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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香港拿起法律武器

二月十二日,郑月娥政府突然宣布将修订《逃犯条例》,务求与香港素无引渡安排的司法区,如台湾、大陆,得向香港索人。同日,中共旗下第一大党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偕潘晓颖家人会见记者,诉说潘家沉冤未雪之痛:潘晓颖与男友游台,疑被男友杀害,而疑犯逃回香港,“无法”引渡赴台受审。《逃犯条例》修订计划,原来早与中共议定,事前却不向港人露半点风声。

修例当然不是为潘晓颖:潘晓颖去年二月遇害之后,台湾有司多次要求引渡,郑月娥当局却效法中共之拒与民进党政府交往,只字不覆。而要引渡疑犯赴台,只须根据现行法例,请立法会通过附属法例就可以。郑月娥政府一直舍此不为,现在却借潘晓颖家人眼泪,赚港人支持修例,真不愧共产党作风。

他们这样机关用尽,自饶深意。修例之后,中共就有法可依,随时勒令引渡香港“罪犯”,例如禁书出版商林荣基。保安局长李家超在立法会上,一扬八字眉,保证说:“案件假如涉及政治,政府就不会接纳引渡要求。”他似乎忘了中共几十年来一再重申:“新中国没有政治犯。”他似乎还忘了自己一月九日说过:“我们上月赴新疆考察期间,所见保安措施,无不尊重人权。”可见连新疆都没有政治犯,当地集中营囚禁的百多万维吾尔族人,犯的只是种族罪,和政治无干。总之,香港人不用担心政治狱:中共一定会提出政治以外的引渡理由。

中共《求是》杂志日前发表习近平圣旨:“我们决不走西方司法独立之路,对外斗争,须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最上风位置。”据世界公义监督(World Justice Project)去年发表的报告,全球一百一十三国之中,中共之国排名七十五,然则习近平所谓“法治最上风位置”,应是倒数而言:这一点,中共其实很清楚,华为事件可以作证。

加拿大应美国之请拘捕中共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孟晚舟之后,中共固然猛烈抨击美、加司法不公,但是,孟晚舟父亲一月十五日说:“我相信美、加法律体系开放,正义会得到伸张。”中共《环球时报》一月二十九日也有社评说:“要证明华为有罪,在美国法律体系之中,并不容易。”是他们都承认民主国家司法大公无私。至于中共之司法,则无非一党的斗争武器,所以无数案件都是秘密审讯,所以香港几十年来与大陆当局都没有引渡协议。现在,中共显然要假潘晓颖之名,打破保护香港民权的英国殖民地法治遗制。

宋仁宗年间,包拯知开封府,“开正门”听讼,曲直无隐,“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不敢犯法。京师因有民谣:“关节(贿赂请托)不到,有阎罗包老。”史家称仁宗是“盛德之主”,故包拯司法能大公无私,“人到于今称之”(《宋史》卷三一六)。只是宋仁宗的日子已经过去,习近平拿起法律武器斗争香港的日子则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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