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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柱国一语戳破林郑阴谋

著名商人何柱国跟特首林郑月娥的互动颇有点“欢喜冤家”的味道。一方面大家都属于建制派核心,前者是政协常委、商界选委,手握多个重要传媒;后者则是堂堂特首,习大大身边红人。另一方面,双方在公开场合经常你一言我一语的“暗战”一番。去年在某公开场合,双方就港独、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以至传媒公信力、可靠性等问题针锋相对,明嘲暗讽,教旁观的嘉宾官员看傻了眼。

忧失“如沐春风”安全法治环境

前天特首林郑月娥偕同几位官员搞了个大堆头记者会,一次回应三个重要议题包括极受市民及国际社会关注的逃犯移交条例(可能是要分散注意力)。林郑在记者会上公布就修例作出轻微让步,把九项涉及商业的罪行剔除,希望争取商界支持条例。到晚上,林郑出席何柱国旗下传媒的周年晚宴,何柱国在发言时大力炮轰修订逃犯条例的做法,说有朋友向他吐苦水,担心新例通过后明年“见唔到佢”;何又说引渡或移交逃犯该找法治、政制跟香港水平差不多的地方,而大陆同香港差好远!

在其后回答记者提问时,何说在内地做生意并不容易,以往生意人一回到香港就感到“如沐春风”,希望将来也是如此。何先生这些发言没有提林郑的名,但明显冲着林郑较早前的发言而来。撇开两人之间的“暗战”,何柱国的说法的确一针见血的道出了很多人包括商界对修订移交逃犯条例的忧虑,担心“如沐春风”的宽松安全法治环境将一去不复见。

市民、商人从内地口岸回到香港感到“如沐春风”,能畅快的舒一口气原因不少,回到熟悉的环境,感受到城市肌理的效率及方便等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还是那份安全感,是感到个人权利与自由受尊重,是相信这城市对法治与确当程序的坚持。事实上只要来到香港,任何人不管贫富学历种族性别,不管是本地居民还是外地旅客都受到法律保护,政府、执法机关不能任意拘捕,更不能剥夺他的基本权利及人权保障。

假若有关居民或旅客涉嫌违反法例成为被告,香港的法制仍保障他各种法定的权利,如政府不能无限期拘留、有权得到律师代表,可申请人身保护令……等。即使被法院定罪,他们还有上诉及申请保释的权利,绝不会人间蒸发般长时间失踪,也不会有执法人员以虐待包括精神虐待的方式逼被告人认罪。

日后势收紧 重新纳入商业罪行

可一旦政府成功修订逃犯移交条例,让市民、外地旅客感到“如沐春风”的法律保护网会被戳穿一个大洞,内地政府及公安检察部门将可以利用新安排要求特区政府交人,并把他带到内地的法律体制内进行审讯及惩罚。谁都知道内地的法制迹近无法无天,全按政治、官员需要行事及裁决,被告权利则全无保障,家属不能探视,不能旁听审讯已是常态,代表律师也不能不敢尽力为被告辩护,以免令自己变成被告。即使服刑期满,内地政府仍可用诸般理由实行软禁或监视居住,形同被判无期徒刑。想到这里,难怪连何柱国这位“有力人士”的朋友也担心明年不能相见!

何况,修例将会是突破点。落实后特区政府大条道理进一步扩大移交逃犯的适用范围,先把今次剔除的九种罪行重新纳入,再跟内地签订全面逃犯交换安排以至司法互助安排,让香港执法部门、法院变相成为内地公检法体系的延伸,为他们抓捕北京不喜欢、要教训的港人,台湾在港人士及外地旅客。

明白这个道理就知道,政府今次剔除九种罪行根本不是让步,而是引君入瓮的阴招,往后会慢慢收紧。市民、商界、国际社会怎么能上他们的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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