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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告诉你“一国两制”问题出在哪

1月3日,美国明尼苏达州公共安全厅和台湾交通部正式签署驾照互惠协议,同意双方民众到访,可以免除汽车路考申请换发驾照(但需通过笔试),这是全美50州中,第31个和台湾签署驾照互惠协议的州政府。

免试换照,对前往美国求学、工作或定居的台湾人来说,确实省去不少麻烦。偏偏经贸中心纽约州并不在优惠之列,而且当地驾照考取不易,不少寓居纽约的台湾人得复试多次,支付相当的“学费”才能在纽约州开车上路。而且州有州法,美国50个州的各州法律只适用于该州居民,因而台湾人在其他31州免试取得的驾照,在纽约州并不适用。

这是大家所熟悉的美国联邦制和一元化政府的差异所在,其体制并不让人陌生,但遇到实际生活问题,大概就可体会到有些方面其实不甚方便。

至于联邦制的另一个特色,即坐落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国家政府法律,皆适用于任何生活在美国境内的人,国家政府同时具有解决两州或多州争议、解决不同州公民之间争端的司法权。当然,国家政府和州政府有时可能也会有平行或重迭的利益与需求。

回到驾照问题,美国各州独立行使法律,使得前往美国的台湾人,有些人得到方便,有些人不尽然如此,而在今天之前,包括台湾驻美人员也仅得寻常人的驾车待遇。

回溯1979年中美断交,中华民国驻美各馆处的车牌随即一律被改为普通车牌。唯有当时的乔治亚州和伊利诺州州议会曾先后立法,准予台湾驻亚特兰大和芝加哥办事处人员的车牌上写有“外国政府”的标记。但美国国务院却又直接介入,要求当地台湾外交人员必须交还“外国政府”车牌。最后联邦和州政府妥协,在这两州,台湾外交人员用车车牌不使用“外国政府”字样,但可以“外国机构或外国组织”标之。

直到2015年农历新年过后,台湾驻美代表处传回喜讯,自中华民国和美国断交36年来,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再次有了新进展,从此台湾驻美外交人员用车,其车牌将全由美国国务院核发,字头区则新增E类,样式与各国驻美外交官相同,也就是说,台湾驻美人员今天无论派驻哪一州,都能享有一体适用的驾照特权(还包括免税)。

美国的车辆牌照一般是由各州发给,款色各异,但是各国驻美外交官的车牌都是由国务院“外交使节团办公室”统一核发,款式划一,与各州车牌不同,当年此举自然被视为台美外交上的一大突破。

联邦制下,既然国务院都给予台湾外交人员外交车牌礼遇,同时负责免试核发驾照,则即使纽约州未予台湾人免试换照优惠,仍得无条件许可台湾外交人员持国务院核发的驾照在纽约州使用。因为这就是联邦制的游戏规则之一。

那么,若说因为国家决议超越各州利益,联邦政府在州之上,且有解决两州或多州争端及不同州公民之间争端的司法权,那谁可以约制“联邦政府”?

显而易见,“宪法”才是这个国家真正的权威所在,“联邦政府”也得依照宪法号令行事。至于宪法权威的基础,则来自于美国宪法反映了人民的意愿,也就是说,“人民的意愿”赋予了美国宪法真实的意义。

从美国隔着太平洋遥望另一端的中国,为什么美国一国多制没人有意见,中共只要一讲“一国两制”就让人背脊发凉?问题当然不在换驾照会不会变得更方便或更不方便,而是谁来约制这个权力至高无上的政府?它的那部宪法拥有“人民的意愿”?又或者到头来,实际情况其实是“党”还高于国家宪法。既然“共产党”已经高于一切,这“一国两制”,乃至“九二共识”到底还有什么好多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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