖的被告钟丹昨天出庭,面对陪审团席位上17位纽约的男女居民——他们用了一整天时间听取代表政府的控方和代表被告的律师,对其强迫劳工等多项罪名起诉的总结性辩论。

助理检察官亚历山大·所罗门(Alexander Solomon)在结辩陈述中说,中国政府是这项强迫劳工阴谋得以实施的最终保证。这些为外交设施工作而被允许到美国停留数年的中国劳工,却在恶劣条件下为私人项目辛苦劳作。

钟丹以外交专用签证把中国工人带进美国,利用这些廉价劳工在位于纽约市第5大道、长岛、皇后区帕森达到、新鲜草原等多处私人住宅,做与签证规定不符的建筑装修和其它劳务,还利用合约警告工人如果逃离,他们将承担“政治安全责任”。

助理检察官伊恩·理查森(Ian Richardson)说:“这些合约以中国政府作为威胁手段对付工人。这是一种威胁——你必须遵守,否则你将被(中国)国家安全部门关注。”

现年49岁的钟丹曾于2001至2009年在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和中国驻美大使馆任外交官。他是中国辽宁日林集团董事长、亿万富翁王文良的外甥,任日林美国公司负责人,现为美国永久居民。

钟丹被控5项罪名:串谋强迫劳工、强迫劳工、文件奴役(Document Servitude)、串谋走私外国人、串谋签证欺诈。

钟丹被控在2010年至2016年间利用中国劳工从事签证范围之外修建工作,其中包括长岛Old Brookville价值千万美元的豪宅。这所豪宅及其主人与贿赂前联大主席约翰·阿什被判监禁4年的澳门地产大亨、中国政协委员吴立胜有关。

美国东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于2016年11月逮捕并在东区联邦法院起诉了钟丹,同案另一名被告也是前中国外交官、日林美国公司的项目经理王兰东(之前翻译为王岚东),在逃。

中国日林集团承包了中国驻纽约、芝加哥等地包括总领馆和驻联合国代表团等外交机构的维修管理项目。项目通过钟丹的日林美国公司实施。据出庭证人的证词,钟丹的公司在纽约总领馆和代表团内均设有办公室。

王文良曾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多年,但2016年9月被中国人大常委会以贿选为由宣布当选无效。有报道说,王文良曾向纽约大学和克林顿基金会捐赠巨款,还向维吉尼亚州州长麦考利夫的竞选捐款,为此,美国司法部正对其进行调查。

钟丹案于3月5日起在布鲁克林东区联邦法院开庭审理。长达2周的控辩双方的质证显示,这些中国劳工必须签署被检方称为“债务质押”(Debt Bondage)的合约,必须支付高达15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并以在中国的房地产做抵押。根据合约,他们在美国获得的薪水要等到他们回到中国后才被支付,如果他们逃离或试图逃离,他们家里的财产将被没收,他们的家人将受到惩罚。

检方曾告诉陪审团,一次一名工人逃离后被抓回,王文良说“如果他再跑就打断他的腿。”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名为沈立华(音)的工人逃离后,日林公司根据合同将该工人告上法庭,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该工人败诉,他被强迫回美国,否则资产被收缴。

所罗门说,工人在纽约的工作条件恶劣。他出示的工时记录证据文件显示,工人一年365天每天工作。证据还显示,工人在工作时因劳累睡着,以及因工受伤等。

中国工人拥挤地居住在新泽西州泽西市的一个一家庭住宅内。2011年泽西市执法当局接获居民举报,指住宅内居住很多人,房屋门从外面反锁。消防局连同警察局联合执法,突袭了这个住宅,发现其中居住28名工人,他们拿不出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因为护照等证件都被保存在总领馆。证人的证词说,一辆面包车每天送回14名工人,再接走14名工人。

但是钟丹的辩护律师罗伯特·克莱里(Robert Cleary)辩称,所有工人都是自愿签署劳工合约、自愿到美国来工作的,因为他们在美国挣到比他们在国内高2-4倍的工资。

助理检察官理查森反问他:“如果工人是自愿的,为什么日林公司不支付月薪,而要等到数年后才付薪水?如果是自愿的为什么要收取高额押金?为什么要收缴护照?为什么没收逃离者的房产?为什么不允许这些工人公开讲话?”

钟丹的辩护律师克莱里还辩称,合约中许多条款和对工人的限制是中国政府出于保守国家秘密而制定的,“为了保密和防止美国间谍,不是为了强迫工人工作。”

理查森辩驳道,中国劳工并不掌握核武器密码,所谓国家安全其实就是以此威胁工人,必须听话,否则即便在海外也将面对中国的国安人员。

助理检察官所罗门说,逃离日林公司的4名中国工人至今仍在被追踪。有证人的证词显示,2001年工人刘盛第二次逃离后被日林公司派人以家庭资产相威胁在法拉盛被抓回。消息来源说,刘盛被抓进了总领馆。

克莱里辩护的另一个重点是,被告钟丹对很多被指控的事情并不知情,“他没有签署工人的合约,他从未填写、书写或签署任何签证申请。收缴护照的不是钟丹,而是现在逃离美国的另一名被告王兰东。”

理查森反驳,对钟丹串谋罪的指控已经证明,他作为日林美国公司的老板不需要自己去做每一件具体的犯罪行为。在逃嫌犯王兰东是项目经理,钟丹是总经理,日林是个家庭商业帝国,钟丹是王文良的外甥。所有支付给王兰东的支票都由钟丹签发,王兰东按照钟丹的指示行事。

辩护律师克莱斯还辩称,A2签证并未说不能从事外交设施以外的工作。

理查森回应道,A2签证无须缴费、按指纹、面谈,这些方便是提供给从事与驻美国的外国政府有关的人员的,“签证本身说明了其适用范围,钟丹当然知道,他本人以A2进入美国,如果A2持有人可以做任何事情,他后来为什么要申请绿卡?美国有允许工作的签证,缴费高,要按指纹,面试过程长而难。因此,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行事,那就是在对美国国务院撒谎。”

法官安·唐纳丽(Ann M Donnelly)昨天在双方进行了结辩陈述,以及控方做出反驳后宣布,由17名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将于明天(星期五)对被告定罪做出决定。

王兰东,前中国外交官、在逃强迫劳工案被告(纽约联邦东区检察官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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