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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逃犯条例背后的重大阴谋

那位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终于愿意跟对修改移交逃犯条例有忧虑的团体直接沟通。星期二他与香港总商会与商界代表会面,解释政府的立场及听取商界的忧虑。总商会主席夏雅朗会后发表声明,指社会对引渡罪行较轻犯人存在很大疑虑,又认为特区政府的保障措施仍有不足;他要求政府若真的落实修例该从具民意基础的罪行开始着手。

打开缺口  23条杀伤力更大

究竟李家超在闭门会议上有没有提出什么有力的解释外界不得而知,但他不敢再龟缩,正面面对社会及商界对修例存在的忧虑,显见他及特区政府也知道今次突然修改移交逃犯条例已触动社会的神经,令各界人士惴惴不安。商界及国际社会对误堕法网成为逃犯的忧虑当然真切,但修例对全港市民基本权利与自由,对一国两制及香港作为独立司法管辖区的打击其实更为深远及严重。可是李家超及特区政府只愿跟商界团体会面,始终不肯作全港性咨询,也不愿搞公开听证会面对公众的质疑,这不仅是在搞分化,更是对公众利益及安全视若无睹。

正如我们一再指出,修改逃犯条例把移交范围扩阔到内地、台湾及澳门暗藏祸根,容易造成巨大的司法不公义,影响每位香港市民及在香港居住及生活的人。内地法制跟香港截然不同,滥用法律手段对付政治异见者及涉及经济纠纷的商人是司空见惯的事,连代表被告的律师也随时变成被告,被失踪被认罪然后重判入狱几年,连公开申辩的机会也没有。

由于香港的法制跟内地分隔,没有从属关系,加上没有移交逃犯安排,港人、港商及在港投资外商便不用担心无辜堕入法网,受内地的专权法律及法制惩处。现在特区政府却硬要修例打开这个缺口,让内地可以用个案方式要求香港移交他们口中的逃犯,这意味香港的法律保护网失效,任何在港人士都有可能因被北京列为逃犯而面对被移交到内地的命运。商界、市民对此怎能不大感忧虑!

更糟的是,打开这个缺口以后还会带来两个重大的后遗症,祸及一代又一代港人。其一是令二十三条立法的杀伤力更大、更可怕。《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当中涉及的罪名本已具有浓厚的内地政治色彩,基本上是把内地的政治犯罪概念引入香港,以此加强对香港的政治控制。当年《基本法》制订过程中由于港人强烈反对,总算避免把内地相关罪行直接引入香港,改由香港自行立法,让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罪行按普通法、香港法制的概念及程序处理,尽力减低它的坏影响。

中港法制防火墙灰飞烟灭

可是在政府成功修改移交逃犯条例后,内地执法部门就可以援引什么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要求特区法院把港人按逃犯移交安排交到内地。不管是参加悼念维园六四烛光晚会的人,在网上发文批评习近平或中央政府政策的网民,办研讨会讨论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学者记者都会因触犯内地相关法律成为“刑事犯”,再按移交机制一个个被送到内地,本地法院根本难以阻止或否定,到时候香港将会满街都是等候被移交的“逃犯”!

此外,引入这类个案式的移交安排只是第一步,只是为了打开缺口。不到几年,特区政府肯定会以安排有“漏洞”、不完善、不方便为名要求再修例,把中港按个别案件移交逃犯变成正式的移交逃犯协议,甚至是全面司法互助安排,令香港的执法、司法机关跟内地公检法部门全面接轨,为他们服务,从调查到检控到犯人移交一条龙合作,中港之间的法制防火墙将因此灰飞烟灭。

一想到修例暗藏的祸根,我们怎能不对政府打破法律安全网的阴谋说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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